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要闻 > 民宗动态

弦歌不辍 薪火相传——广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古籍的保护传承

2021-09-16 08:30     来源: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有11个世居少数民族,除回族使用汉语外,其他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语言。其中壮、京、彝、水有民族古文字,瑶、侗、毛南等民族在小范围使用土俗字,其他民族基本使用汉文。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为壮族、苗族、侗族创制了拼音文字,为彝族规范了彝文。

自治区民宗委为科学保护广西少数民族语言资源和少数民族古籍做了大量工作。

在保护少数民族语言资源方面: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广西从2017年启动少数民族语言资源保护项目。截至2020年底,该项目投入资金840万元,超过8所高校和科研机构、30多个专家团队、20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130多位发音人参与,在全区范围内调查采集了65个少数民族语言点的实态语料,调查范围涵盖了广西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方言及土语,基本实现广西所有少数民族语言全覆盖。调查数据包括原始文本约600多万字、音视频数据42万多条,初步建成了广西少数民族语言资源数据库。

广西实施少数民族语言资源保护项目的规模和效果居全国前列,得到国家语言资源保护中心的高度评价和肯定。

在抢救保护少数民族古籍方面:

少数民族古籍具有不可再生性。保护人类这笔共同的遗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2007年国家启动“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正式进入国家规划。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首创“古籍复制件交换原件”的古籍抢救保护工作新模式,成为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广西经验”,少数民族古籍抢救保护工作取得丰硕成果。截至2020年底,共抢救保护各少数民族古籍1.2万多册(件),翻译整理出版各少数民族古籍800多种计9000多万字。壮、瑶、苗、侗、仫佬等民族的代表性经典走向全国,成为广西民族文化精品。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自治区民宗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民族工作主线,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新的贡献。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