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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桂在行动”实施方案

2022-10-27 17:00     来源:监督检查处     作者:吴汉时、杨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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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教育厅、共青团广西区委共同制定出台《“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桂在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 到“十四五”末,全区普遍开展各族青少年跨区域或区域内双向流动活动,基本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桂在行动”,促进全区各族青少年相互理解尊重、相互包容欣赏、相互学习帮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投身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提供持久动力。主要任务包含4大类、9个方面的主题交流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各族青少年主题交流活动。开展夏(冬)令营活动。依托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建立各族青少年跨区域或区域内双向交流合作机制,共同办好省际间或跨区域间各族青少年学生主题夏(冬)令营活动。围绕“进教育实践基地”“进历史文化场馆”“进社会大课堂”“进同龄人家庭”等活动,细化实化夏(冬)令营的内容和形式,打造交流活动“套餐”。打造实践和交流基地。在全区创建 100 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和青少年交流基地,在展陈展示、讲解体验、接待服务中进一步突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帮助青少年不断加深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解。在易地搬迁安置点的“广西青空间”建设“红领巾民族团结快乐‘易’站”,建成易地搬迁安置点的校外少先队组织示范点10个以上。开展主题交流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工作者和青年志愿者,充分发挥他们在交流活动中的教育引导作用。广泛开展各族青少年全民健身、体育赛事等交流活动。面向各族青少年科技工作者、文艺工作者、新闻工作者、新生代企业家等群体开展互访联谊、研修培训、参观考察等交流活动,服务广大青少年成长成才、全面发展。

二是深入开展各族青少年社会实践交流活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每年组织一批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深入基层开展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社会实践大调研活动。支持学校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党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团体等,组织各族青少年共同参加研学旅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教育等活动,建设100个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学生社团,让各族学生了解中华民族、领悟中华文化、深化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解和认识。开展社会实践交流活动。办好普通高中民族班、高校民族班和预科班,大力营造有利于各族学生共同学习生活的环境氛围。组织各类院校的各族学生参加“民族团结我践行”“中华民族一家亲”等社会实践交流活动,开展讲好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故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团、队日等活动,举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竞赛。

三是深入开展各族青少年志愿服务交流活动。开展志愿服务交流活动。广泛开展彰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投身乡村振兴、环境保护、文化传承、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志愿服务。深入开展民族地区乡村振兴“领头雁”计划,建立50000人以上规模的“千乡万村好青年”人才库,提高组织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打造志愿交流服务特色项目。培树一批促进各族青少年团结交融的志愿服务组织和社会公益项目,支持学校开展符合不同学生特点、各族学生乐于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办好“石榴花开新征程”青少年中华传统文化交流活动和“石榴花开成长路”等活动。稳步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等工作,优化招募机制。积极选树和宣介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志愿服务活动的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典型。

四是深入开展各族青少年“手拉手、结对子”帮扶交流活动。开展“手拉手”交流活动。建立健全城市、学校、家庭、班级、教师、学生等多层次多形式交流合作机制,持续办好跨区域“石榴花开一家亲”“书信手拉手”等交流活动,组织全区各地 10000 名中小学生与边境地区青少年“结对子”,深化东西部学校对口支援,深入开展“千校手拉手”交流活动,定期开展互动交流,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更多家庭参与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利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不同地区学校师生共建共享网络学习空间和交流平台,不断拓展和丰富各族青少年学生交流渠道和载体。加强高校学生交流培养。依托东中西部高校协作,加强高校学生交流培养,支持更多广西学生到东中部高水平大学学习。推动就业创业“手拉手”,支持更多新疆、西藏等民族地区大学毕业生到广西实习,开展就业创业交流培训,帮助各族青年更新就业观念,提高就业创业技能,引导联合创业、互嵌发展。

为确保“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桂在行动”有形有感有效,《实施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建立协调机制。成立由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组成的“交流计划·桂在行动”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定期研究、及时解决“交流计划·桂在行动”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二是明确责任分工。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强化政策指导,牵头督促检查,推动计划落实落地;自治区民宗委做好“交流计划·桂在行动”的统筹协调,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强化宣传舆论氛围营造;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统筹指导援受双方依据对口支援规划落实“交流计划·桂在行动”;自治区教育厅加强对各类学校各族青少年学生交流指导和支持;共青团广西区委发挥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引导和服务作用,动员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三是广泛社会动员。采取思想动员、政策支持、典型宣传方式,支持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推动各族青少年交流,推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培育“志愿家庭”,搭建青少年交流活动供需对接平台,引领青少年交流工作高质量发展。号召广西各界积极参与“百千万”行动。四是强化政策支持。根据实施方案,精心设计和实施一批示范项目,选择一批重点市县,着力打造工作品牌,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开展试点项目建设,全区设立10个项目,鼓励各设区市共同开展试点工作。将“交流计划·桂在行动”纳入粤桂帮扶协作工作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项目资金予以倾斜;对口支援依据规划在年度任务安排中加大对“交流计划·桂在行动”的倾斜力度。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跨区域交流的支持力度,优先布局青少年交流基地。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相关经费倾斜力度,支持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社会组织设立专项资金,引导社会各类资金投入支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和创建活动评选向“交流计划·桂在行动”倾斜。五是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大力宣传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的重大意义和显著成效。突出青少年的主体地位,广泛开展青少年主题宣讲活动,用真人真事和真情实感,向家人、老师、同学讲述交往交流交融、团结友爱互助的故事。选树和宣传各族青少年交流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典型引路、比学赶超的良好风尚。创新宣传方式,统筹各类媒体资源、大力推进全媒体传播,推出系列宣传报道和文宣产品,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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