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4日上午,自治区民宗委举行2024年公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自治区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振林同志作为监誓人监誓。
自治区民宗委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新提拔、录用、遴选、军转安置人员共17名同志依法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上,全体参加仪式的人员面向国旗,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17名宣誓人员在领誓人的领誓下,激情高昂、磅礴有力、字字铿锵地诵读了宪法宣誓誓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对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公职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自治区民宗委机关、机关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了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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