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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西区委出台实施方案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2021-01-06 15:56     来源:监督检查处     作者:王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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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共青团广西区委印发《共青团广西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家民委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委发〔2020〕7号)精神,强调要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实施方案》要求全区各级团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推动各级团组织全面深入持久开展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凝聚青春力量。

《实施方案》强调,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增进青少年历史文化认同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实践活动等,强化思想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通过推进网上舆论阵地建设深化网络内容建设创新牢牢把握网络舆论引导主动权等,建设网络阵地,打造民族团结和谐网络空间。要通过奋力投身脱贫富民战略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进青年创新创效行动加强青少年关爱及权益维护积极履行共青团、青联组织政治参与职能围绕中心工作大局,动员各族青少年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贡献青春力量通过深化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推进团属核心外围组织建设注重青年社会组织联系培育加强新兴青年群体联系服务加强联系凝聚,夯实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通过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开展群众性交流活动推动青年对外交流交往搭建桥梁纽带,促进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

《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内容,通盘考虑,统筹推进主动加强与宣传、统战、民宗委、教育等部门和其他群团组织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体制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重点任务,形成推动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积极创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载体,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务实有效的工作模式和经验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加大培育选树力度,在“五四青年奖章”“两红两优”“向上向善好青年”“优秀志愿者”等各类评选表彰活动中,注重挖掘、选树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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