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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妇联充分发挥优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2021-01-06 15:57     来源:监督检查处     作者:王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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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印发《自治区妇联关于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家民委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委发〔2020〕7号)精神,强调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实施方案》要求,全区妇联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充分发挥妇联优势,推动各级妇联组织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凝聚磅礴力量。

《实施方案》强调,各级妇联组织要引领广大妇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进民族团结进家庭,切实服务各民族妇女儿童,不断促进各民族女性人才成长,各族妇女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

《实施方案》明确,全区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体制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妇联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和规划加强与宣传、统战、民宗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抓好落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扎实开展结对挂点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抓好民族团结工作中先进妇女典型的培树宣传,在评选、表彰先进个人和集体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倾斜,打造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大力弘扬民族团结一家亲的优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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