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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宗委印发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2021-03-04 12:55     来源:机关党委     作者: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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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党史学习教育各项任务,根据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部署,自治区民宗委党组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党史学习教育要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深入了解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守正创新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开辟新局。

《实施方案》在学习内容方面作了明确的要求,要求要深刻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系统掌握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学习传承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成功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

《实施方案》也明确提出要用好学习材料,重点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指定学习材料。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的1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中国共产党广西历史》(第一、二卷)等重要参考材料,进一步拓宽学习范围、开阔学习视野。自治区民宗委党组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指定材料每个党员人手1套、重要参考材料每个党支部1套。

《实施方案》明确指出,一是要加强督导指导。督导指导组定期对各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开展进度、实效开展督导指导,确保上下同频共振、方向不偏。二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在学习上提出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党组在学习教育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压茬跟进。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全覆盖。三是坚持自主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学习教育同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相结合。四是及时总结推广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报道,为党史学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同时,《实施方案》还印发了自治区民宗委党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自治区民宗委党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自治区民宗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组、指导督导组、材料宣传组、活动组,扎实推进我委党史学习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开展。

《实施方案》中同时印发了自治区民宗委党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清单和自治区民宗委党组党史学习教育第一阶段学习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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