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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扎实开展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

2021-10-19 18:13     来源:自治区民宗委政策法规处,桂林市民宗委     作者:廖梦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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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是世界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每年来桂林旅游的人数超亿,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责任意义重大。近年来,桂林市不断建立健全各族群众融入城市的政策导向、制度保障和激励机制,完善市、区、街道、社区(居委会)四级工作网络,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进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基本做法

(一)摸清底数,扎好城市民族工作基础全面掌握辖区少数民族人口特别是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生产生活现状,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基础。市民宗委指导城区从统计局、辖区公安分局、卫健局、社区等四个渠道全面了解和掌握少数民族常住人口和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情况。对少数民族情况做到“五明”:来源地明、民族成份明、居住地明、从事职业明、宗教生活明,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建好机制,搭好城市民族工作框架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各城区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了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统战部主管,各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善了区、街道、居委会民族工作信息三级网络,确保民族工作信息畅通,工作能落实。二是建立服务机制。以需求为导向,立足社区建立基层服务机制。建立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和联系服务站点,为来到桂林创业经商的少数民族在租住、就业、子女入学、矛盾调解等方面提供服务。当前,各城区共设立少数民族服务中心(联络站)82个,社区民族之家76个。在社区制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联系卡》,方便少数民族群众寻求帮助;象山区积极探索并推广建立微组织、设立微窗口、搭建微平台、探索微课堂的“四微”民族服务工作法,在政府与百姓间架设起一座民族连心桥;秀峰区建立畅通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将民生政策信息置入智慧屏幕,引导少数民族群众融入智慧社区服务,实现20个社区全覆盖。2019年,七星区成立少数民族服务中心,为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便利和服务管理,经验做法得到国家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的高度肯定;雁山区结合来桂林上大学新疆籍学生多的实际,在学校团委、工会中设立专门服务联系项目,并设立专门清真饮食窗口。三是建立财政机制。2014年开始,各城区都设立了民族工作财政预算,用于组织开展民族工作。

(三)规范标准,推动城市民族工作正规化以社区为主阵地,以流动少民族为主体人群,在对少民族“五明”的基础上,以建立“八有”(有组织机构、有制度措施、有资料台帐、有宣传专栏、有服务标示、有工作电脑、有热线电话、有服务手册)积极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基层规范建设,通过与少数民族交友结对、联谊走访、维权帮困、信息交流等措施,增进了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交往交流交融,让社区成为各民族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

(四)活动为桥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多元化以各类活动为平台,促进城区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如开展“壮族三月三”系列活动,在全市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组织举办山歌王争霸赛、民族体育弦、民族书画摄影展、邻里节、“百家宴”、民族美食节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大大地加深了辖区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五)解难帮困,补齐城市民族工作短板积极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子女入学、租住、就业、法律援助、纠纷调解、帮扶贫困家庭提供服务。据统计,仅2020年,市民宗委、各城区共为少数民族群众租住住房100多起、寻找工作租赁摊位30起、子女上学18起,帮助少数民族维权3起,调解纠纷10起。在春节等重要节日,市民宗委对相对困难的城区少数民族群众家庭给予慰问,到目前,共慰问了382困难少数民族群众家庭,慰问金额达33.7万元,让困难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了党的温暖,过个安心年。

(六)联动合力,推动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不断完善“三支队伍”建设,完善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机制建设,加强与市民工委单位合作,与新疆和田地区建立了少数民族人口流入流出地管理联动机制,动员各社会力量参与,为促进民族团结群策群力。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偶尔也会出现影响民族团结的事,如桂林晚报言语“侮辱”穆斯林事件、“久仰”牌避孕套乱用图腾事件等等,都曾造成了较大社会影响,市民宗委都第一时间介入,及时与公安、市文广旅游局、市伊协、市市场监管局、桂林日报社等联合,对事件进行协调处理,使问题最终得到圆满处理,没有造成大的恶劣影响。

(七)创建发力,推动城市民族工作与时俱进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以交往交流交融为途径,以“七进”为抓手,始终把学校、社区作为创建的重要平台,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创建发展。涌现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如桂林市象山区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秀峰区甲山街道办、戏剧创作研究院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象山区南门街道办事处、七星区毛塘路社区等单位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七星区马坪社区、象山区回民小学等一批单位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模范集体。2021年初,象山区回民小学被自治区确定为全国首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试点单位。

二、主要经验    

(一)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第一任务城市是人类缔造现代文明的“大熔炉”。桂林作为国际旅游城市,随着城市化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人口进入城市,城市已经成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大舞台。桂林市从2015年到2020年,城区人口(不包括临桂区)增加了40多万,户籍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3.5万,特别是流动少数民族人口快速增加,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已成为重要工作。在城市民族工作中,我们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着点,让人们从单一、个别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到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对中华民族的理解更加具体和深刻,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更加自觉和巩固。

(二)始终把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目标来抓。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是城市民族工作的基本要求。“接纳”和“融入”是辩证的工作,“更好接纳”是对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做好“接纳”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是做好服务,为此,桂林市一直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在服务上下功夫,使“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始终把社区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着力点、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社区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主要集聚点,是少数民族群众进入城市后安身立命的重要场所。近年来,桂林市始终把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主战场。推进社区创新“八有”机制做好全方位服务,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和谐共处的氛围,积极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管理社区事务、参与社区活动,增强“我是社区主人”的责任感和自豪感。

(四)始终把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城市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意义重大。桂林市不断探索城市流动少数民族的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治理管理能力。从2019年开始,市民宗委与公安部门深层次合作,与新疆对接,做好新疆少数民族流入地和流出地“两头对接”,实现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双向服务、双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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