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池市2022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安排,为全面了解各级各部门推进河池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情况,河池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建办”)联合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抽调了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民宗委等各单位领导骨干组成5个检查组,于7月18日至29日对全市11个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以全面自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检查内容重点围绕四个方面进行:一是落实《河池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测评指标责任清单》的总体情况;二是采取的主要措施做法,落实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工作亮点、典型经验;三是查找工作落实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剖析原因,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四是各县(区)在推动工作落实中需要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或市直有关单位协调解决的重要事项以及意见建议。
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形式,详细了解各级各部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对各单位创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就当前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指导。目前,检查工作已结束。下一步,市创建办将及时召开河池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推进情况检查汇报会,梳理检查过程中创建工作的亮点和特色,同时就当前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为明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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