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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美其美 美美与共——防城港市“三举措”推动示范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2024-02-06 15:21     来源:防城港市民宗委     作者:黄元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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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防城港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将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体推进、一体部署,结合特点、因地制宜深化创建工作,广泛选树两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的滩散小学22年守碑护边和三次得到习近平总书记接见,把毕生献给边疆教育事业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黄永腾等一大批示范单位、模范个人,形成一系列全区乃至全国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典型。

实行全域创建,打造民族工作“特色品牌”。突出全域创建、全民参与、全员动员的宗旨,充分考虑全市实际,深化拓展创建领域,丰富创建工作内涵,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镇(街道)、进社区(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七进”基础上,延伸至“进景区”“进家庭”“进军(警)营”“进农贸市场”“进口岸”“进村级合作经济组织”“进医院”等,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创建新格局。例如,全市共208家(所)学校超过18万名学生签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家庭倡议书”,以给同伴讲一个民族团结小故事、与家长读一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进家庭倡议书》、与家长找一条民族团结标语等方式参与创建,覆盖全市80%以上家庭。

坚持系统创建,发挥行业优势“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深入检察、税务、国有企业等各行各业,实现创建工作市域全覆盖,激发各族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参与、支持创建工作的内生动力,实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把民族团结搞得更好”的生动实践更加深入人心。例如,防城港市检察院坚持“融”的理念,按照“系统创建 以点带面”的思路,不断深化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着力打造“共抓、共建、共促、共享”新模式,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检察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路径。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税务机关、国有企业、消防系统全部获评市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凝聚社会力量,推动创建走进“千家万户”。推动成立防城港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律服务中心、志愿服务队和促进会等社会组织,成立了以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港口区税务局为主体的“巾帼志愿阳光站”,以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仙人湾社区为主体的“阳光大妈志愿服务队”,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消防先进个人苏海珍为队长的“京族女子消防队”,在宣传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各族群众合法利益方面发挥了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例如,2023年4月,依托广西精一律师事务所组建的“石榴姐姐巾帼服务团”,撰写的《组建“石榴姐姐巾帼服务团”助力推动边疆民族地区法治建设》案例,被评为第二届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

新征程上,防城港市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根本方向,持续擦亮“金字招牌”,积极打造“升级版”,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扎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到经济、教育、就业、社区建设、文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中,让民族团结进步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和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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