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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区:探索旅游城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之路

2020-11-12 17:52     来源:象山区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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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区是桂林的中心城区、老城区、城徽所在地,常住人口29万人,少数民族人口3.1万,约占11%。其中,有回族群众5500人,有伊斯兰教活动场所3个,是广西较大的回民聚居区,每年接待境外穆斯林游客超过15万人次。多年来,象山区委、区政府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统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发挥“四大优势”,努力探索旅游城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之路。2014年,象山区率先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2019年所辖南门街道办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发挥党建引领优势,强化民族团结进步根本保证。长期以来,象山区委始终将民族团结进步作为“一把手”工程,区四家班子同向同力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过程。新一轮机构改革,继续将民族宗教事务局设置为政府独立职能局。建立涉及23个职能部门的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涉及56个部门的民族团结进步专项绩效考评制度。在指导性文件制定上,突出将民族工作与党建、社会治理、民生、文旅等工作高度结合。注重把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统筹起来,形成了辖区一乡三办各具特色的创建思路:南门街道办民族团结与基层党建、城市管理、社会治理“三结合”;象山街道办通过旅游景区创民族团结新平台;平山街道办形成了微组织、微窗口、微平台、微课堂“四微”民族工作法;二塘乡打造创建与民族文旅产业大道结合的 “党建+民族工作”品牌。

发挥社区服务优势,打造各族群众共建共享和谐家园。立足社区,不断创新外来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管理方式。一是主动加强服务管理。建成街道少数民族活动中心1个,社区民族之家7个,民族事务咨询服务窗口29个,民族诗社1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党支部2个。推进网格化管理,探索实行了“二卡、三簿、四联手”社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机制。近五年来,筹资近亿元优先改造“民族里”等少数民族较集中的无物业小区,设置少数民族群众临时经营疏导点20个,累计协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租赁房屋295人次,免费健康体检18000人次,解决入学入园学位100多个。二是鼓励少数民族群众参与服务管理。在外来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经营场所设立服务管理联络站,变接受管理的对象为服务管理的主人。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与社区居民交往交流,通过组织“共尝一碗拉面”、民族美食会、民族歌舞大赛、各族群众新春座谈会等活动,让交往活动成为一年一度的“节庆习俗”,促进各民族深度交融。

发挥旅游胜地优势,促进民族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着眼于得天独厚的山水禀赋和历史人文优势,在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上谋篇布局,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甑皮岩遗址博物馆,成为向世界展现中华民族“万年智慧”的历史文化名片;侗情水庄侗族文化景区,被命名为桂林市首个民族文化传承基地,年接待游客量超过200万人次;瓦窑文旅非遗文化小镇,保护传承非遗项目6个,被评为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清真寺片区综合改造工程,新建穆斯林旅游文化接待中心,精心提炼桂林回族抗日救亡、北平成达师范学校南迁清真古寺等民族团结的典范故事,融入寺院讲解词中,为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注入多彩元素。

发挥基层主阵地优势,推动创建“六进”百花齐放。所有机关、学校、社区(村)全部启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建立民族工作“八有六建四进三促”服务机制,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单位达到205个。努力打造类型多样、各具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先后建成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市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示范点。定期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50个单位、105人被评为象山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注重发挥宗教资源的积极作用,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添砖加瓦。争取资金500余万元完成崇善清真寺提升改造,积极向辖区及境外穆斯林传播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爱国之声,努力描绘民族团结最大“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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