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出版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桂〔2017〕8号)精神,拟对“扣除日常资金支付需要后余额大于五百万元的部分进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金额为四千万元人民币。现就定期存款资金存放银行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公开邀请各银行报名参与竞选。
一、参与定期存款资金存放竞选的银行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政策性银行,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二)在南宁市设有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
(三)监管评级达到以下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含B级),银监部门上年度监管评级3级以上(含3级);
(四)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五)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具备良好的资金安全防护能力和保障措施,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二、竞选材料的内容(以下资料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竞选报名表(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参与竞选的银行经营状况及竞选主要指标一览表(见附件2);
(六)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七)《廉政承诺书》(见附件3)。
三、评选结果确定
预算单位广西民族出版社组织评选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基本资格要求的竞选银行进行评分。评选结果确定后,预算单位向选定银行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将评选结果通知所有参与银行,并在预算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竞选材料的提交
竞选人应在竞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竞选材料(一式五份)送达广西民族出版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竞选材料将视为放弃评选资格。(“竞选报名表”与其他竞选材料可一并送达;或可先提交“竞选报名表”,再在竞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其他竞选材料送达指定地点。)
竞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18:00(北京时间),邮寄方式递交竞选材料的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材料实际递交时间。
竞选材料递交及邮寄地点:广西民族出版社(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3号)605室。
联系人:段芊芊
联系电话:0771-5578256
广西民族出版社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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