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7月2日上午,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党支部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活动暨“书记讲党员听”纪律党课。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此次集中学习采取领学、研讨交流的形式深入研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编总则第一章至第四章共四十八条。
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唐卓以《学党纪 强定力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为题,为中心全体干部讲授了“书记讲党员听”纪律党课。唐卓指出,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既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的“大熔炉”,也是遏制不正之风“净化器”,更是从严治党的“风向标”。学纪、知纪、明纪,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守纪上面,体现到工作和生活的具体行动当中。就党的组织而言,只有依靠铁的纪律才能保证规范运行、功能实现、作用发挥;就党员个人而言,纪律作为党员须臾不可离开的行动准绳,能够有效促进党员强化自律、提高觉悟、锤炼党性。一是要把党的纪律内化为严守政治纪律的行动自觉。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各种错误言行,特别是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否定党的历史等错误言行,要旗帜鲜明亮态度,理直气壮开展斗争,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在原则问题上不退缩。二是要把党的纪律内化为人民正确行使权力的价值追求。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对各种诱惑保持足够定力、对各种“围猎”保持高度警惕,不为情所困、不为利所扰、不为名所累,确保权力始终在纪律规范和国家法律的轨道上运行;要积极担当作为,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面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都是纪律所不容的。三是要把党的纪律内化为积极健康生活的行为习惯。要在社会交往中要把握分寸,哪些人该交,哪些人不该交,应该心中要有一杆秤,人情之中要有原则,交往当中要有政治;要乐交诤友、善交益友、不交损友,善于拒绝来自各方面的不合理请托,不犯低级错误。同时还要弘扬良好家风,做到廉以修身、廉以持家、廉以养德。
通过本次党纪专题学习,全体干部对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纷纷表示将以此为契机,深学细照,慎思笃行,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树牢规矩意识和底线思维,做新时代忠诚担当的干部,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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