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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_传统体育竞赛项目

2019-09-02 00:00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作者:国家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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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炮

花炮原称抢花炮,是流行于广西、贵州、云南、湖南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壮族、侗族、仫佬族等少数民族中一项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男子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具有强烈的对抗性、娱乐性,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深受该地区少数民族同胞的欢迎,至今在一些壮乡、侗寨还保留有花炮队。现今,在仡佬族、瑶族、土家族等少数民族聚居区也有开展。它是一项勇敢者的运动,已有500多年的历史。

相传诸葛亮当年南征时,为了让山寨之间加强团结,通过所创的抢花炮活动让人们相互交往,增进友谊。清朝光绪年著《贵县志》卷五《纪人节令》中描述壮族抢花炮情景:“城厢初二日,众会社前放花炮,大小不等,大者高丈余,小者亦尺许,周身糊以花纸,名曰花炮。有头、二、三等名目,结草环为标识,轰起时,接得者谓之得炮头。会董用鼓吹、仪仗送琉璃镜一座,至其家,香花酒烛供奉堂中。次年及期,亦照样另备屏镜、大炮、金猪,鼓乐送至社前,谓之还炮。”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民国志》卷二《赛会娱乐篇》记述:“花炮会,六甲人,僮人皆盛行,而全县率参加……于集会地点演剧舞狮及各种游艺助兴,届时男女咸集。其竞赛以冲天铁炮内装铁环,若实弹然。燃炮后,铁炮直冲霄汉,观众闻炮声,即以铁环为目标蜂拥争取,以夺得铁环者按头、二、三炮依次领奖,其友族皆簇拥庆贺,欢声若雷。”侗乡流行这样的诗句:“侗乡三月风光好,天结良缘抢花炮;要得侗家姑娘爱,花炮场中称英豪。”

侗族抢花炮还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古时候,侗家姑娘吴婄委到河边打捞鱼虾,看到一条水蛇追逐一条小花鱼,姑娘把水蛇赶跑,救下了小花鱼。次年三月初三,吴婄委到河边洗衣裳,突然有位美丽的少女站在水面,亲切地对她说:“我是龙王的女儿,姐姐去年救了我,今天特来谢恩。”从此,龙女经常从龙宫里偷出一些珠宝送给婄委,婄委常用这些珠宝变现银两用于救济苦难的百姓。后来龙王知道了,把龙女关起来,不准她与人间来往。人们怀念龙女,便在每年的三月初三举行抢花炮活动,至今已成习俗。

壮族和侗族按传统习俗,每年在农历三月三或秋收以后,以村寨为单位进行抢花炮比赛,称为“花炮节”。由于成败关系到本村寨的荣誉,队员们都是经过挑选的精明强悍的青壮年。他们头缠长巾,肩扛火枪,身背绣花荷包,腰挂盛火药的葫芦。一路上,精神抖擞,鸣放鞭炮,一队接着一队,结队而行。传统的抢花炮不限人数、队数,每炮必抢,三炮结束,抢得头炮者,则万事吉祥如意;抢得二炮者,则人财兴旺;抢得三炮者,则五谷丰登。这体现出人们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渴望。场地通常设在河岸或山坡上,无一定界限。炮不论是落在水塘里还是树枝上,大家都会奋不顾身、勇往直前地去寻找、去抢。一旦花炮分清得主,顿时唢呐声、欢呼声、鞭炮声响成一片,胜利者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

传统的花炮是直径为5厘米的铁制圆环,外用红布或红绸缠绕,重4050克,置于内装火药的铁火铳上,火硫燃放后即把花炮轰上天空,待落下时,参加者蜂拥入场,奋力夺取。广西南宁、百色两地传统的送炮器的形状最为美观,外形为六角柱形,六边饰有图案花纹,共分3层,底层为稍大的六角柱,柱角镶上桂花边;中层腰较细,镌有各类形态的小人像;上层为喇叭状开口。南宁邕宁壮乡抢花炮的相关器具及制品也很具特色:花炮主炮座高1.8米,花炮座分两个副炮座,各高1.2米,宽0.8米,炮座以竹篾制成,外蒙纱纸,再蒙上描画精致的彩色图案,图案按照十二生肖绘制。

为了促进民族交流,广西在保留其民族特点的基础上,对抢花炮进行了适应比赛的改革:规定了比赛时间、场地、参赛队和人数,并增设炮台区,不受炮限制,在规定时间内以抢到花炮数的多少分胜负。经国家民委和国家体委批准,抢花炮在1986年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首次列为比赛项目。抢花炮时可采用挤、钻、护、传、拦及各种假动作,但不准踢、打、咬或故意伤人。随着抢花炮运动的发展,第五届、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都对抢花炮项目竞赛规则做了一定程度的修改。其中器材改动较大,将原来存在安全隐患用明火点燃火药的发炮器改进为仿飞碟发射,能将花炮击出10米以上高度并落在接炮区域内并能发出响声的送炮器;花炮使用不会伤及队员的橡胶,做成直径14厘米的彩色圆形饼状;2003年在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前,抢花炮正式更名为“花炮”;2007年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又在发炮器的外观及发射精确度上做了进一步改进,使抢花炮比赛更具有竞争性和观赏性。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花炮竞赛规则已较为完善与稳定,花炮项目以独特的风格,快速、激烈的对抗性,较强的集体性,身体素质、技术的全面性等特点,已经成为适应于现代竞技运动的新兴民族传统体育。

花炮运动的技术由各种各样的跑、跳、抢截、传递、掩护、集体配合等技术动作组成,它要求运动员在训练和比赛中跑得快、跳得高、力量强、抢截积极、突破能力强、掩护配合等,因此能促进速度、力量、耐力、灵敏、柔韧等身体素质的全面发展。花炮比赛要求运动员掌握精湛高难的动作,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争夺越来越激烈,在错综复杂的情况下有具备随机应变的能力。目前传统抢花炮活动仍在地方民族节庆活动中广泛开展。而在其传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现代花炮运动也随着全国及地方民族体育运动的发展日益受到群众的青睐,尤其在各级学校体育活动中,成为宣传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重要内容。在多个花炮项目开展的地区,都建立了特为培养和开展此项目的省级运动训练基地,使得花炮运动保持在较高的发展水平。


                                                                                                        

珍珠球

珍珠球原名“采珍珠”,满语“尼楚赫”,又被称为“踢核”“采核”“扔核”。在满族语言里,“核”是“尼楚赫”的约简音,即“珍珠”的意思。

珍珠球起源于满族先人采珍珠的生产劳动,《满族风俗考》与《吉林史点》皆有关于珍珠球起源于满族先人生产劳动的记载珍珠晶莹剔透,在古代被认为是女性的贞节、宗教上的虔诚和富贵的身份象征,因此受到了社会的关注。中国古代的珍珠分为南珠和东珠,南珠产地广西北海,东珠产地在中国东北。东珠因生长期长,稀少而名贵,在中国最负盛名。

满族历史悠久,一直生活在长白山以北、黑龙江中上游、乌苏里江流域,该地区生产东珠,采珍珠也就成了古代满族人民传统的生产方式之一。在清朝,由于东珠的品质极佳,受到宫廷贵族的垂爱,东珠需求量骤增。为保障宫廷贵族东珠的供应,清政府严禁民间采珠,由内务府组织采撷,并为此专门设置采珍珠的“牲丁”和领头采珠的“珠轩达”。由于东珠数量有限,珠轩达之间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他们相互攀比采珠的速度与数量。为了加快采珠的速度,采上来的蛤蚌直接入筐,然后到岸上开启取珠,有的干脆直接在船上将蛤蚌扔到岸上的筐里,抛得准、接得准能够极大地提高采珠速度。抛蛤蚌这项活动逐渐在村民农闲时,在孩子们中间形成,这便是古代珍珠球的雏形。这项游戏当时在松花江、鸭绿江及渤海沿岸一带满族儿童中比较流行。

随着1644年满族人入关定都北京,大批满族人陆续进入关内,八旗兵被派往全国各地重镇驻防,家属随迁,于是这项游戏也被带到北京、河北、山东等地。珍珠球运动传承至民国初期就已失传,现今的珍珠球运动是从史实文献资料中整理加工形成的。1980年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率先开始了珍珠球运动的发掘整理工作。1984年由中央民族学院(今中央民族大学)、北京怀柔满族乡、河北丰宁满族自治县联手对这一古老而悠久的传统体育项目进行了进一步的挖掘整理,并为其制订了比赛规则,先后在北京市第一届和第二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以“采珍珠”之名举行比赛。在1986年的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珍珠球首次亮相。1988年北京举办了首届珍珠球邀请赛,并正式命名为“珍珠球”。1991年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珍珠球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1999年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期间,对其竞赛规则及比赛器材都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2007年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前,珍珠球竞赛规则及裁判法的进一步修订使得该项目的开展更趋于规范。由于此项目的基本技术和比赛方法与篮球近似,便于各地区的选拔人才与开展活动,因此在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历届参赛队伍数量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

目前珍珠球运动在北京、辽宁、河北、吉林、黑龙江等省市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均被列为正式的比赛项目。在一些民族高等院校、中小学,珍珠球也作为体育课的运动项目得到普及和传播。全国各地市也在举办珍珠球教练员、裁判员的培训班,教授裁判方法、训练方法、技战术要求,极大地提高了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从事珍珠球运动的水平,进一步推动了珍珠球运动的普及、发展与传承。20086月,满族珍珠球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早期珍珠球运动的相关规则现已无从考证了,目前只能从一些史实文献中获取关于古代珍珠球运动的部分规则。据文献记载,早期的珍珠球运动是根据采珍珠的传统劳动场面设计的,是为了歌颂满族人民挑战自然的无畏精神。比赛采用分组对抗的形式进行,为了增加珍珠球运动的竞技性、趣味性,每支队伍各选出两名队员扮演“蛤蚌精”,各持两片蛤蚌壳,试图用蛤蚌壳阻止对方将珍珠球投入框内。早期珍珠球比赛的场地分为三个区域,中间区域称为“河”,场地两边成为“威呼”区,采珠人在“河”中运动,争夺珍珠球,并试图将珍珠球传递给“威呼”区中的同伴,两名装扮为“蛤蚌精”的队员试图去阻止珍珠球在“河”与“威呼”区间的传递。

现代珍珠球运动是经过加工整理形成的对抗性、竞争性和趣味性极强的球类运动,它参照了篮球运动的场地与规则,其比赛场地为长28米、宽15米的长方形平整场地。球场分为5个区,分别为:水区、限制区、封锁区、隔离区、得分区,分别用海蓝色、红色、黄色、红色、黄色进行区分。在水区内双方各有4名队员进行进攻和防守,进攻者可将珍珠球传、拍、运、投、滚,目的是将球传递给得分区的本方队员,在封锁区每方各有两名手持蛤蚌壳(球拍)的防守队员,目的是为了阻止对方得分,在得分区每方各有1名手持抄网的队员,试图将传递过来的球抄到网内。珍珠球比赛采用上下两个半时,每个半时15分钟,在规定时间内得分多的球队获胜。

珍珠球运动具有极高的运动价值,长期从事珍珠球运动对耐力、速度、力量、灵敏等素质均有较好的提高。实践证明,长期从事珍珠球运动可以极大地提高心肺耐力水平,有助于预防心血管疾病。与篮球运动项目相比,因珍珠球体积小、材质柔软,在珍珠球比赛中发生挫伤、扭伤的风险大大降低,同时珍珠球运动不需要篮架支撑,降低了碰撞受伤的风险。珍珠球运动融合各种技战术,不仅提高了珍珠球运动本身的娱乐性,对于提高智力也具有积极作用。


                                                                                                        

蹴球

蹴球,原称踢石球,也曾称挫球或挫石球,是中国十分古老的一项民间体育活动,有着悠久的历史。

石球在古代是一种生产工具,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逐步地由生产工具向着娱乐工具转变。近年来,通过对蹴球运动的不断规范,传统蹴球运动得到了传承和发扬,并于1999年被国家民委和国家体育总局列为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正式比赛项目。自从人类发明弓箭以后,石球的武器功能便逐渐淡化,逐步演变成一种人们手中或脚下的玩物,以互相抛玩、踢弄及嬉戏。这一结论由陕西省西安半坡遗址中发掘的一个女童的墓葬里所发现的三个石球而得到了印证。墓葬距今大约有7000年,墓葬中,小女童只有三四岁的样子,在女童的脚下放有3个小石球。这3个石球打制精细,形体浑圆,直径由二三厘米至15厘米不等。从球的形状或放在脚下的位置来判断,球是用脚来踢的,可以认为,踢球这时已成为孩子的一种游戏。

原始社会后期,石球由武器变为游戏工具的现象,是与当时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密切相关的。石球演化为游戏用具是体育萌芽的一个有力的例证。踢石球作为一项古老的民间游戏,不仅流行于黄河流域,在北京民间也颇为盛行。从史料记载来看,它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季节性,是北方地区冬季很好的户外运动。明朝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中记载:“是月,小儿及贱闲人,以二石球置前,先一人踢一令远;一人随踢其一,再踢而及之,而中之为胜。一踢即着焉,即过焉,与再踢不及者,同为负也。再踢而过焉,则让先一人随踢之。”ﻪ随着踢石球运动在社会上的普及,石球的材料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由石球变为了土球、铁球、瓦球,甚至胡桃都可以作为游戏的工具进行游戏,大大满足了游戏者游戏的需求。传统的街巷蹴球运动十分灵活,尤其受到青少年的钟爱。在场地方面有无界线均可,但要求玩伴们须事先就规则达成统一意见。另外踢石球的场地条件也是可变的。可以在街巷平整的地面上进行,也可以在平地上设置瓦片等障碍物玩,还可以在有坡度的地方玩,当然,冬天的冰面上也能成为娱乐的地点。

蹴球”名称的来源,借鉴了古代“蹴鞠”的名字,但在脚部使用方法上完全不同,蹴鞠是用脚内侧、脚背、脚外侧等部位踢球,而踢石球是专门用脚底搓的,力量不一样,技术也不一样。另外“鞠”从“革”,与“石球”这一体育器材有显著不同,“球”从“玉”,“玉”与
石”质地却相似,“蹴球”一词也因此而产生。为了尊重历史,该项运动在1999年被国家民委和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定名为“蹴球”,其名取甲骨文中“蹴球”字形的“用脚踏球而行”之意。

蹴球作为一项体育游戏,通过社会传承在民间逐渐流传下来,尤其深受北京市民的喜爱,大多在满族、蒙古族、回族等民族中流行,辛亥革命后逐渐衰落。由于近代胡同内的土路改为柏油路和多年战争等原因,踢石球失去了游戏的环境,渐渐退出了老百姓生活。20世纪80年代初,时任北京市民委副主任、现北京市文史研究馆馆员赵书曾经向满学专家金启孮和溥仪四弟溥任先生请教蹴球技法,根据金启孮先生的描述写出了踢石球的基本规则。1984年,赵书组织北京民族传统体育协会、北京体育大学等单位的有关专家,从竞赛的角度对踢石球项目进行挖掘、整理,为踢石球项目制定了比较完整的规则,使传统踢石球技术得到了传承。经过十几年的反复整理、多次的演练和比赛,组队参加了第三、四、五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表演项目。踢石球1995年被列为北京市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正式比赛项目,当时的比赛名称为“挫球”,并在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进行了表演,获得二等奖。1998年举行了首届全国性的蹴球邀请赛,1999年国家民委和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将该项目定名为“蹴球”,并列入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正式比赛项目。在该届民族运动会上,来自全国的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赛。自此,蹴球项目成为历届全国民族运动会上参赛队伍最多、最受群众欢迎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一。

蹴球运动随北京市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走向全国民族体育竞赛的大舞台,经十几年的不断完善,现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规则及裁判法,并且在全国范围内保持着一个业务精干、热心参与蹴球竞赛工作的民族体育选手与裁判群体。蹴球运动因其举止文雅、富于变化、极具情趣而深受群众喜爱。蹴球所需的场地面积小、器材简单,易于开展,且比赛形式多样,老少皆宜,极具健身价值,是全民健身运动中的一个理想项目。


                                                                                                        

毽 球

毽球运动是在我国民间踢毽活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多个少数民族群体中有着不同的活动方法及称呼,有多个民族称其为花毽,侗族则称为“哆毽”。

民间踢毽起源于汉代,盛于六朝、隋朝,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宋朝高承著《事物纪原》记载:“今时小儿以铅锡为钱,装以鸡羽,呼为毽子,三五成群走踢,有里外廉,拖枪,耸膝,突肚,佛顶珠,剪刀,拐子各色,亦蹴鞠之遗事也。”明清时,民间的踢毽活动更为普遍,河北承德更有“踢毽之乡”的美誉。“旧时,几乎家家有毽,人人会踢。一到新年,人们结伴成群,上街踢毽,一时彩蝶纷飞,似闻春讯”,此时的踢毽活动已成为中华民族的良风美俗。踢毽在民间俗称踢毽子。毽子多用铜钱、鸡羽、布、皮等材料手工制作,花样很多。其活动方法有各种踢法、跳法、承接法、旋转法、触弄法。近代著名的北京踢毽高手谭俊川,人称“毽子谭”。他从小酷爱踢毽子,练就一身绝技,78岁时还能一口气踢6000余下。不仅如此,他踢毽时可用身体各部位弄毽,用头顶和侧脸把踢、跳、接、旋、触各种动作、方法交织串编成不同的套路表演,如串蔓儿、三条腿钓鱼、飞葫芦、跳踢门槛等五花八门,竟有23套之多,表演时毽飞人舞,技艺精湛,令观者惊叹不止,此即为我国传统的踢花毽。

1947年广州市的三轮车工人闲暇时,结绳代网进行“隔网”对抗的踢毽比赛。新中国成立后,广州市体委对这一隔网对抗的踢毽活动予以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并作为一种体育比赛活动普及发展起来。1984年国家体委经考察将以往的“网毽”活动定名为“毽球”运动,并且列为国家正式的比赛项目。1995年在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毽球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迄今为止,这一优秀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一直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和外国友人的喜爱和欢迎。毽球运动具有足球、排球、羽毛球的特点,比赛规则类似排球、羽毛球。毽球的基本动作是盘、磕、拐、蹦,有前踢、后踢、内踢、外踢、倒着踢、头顶、胸触等几十种踢法。内侧踢,预备姿势,一脚立地,另一腿屈膝提起,用脚的内侧拦踢毽球。外侧踢,一脚立地,另一腿屈膝提起,用脚的外侧接踢毽球。内外侧踢,一脚立地,另一腿屈膝提起,用脚的内侧接踢毽球,将毽球踢向空中,等它下落时再屈膝提起,用脚的内侧接踢毽球。内侧交替,用一只脚的内侧接踢毽球,等它下落时,用另一只脚的内侧踢毽球,这样两脚内侧交替踢毽球。脚尖踢,一脚立地,另一腿屈膝向前提起,用脚面(尖)接踢毽球,将毽子踢向空中,等它下落时,再做第二次脚尖踢。脚尖交替踢,脚左右交替立地,用脚面(尖)接踢毽球,等它下落时,左右腿交替屈膝向前提起,用脚面(尖)接踢毽球。这样两脚脚面(尖)交替踢毽。膝踢,一脚立地,另一腿屈膝向前上方抬起,用膝接踢毽球,并可两膝交替踢毽。拐踢,将毽球放在上体右侧方向上抛起,右脚蹬地,重心移至左脚上,同时右腿提起,随之左脚蹬地跳起屈膝摆至右腿后面,毽球从空中下落时,用左脚的内侧接踢毽球,将毽球踢向空中,等它下落时同样踢法做第二次“拐”的动作。拐相,与“拐”的动作要领相同,做第一次“拐”的动作是用右脚的内侧接踢毽球,将毽球踢向空中,等它下落时,以同样的踢法,做第二次“拐”的动作时,用左脚的内侧接踢毽球,这样左“拐”一次,右“拐”一次,成为“拐相”。

毽球运动既有竞技性,又富有民族特色,对腰腿及关节灵活性的锻炼效果显著,男女老少都能参加,且场地要求也较简单。通过训练,能促进速度、灵敏、弹跳、耐力等人体素质,有助于提高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和内脏各器官的功能,培养勇敢、顽强的优良品质。


                                                                                                        

独竹漂

独竹漂是发源于贵州省北部赤水河流域的一种民间绝技。原是当地人的水上交通工具,后来逐渐发展为当地苗族等少数民族的娱乐、比赛项目。独竹漂要求运动员脚踏直径约20厘米、漂流在水面上的单棵楠竹,手执一根细竹竿为“桨”,左右点水、保持平衡、破浪前进,以耗时最少者为胜。“赤水独竹漂”已被列入贵州省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独竹漂俗称“划竹竿”,又称“独竹舟”。作为一种娱乐体育,源于当地百姓的生产劳动,有近百年的历史。楠竹在赤水的种植已有近三百年的历史,长期生产生活在赤水河水系及其支流习水河和大同河两岸的竹农,一生与竹相伴,食、住、行均与竹结缘。赤水河的经济也与竹结缘,两岸的农民早年就以原竹和竹制品作为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以卖竹换取油盐酱醋和布料等生活用品。竹农和放竹排人在没有公路运输的时期,集拢这些竹材(主要是楠竹)时绝大多数是依靠水运。他们将楠竹绑扎成竹排,再顺水将竹排龙漂放到下游的重庆、武汉甚至上海等地。在集竹运竹的过程中,逐渐学会了划单棵楠竹的技艺。究竟是何人在何时最先学会划单棵楠竹已无法考证,但据赤水市楠竹场的几名老工人回忆,他们小时候就在河边看到老一辈中有人在集竹扎竹排时划单棵楠竹。

划竹竿”既是一种劳动生产技能,也是ﻪ一种原生态体育。作为独竹漂运动的雏形,由此可追溯到20世纪初以至更早时期,距今至少已有近百年历史。1998年,赤水市复兴镇马鞍山发掘的汉晋时期的古墓群中,一座墓穴的石棺壁上,有一幅一人双手持竿立于一独木上的石刻图案。后有诗云:“茅台斜阳映赤水,残照几叶贩酒船。独竹飞流飘然过,纤夫逆行步步难。”由此可见,赤水河流域的“独竹漂”已有久远的历史。

战国、秦、汉时期的赤水河流域属于古夜郎国的核心地区。夜郎国就是竹国,夜郎王就是竹王,“独竹漂”是早期生活在江边的夜郎人最基本的生活技能。追溯“独竹漂”的起源,也有人将其与明清时期朝廷对大娄山地区楠木、楠竹的大量开采相关联。明清时期为了修建故宫等皇家建筑,朝廷在今遵义市仁怀、绥阳、正安、桐梓等地,大量开采楠木。今天当地仍有当年的楠木厂遗址,遵义市桐梓县燎原镇楠木村楠木厂便因此得名。

作为一项方便快捷但又有一定难度的独特的集竹技能,并非所有人都能学会,因此就有了在劳动之余的相互学习和共同娱乐,独竹漂由此过渡到体育娱乐表演。在赤水河流域,有记载的独竹漂表演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端午节龙舟赛期间表演的“解放台湾”项目。当时的表演是一批民兵肩挎步枪、脚踏独竹划向江中心象征台湾岛的竹排,此表演是模拟“解放台湾”。此后就逐渐有了每年端午节龙舟赛期间的独竹漂表演。特别是1966年毛泽东畅游长江后的10年间,赤水的水上体育竞赛表演改在每年的716日(毛泽东畅游长江纪念日)进行,形成远近闻名的赤水“7ﻪ·ﻪ16”活动。其间的独竹漂结队表演成了最受群众欢迎的项目。此时的独竹漂仅限于松散简单的表演,直至1999年,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进行了个人高难技术动作强化,编排了蕴含艺术创新的紧凑编队,再加上快慢有序、整齐划一的队形变换,使独竹漂成为集体育性、趣味性和观赏性于一体的真正意义上的表演。作为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独竹漂第一次在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进行表演,并且获得表演一等奖。

2011年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独竹漂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独竹漂是一项具有健身特点的水上技巧项目,有很强的竞技性、观赏性和娱乐性,集健身、娱乐为一体,既能进行技能表演,也可以进行竞速比赛。活动对参加者的身体素质要求较高,其综合素质含力量、耐力、平衡、协调、技巧等于一体,同时还要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长时间在空旷且数米深的水面上划行,人会长时间浸泡在水中,需要有较强的意志和胆量。作为健身娱乐项目,还能激发人们征服大自然的拼搏精神和勇气。参与者亲身体验置身于山水美景之间的乐趣和回归大自然怀抱的感受,会获得精神上的解脱和心理上的满足。

独竹漂是一项承载着发展地方经济、弘扬民族文化多重功能的地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与地方旅游的结合中,表演与体验相结合,形成“以漂促游、以漂树牌”的良性互动格局,对宣传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起到了推动作用。


                                                                                                        

秋千

荡秋千是我国许多民族共有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具有悠久的历史。秋千的起源,可追溯到几十万年前,那时,我们的祖先为了谋生,不得不上树采摘野果或猎取野兽。在攀缘和奔跑中,他们往往抓住粗壮的蔓生植物,依靠藤条的摇荡摆动,上树或跨越沟涧,这是原始秋千的雏形。

随着社会和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秋千由单一的谋生手段逐渐演变为军事训练项目和娱乐活动。据文献记载,秋千源自先秦。清翟灏《通俗篇》卷三一《古今艺术图》中说:“此(荡秋千)北方山戎之戏,其民爱习轻娇之态,每至寒食为之。自齐桓公北伐山戎,此戏始传入中国。”山戎是古代北方的一个少数民族,秋千原是其进行军事训练的工具。春秋五霸之首的齐桓公带兵打败山戎后,将山戎国土划归燕国,秋千也随之向南流传,后来逐渐演变成游戏的活动。

荡秋千当时主要为宫中、闺中女子的游戏或传统节日广场狂欢内容。汉武帝时宫中盛行荡秋千,唐人高无际《汉武帝后庭秋千赋》云:“秋千者,千秋也。汉武祈千秋之寿,故后宫多秋千之乐。”到了唐代,因为社会稳定、经济富裕,荡秋千开展得空前活跃。五代ﻪ《开元天遗事》记:“天宝宫中,至寒食节,竞竖秋千,令宫嫔辈戏笑以为宴乐。”由于人们在秋千上飘荡,如凌空仙子,唐玄宗称荡秋千为“半仙之戏”。大概在唐宋以后,随着城市经济的发达,市民阶层的大量涌现,荡秋千逐渐演变成节日中广场的狂欢节目。在宋代还出现了“水秋千”,即在水中置两艘雕画精美的大船,船头竖起高高的秋千架,表演者登上秋千后奋力悠来荡去,当秋千荡到与秋千架的横梁相平之时,他们双手脱绳,借秋千回荡之力跃入空中,在空中翻个跟头,然后投身入水,表演者姿态各异,看上去惊险优美而又变化无穷。水秋千类似现代跳水运动。唐宋之后,荡秋千游艺普及全国,盛况空前。在古代,人们认为荡秋千一方面可“摆疥”(医治疾病),另一方面可以“释闺闷”,也就是说那时人们就意识到了荡秋千具有健身娱心的作用。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荡秋千是我国很多民族共有且盛行的游艺竞技项目,是朝鲜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乌孜别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苗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满族、侗族、土家族、高山族、拉祜族、布朗族、怒族、鄂伦春族等诸多民族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体育项目。由于各民族的文化背景、生存的地理环境和生产生活方式不同,荡秋千产生了许许多多不同的运动形式。除了最常见的吊秋之外,一些民族还有许多秋千的变种。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整理、开展非常重视,秋千作为一项古老的、多民族所共同喜爱的传统体育项目,在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成为表演项目,第三届则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首个秋千比赛规则是在吉林、辽宁等地方秋千比赛规则基础上制定的。秋千被列为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比赛项目后,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场地和器材也得到不断改进。2007年的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参加秋千比赛的运动员进行了体重分级,使得更多的人参与到秋千比赛中来。荡秋千这项具有古老传统和丰富文化内涵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保持其传统运动形式的基础上,不断被注入新的活力,其吸收了现代竞技体育的教学和训练方法,具有很强的健身性、竞技性、娱乐性和观赏性,被各民族所喜爱。

荡秋千可以增强人体的力量,特别是人的四肢、腹背肌的力量,增强练习者的协调、灵敏、速度、耐力、空间感知和平衡能力。秋千是在高空中运动的项目,具有一定的惊险性,可以锻炼练习者的勇敢、顽强的意志品质,是锻炼人的心理素质的一项很好的运动,同时,能够提高活动者的果断、机智、灵活、随机应变的思维能力。

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秋千比赛,分为高度比赛和触铃比赛,每种比赛方法又包括单人和双人比赛。运动员在秋千架上试荡,以尽可能少的预摆次数达到领先他人的高度或触铃次数。


                                                                                                        

高脚竞速

高脚竞速原名为“高脚马”,也叫“骑竹马”,流行于湖南、湖北、贵州、云南、广东等省,原本是土家族、苗族人在地面积水的雨季代步、涉水过浅河的工具,也是京族用来在海边涉水捞虾捞鱼的工具。后来人们把踩高脚马发展为高脚竞速,成为一个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骑竹马”相传是土家族能人田好汉五代溪州刺史彭公爵的武官的孙儿所创。一次,田好汉骑着高头大马路过大院坪坝,他的孙儿看见,非要骑马不可。爷爷无奈便说:“上得了马就骑,上不了就不骑”。孙儿爬了几次都上不了马。爷爷笑着说:“上不了就算了,等你长大了再骑”。孙儿不服气便灵机一动,拿起一根晾衣用的竹杆,左手拿杆,脚蹬在竹节上,右脚蹬地摆腿飞身跃上马,爷爷见了称赞道:“小家伙有能耐骑竹上马,好主意”。

约在1415世纪,由于气候湿润,经常下雨,土家族人就想了一个办法,将两根一米多长的竹竿的同一端削尖,再各绑一个可以支脚的网子,平时出门的时候,两只脚伸进网子里,用竹竿来代步,走路的时候既不费鞋又可以防滑。

1986年,湖南省体委将高脚马整理成一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并作为表演项目参加了第五届、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表演。高脚马作为第一个按照《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项目立项暂行规定》立项的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竞赛项目,在2003年的第七届民族运动会上,首次被列为竞赛项目,并根据其特点定名为“高脚竞速”。

高脚竞速与普通的田径跑步不同的是,田径跑步是伸右手,出左脚,而高脚竞速是一根竹竿上面绑了脚蹬,不仅运动员的脚要踩在脚蹬上,而且在跑步过程中手也要握住竹竿,是顺步跑,再加上竹竿比较细,接触点比较小,因此这项运动对运动员的灵活性、协调性和平衡性有较高的要求,这项手脚并用的竞赛项目也因此极具观赏价值。

场地及器材

在标准田径场上进行,场地线宽均为5厘米,跑道分道宽2.44-2.50米。

接力比赛的接力区:接力区中线为宽5厘米的虚线4,前后5米处各画一条直的实线高脚杆为竹、木或其它硬质材料制成简称杆

高脚杆高度不限,从杆底部向上30-35厘米处加制踏镫,踏镫高度的丈量从杆底部至踏镫与杆支点的上沿距离为准。


                                                                                                        

少数民族武术

我国是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武术是少数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在历史上由于生活和生存的需要,每个民族都或多或少保留有自己独特的武术内容,伴随着少数民族的产生和发展而起源发展,背后蕴藏着颇深的文化内涵,对少数民族的繁衍和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但可惜的是大都未形成本民族武术的完整体系,影响力十分有限,世人所知寥寥。

在古代,少数民族多处在一些人烟稀少、森林密布、毒蛇猛兽成群的地方。恶劣环境里,生活决定了人们必须依靠集体的力量来抵御猛兽的攻击和狩猎野生动物充饥。在采集和狩猎的生产活动中,人们不仅逐渐培养起徒手搏击野兽和追逐野兽的各种技能,而且逐渐掌握了使用天然工具的技能和方法,并把采集、狩猎的格斗技能与经验代代相传,不断地完善,为后代武术技击技术的形成奠定了物质基础。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在生产劳动中不断地总结成功经验,从最早使用天然工具到人类自己制造工具,逐渐发展到加工精细、复杂和多样化的工具,在阶级社会中也就变成了战争的武器。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了六国,修了通往少数民族地区的通道。一些先进的生产技术及铁器等工业品也就输入到了少数民族地区,同时也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兵器制造业的发展,兵器的发展促进了武艺的发展。从“使人用剑,不问贵贱,剑不离身”的记载,可说明当时练武已具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标志着少数民族由无意识的武术行为发展到有初级意识的武术行为。特别是在制造复合武器方面出现了较大的飞跃,那就是弓箭的产生,它增强了人类狩猎和进攻与防卫的技能。

唐宋时期,弓箭已成为少数民族重要的远射武器。武术与战争可谓是同源之水、同本之木,战争是少数民族武术发展和提高的重要原因。当社会的发展进入到阶级社会时,伴随而来的是激烈的部落战争。当一个部落的财产刺激了另一个部落的贪欲时,使用武力就成为掠夺财产的一种手段。部落战争的出现,也就成为武术由狩猎技能进一步发展为军事技能的最重要的因素。战争要求人们掌握一定的武艺技能,而人们为了生存和发展,也总是把战争实践中获得的一切技能进行总结并传授给后人,使习武活动成为有目的、有意识、有组织的社会活动。

少数民族自古就具有强烈的反抗精神,善于用本民族的武艺征服敌人。抵御外族侵略者,促进了边疆各族人民的觉醒,提高了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民族自信心,锻炼和提高了各族人民的尚武精神和武艺。少数民族武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不同的拳种,其内容结构、技术规格与运动特色也不尽相同,但均具有强身健体、防身自卫、锻炼意志、陶冶性情、竞技比赛、娱乐观赏等功能。它经过几千年的历史发展已形成一套完整的武术体系。

各民族之间的武术内容各不相同,但从表现形式上来看,少数民族武术可以分为两大类:徒手和器械。徒手类。少数民族的武术徒手类主要有徒手套路和徒手对练。徒手套路包括单练、对练和集体演练。徒手对练包括散打和推手。如回族中流传较广的有查拳、八极拳、十路弹腿、十二路弹腿、心意六合拳、劈挂拳、通背(臂)拳;土家族有八部神打、茅谷斯拳、十二埋伏拳、鸡形拳、乌龟拳和策手、散打与格斗;畲族有龙尊拳、虎尊拳;瑶族有盘王拳、南太极和对练套路对打拳;苗族有矮拳和对练套路对拳、老鹰抓鸡式等。器械类。少数民族的武术器械繁多,形状各异,可分为持器械套路和持器械对练两大类。持器械又分为四大类:长器械、短器械、双器械、软器械。回族兵器有单头母子棍、双头条子棍、单剑、双剑、沙家杆子、马家枪等。苗族兵器有刀、剑、大刀、流星、二节棍、三叉尖等。土家族武术器械中最富民族特色的有宫天梳、三星针、八角拐、钐刀、烟袋杆、板楯枪、鸡爪棍、鸡公铲等。湖北地区还有板凳拳、傩愿棍、秦家锏等器械。广东省流传梅花双刀、凤影剑、地堂双刀等。

从技术体系上看,少数民族武术又可以分为徒手技术、器械技术和远射技术三个主要部分。徒手技法属短打型,多手法、少腿法,多低姿、少跳跃;器械动作多为近身动作,极少放长击远和大扫转动作。从运动形式上看,无论何种形式的运动,动作幅度较小,多为小跳跃、方位性极强的动作。

少数民族先民们最初习武是为对抗凶猛的野兽求得生存与自保,后来武术成为一种军事技能,到了现代武术已经集军事技术、健身活动以及表演技艺功能于一体,充分地被人们所认识和喜爱,在强身健体的同时,陶冶性情。

武术的功能主要有:育德功能。文以德彰,武以德显,武术的真谛在于重德。武德,即武术道德,实际上就是指从事武术活动的人在社会活动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应具有的道德情操,包括心性修养、道德作风、精神境界和武术礼仪。武德作为习武者所应具备的一种美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指导人们共同的武术生活及其行为准则和规范,并渗透在习武者的思想和言行中,武德也是表现道德的一种形式。武德吸收了儒家“仁义”思想,强调社会责任感和民族自豪感,以及道家崇尚自由,佛家主张众生平等、爱人爱己、劝人为善和提倡勇猛顽强等品质,要求习武者主持正道,扶弱压邪,这也正是武德的根本所在。育体功能。武术也称国术、功夫或武艺,是中华民族所特有的一种传统体育项目和优秀文化遗产,其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但随着社会进步,武术在军事中的意义逐渐下降,在健身养性、防病治病这方面的作用却相对突出了,而且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它不仅可以使练习者具有健壮的体格,而且使人的身心也得到全面的锻炼。育智功能。武术不仅仅局限于强健身体、培养意志、锻炼人的胆气和自信心,它还能够造就一种精神境界,可以启迪思维、开发智力,使人们从容不迫地面对困难。由于武术套路一般都由几十个动作组成,其动作结构又都较为复杂、多变,这就要求练习时必须具备较好的观察力和记忆力。习武的过程是建立一个完整的动作表象过程,进而记住各个动作的顺序,形成动作的视觉表象,使习武者的观察力和记忆力得到有效锻炼和提高。通过对动作的演练,习武者能够在头脑中系统地重复回忆、想象动作,这个过程不仅能够提高想象力,而且还有助于尽快地消除疲劳。

继承和发展少数民族武术,是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维护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自古以来,少数民族参加武术活动既是精神、物质生活的一种寄托,也是提高少数民族身心健康的有效方法。对各民族拳种的理论和技术作系统的研究整理,促进了少数民族武术的普及和发展。1991年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武术被列入民族运动会正式比赛项目,并且制定了相应的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民族马术

马与人类的关系十分密切,北方少数民族养马、驯马、骑马已有数千年历史,其生活、生产、作战等都离不开马。速度赛马是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锡伯族、满族、白族、彝族、苗族、回族、土族、撒拉族、仡佬族、阿昌族、普米族、鄂温克族等众多少数民族喜爱的一项马上运动,广泛分布于内蒙古草原、青藏高原、新疆天山南北及我国西南广大地区。这些民族中素有“马是男人的翅膀”之说。这些民族在古代,因以游牧、游猎为主,附带从事农耕,故马是他们须臾不能离开的主要的生活伙伴。他们打猎、交通、作战、远途传递信息都离不开马匹,而且必须选择良马。在他们生产、生活、军事活动中的每一次纵马驰骋实际上就是自然的赛马

在古代,突厥语系的各民族为满足战争需要,往往挑选善跑的骏马。这种骏马选优活动,逐渐形成后来的“赛马”习俗。《突厥百科全书》记载,古代突厥诸部在举行宗教仪式时,也都举办盛大的赛马活动。《突厥文化史》序言还提到,公元五六世纪时,突厥的马就有比赛用马、坐骑、军马和驿马的区别。《新唐书·西域传》记载龟兹国“岁朔,斗羊马橐它七日,观胜负以卜岁盈耗云”。这说明赛马至唐代时已形成当地一方习俗。当时,匈奴强大的正规骑兵使用的马匹都是通过赛马从无数马匹中精选出来的良骥。古时候,连皇帝、汗王也常令自己的坐骑参加比赛,甚至有赛马择婚的习俗。据说,现在巩乃斯草原上的城镇,大部分都是因昔日赛马活动而形成的。至今,这些地方仍然是牧民们举行赛马活动的中心。马赫穆德·喀什噶利所著的《突厥语大词典》中多处引用有关马的论述,如“混血的杂种马,乃野性牡马与养母马相交而生之马,在马赛中多能领先”,“驰我骏马迅奔,比赛中一路领先”,“勿与姑娘摔跤,勿乘孕马奔跑”等。夏木苏尔·玛阿尼于1003年编撰成书的关于西域的《百科知识》第十八章写道:“骑马、狩猎、打马球是皇帝和近侍的政事。尤其青年时代,做任何事情都应有界限(指适当的度)和秩序,时常不断外出打猎是不对的,一星期中可两天打猎、三天读书,另两天务理家事。骑马勿骑矮小的马,骑矮马使你难堪。在城里或出猎时要骑烈性骏马,它使你保持警惕。狩猎中不要常使马疾奔,倘需在汗王面前表演本领,应不遗余力。”此外,《乌古斯传》中也有关于赛马的叙述。

《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匈奴人“尽为甲骑”,“以马上战斗立国”。匈奴首领冒顿单于率众40万,以四色马队围攻汉高祖刘邦时,“西方尽白马,东方尽青

赛马在蒙古族、藏族等民族的节庆及日常生活都可见到,蒙古族赛马是蒙古族传统体育娱乐活动之一。蒙古族赛马比赛现今更多是在那达慕大会时举行。届时在内蒙古大草原上,远近百里以至几百里的牧民驱车乘马赶来,参加赛马活动。赛马场上,彩旗飘飘,鼓角长鸣,热闹非凡。其比赛距离可长至数十公里。赛马最重要的是选练和打理马匹。《清稗类抄·风俗类》记载,蒙古族人赛马前“整橛饰,齐月题,治鞍策。恐其蹶于蹄也,为之刻其甲;防其愊于力也,为之剔其毛;虑其笃于行也,为之饿其腹。缓之,骤之,控之,纵之。”赛前一个月左右,有经验的马主就开始“吊马”,即把马拴在马桩上,从清晨“吊”至下午,控水控草,然后驱马练跑,让其大量排汗后,牵回刷洗干净,夜间加喂青草,如此吊去肥膘,逐渐加大训练量,使赛马逐步适应强度很大的比赛。赛前三五天,减少直至停止训练,骑手精心装饰赛马,把马鬃梳理成漂亮的小辫儿,浑身洗刷之后,赛马油光水亮,蓄势待发。赛马对骑手要求很高。骑手要和马朝夕相处,了解马的脾性,增强对马的掌控能力。赛马在飞速行进过程中,骑手要根据比赛的实际情况,合理地控制起跑、途中跑、冲刺跑的力量和速度,和马默契配合,切不可一味挥鞭猛冲。

传统的赛马比赛开始前,参赛骑手纵马进入赛场中的“珠拉”(火炬台)或“苏勒德”(神矛,吉祥物)前敬香祭祀后,围着“珠拉”或“苏勒德”顺时针方向转三圈儿,然后策马驰向比赛起点处。那些乘骑王爷或“葛根喇嘛”(活佛)马的骑手,头扎黄色绸带,十分醒目,而且出发时要比其他选手靠前30~50米。比赛结束后,获得名次的赛马和骑手在“接蹬人”(即裁判员)的引领和陪同下,按照顺序列队至主席台前受奖。颁奖时,有德高望重的老艺人端着鲜奶,捧着哈达,高唱赞马颂词。赞马颂词内容丰富多彩,如赞美马的雄骏姿态,良马的产地和比赛时的特点,介绍获奖马的调教者和骑手的简历和成绩等。赞颂词唱完之后,把少许鲜奶抹在获奖马的额头,其余的鲜奶分别献给获奖骑手,并将包有金银铜铁的五彩哈达拴在获奖马的马鞍上,为骑手戴上哈达。对参赛最后一名的骑手和赛马,也有一定的奖励和祝词。奖品一般是一小袋糖果,寓意是这次拾了人家的马粪蛋。祝词诙谐有趣,让人忍俊不禁。随着欢快的乐曲声,获奖赛马列队绕场三周,向观众致意。藏族体育的历史悠久。早在一千四五百年以前,雅砻地区的望果节中就有了角力、斗剑、耍梭镖等娱乐活动,之后又增加了赛马、射箭、唱藏戏等。从1409年开始,每年元月由葛厦组织的“莫朗”大会(寺庙传召)的闭幕式上,要组织三天体育比赛,其项目有赛马、赛跑、摔跤、抱石头、马术、射箭等等,这些项目一直流传至今。

藏族各地区有着各种规模的赛马会。赛马,藏语称“达久”。这是藏族人民最为喜爱、流传最广的体育运动。西藏的骑术历史悠久,据《新唐书·吐蕃传》记载,吐蕃有一种通信骑兵,称“驿人”,他们经常携带七寸金箭,往返奔驰于驿站之间,传达信令。《因语录》说,这种驿人“日行数百里,使者上马如飞,号为马使”,可见他们的骑术是相当精湛的。据藏史记载,第一次赛马会是在桑耶寺落成庆典时,约在公元729年。那次赛马一连进行了半个月。从壁画来看,比赛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长距离赛马跑,以快慢决胜负;还有一种是在中心点一骑士驻马而立,另有两骑士从等距离的两个地方相向飞驰,以先至中心者为胜。20世纪30年代,现代赛马传入内蒙古地区。1930年,绥远省在归绥市(今呼和浩特市)修建了塞外草原第一个赛马场,并于当年8月举办了“全省地产马运动大会”。直至1937年,每年举办一次,后因日本侵华战争而中断。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后,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赛马运动得到长足发展,草原传统式的赛马和现代赛马交相辉映。内蒙古的马术事业一直领先全国。继位于呼和浩特市的内蒙古赛马场之后,东部呼伦贝尔、通辽、兴安盟,中部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盟,西至鄂尔多斯、阿拉善盟,一座座赛马场的兴建,有力地推动了养马、育马产业发展和马术品牌赛事的形成。内蒙古赛马场连续举办过十几届国际马术邀请赛;通辽市“8ﻪ· 18”赛马节已经举办近20届;兴安盟科右中旗什业图赛马场近几年连续举办了全国速度马大赛,已经成为国家体育总局认可的固定赛事。

维吾尔族、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及地处西南边陲的多个少数民族历来与马从不分离。因此在传统体育中,与其生活环境相适应的马上运动项目很多,而且多已形成传统流传至今,赛马即为其中之一。蒙古马曾属于世界名马,新疆也是出产良马的地方,“西域马”名扬中外,声誉甚高,其优良品种,在伊犁、焉耆、巴里坤各地均有。传统的赛马形式是跑直线,距离在25公里左右,比赛中常常难以分出名次,且观赏性不强。从1965年开始已逐步改在1公里半圆式的跑道上进行比赛。现在速度赛马比赛项目有1000米、2000米、3000米、5000米、10000米。

速度赛马自第一届就是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的竞赛项目,更是很多少数民族民间重要的娱乐活动。在各地区各种节日的大型聚会上,或在少数民族结婚、割礼、过年等喜庆的日子里,也以举行赛马的方式进行庆祝。参赛的马匹多经挑选和专门训练。参加赛马的人员,骑着经过挑选的健壮马匹,从各地赶来。比赛时,一个个骑手身着彩衣,头束各色彩绸带,俯伏马背,英姿飒爽,催马驰骋,竞相追赶,快速奔向终点。裁判拿着标有名次的牌号在终点等待。第一名骑手到来时,手执第一名次牌号的裁判将牌号交给骑手本人,依次类推,最后骑手凭号领奖。奖项一般只设前三名,获第一名者奖好马好驼;第二名者奖四岁的马或驼;第三名奖幼马或幼驼。对赛马中取胜的马匹也情有独钟,除取得的名次之外还要冠以爱称或绰号以表示褒奖和抚爱,并用白绫系首,用奶液涂抹马额,为其祈求长寿。比赛地点一般设在风景秀丽的天然草场上,往往比赛盛况空前,群众倾城出动观看比赛,热闹非凡。

走马

走马是深受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回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藏族等民族群众喜爱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广泛流传于新疆乌鲁木齐、哈密、昌吉、伊犁、塔城、阿勒泰、博尔塔拉、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喀什和西藏、内蒙古等地区,当地多称“赛走马”。 

走马是由驯马演变而来。未经训练的马,快走时会使骑者感到十分颠簸;而经过训练的走马骑乘起来则非常舒适,平稳无颠簸。有经验的人只听马蹄踏点的声音就可分辨出是否为走马。一般情况下,驯马都是由养马人进行。“走马”在市场上的价格比“赛马”的价格要高,所以有时马贩子也会将马买回后挑选资质好的加以训练。过去,走马多在婚嫁或节庆时与赛马一起进行。哈萨克族在重大节日中必有赛走马;蒙古族一般在每年的敖包节和那达慕大会上举行。参赛的马匹数没有限制,骑手也没有年龄和性别的要求,赛程也没有具体规定,多在平坦、宽阔的旷野与赛马一起进行。走马是在赛马运动的基础上,由马与马之间的比较、骑马人与坐骑相互配合等内容进行较力、较技,以人马在运动中人的舒适度为评判标准,要求人和马配合默契。对于马的要求,就是快、稳、美。走马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竞赛项目。走马与一般赛马的区别,如同竞走与赛跑的差别。走马须严格按规定保持走姿,若走姿不合要求或奔跑,就要判成绩无效。在规定的赛程内,只有依照规则规定的走姿领先者才能获得名次。所以,走马运动具有很强的观赏性。走马行走的姿势,分为左右蹄式、四蹄踏点式、双蹄落地式,民间又分为羊式走、骆驼式走、碎步走、快步走四种。
    1995
年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走马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并定名为走马。

跑马射击

骑马射击来自于军队火器的使用,清朝军队就设置了“火器营”,步兵和骑兵都有。19世纪末20世纪初,骑兵已经发展成为专门的独立兵种,由过去单一的骑马劈杀转变为骑马射击,在当时具有极强的战斗力。而对于地处青藏高原的藏族和居住生活在内蒙古兴安岭山林中的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等狩猎民族来说,骑马射击成为其基本生活手段。

流传于世的鄂伦春族民歌唱出了他们的狩猎生活:“高高的兴安岭一片大森林,森林里住着勇敢的鄂伦春。一呀一匹猎马一呀一杆枪,獐狍野鹿满山满岭打也打不尽……”在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骑兵部队首先在内蒙古地区诞生,骑马射击成为部队军事训练和对敌作战的最重要内容之一。20世纪50年代,内蒙古自治区体委组建了军体俱乐部,成立了马术队,骑马射击成为日常训练的重要科目,逐渐地将骑马射击由军事科目转变为体育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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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六七十年代,草原牧民按要求组织民兵训练,骑马射击也是重要的训练科目。民兵们纵马持枪,在飞奔的骏马上射击,苦练杀敌本领。随着国家对枪支的管制,20世纪80年代初骑马射击全部取消。由于骑马射击对骑手、马匹、枪支等的要求很高,不易普及,因此,这个运动项目成为经过专门训练的少数运动员的专项,更多的是作为表演项目。而且,实弹也逐步被发射只带底火的空包弹所取代。1995年,跑马射击被列入全国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正式比赛项目,其竞赛规则也不断完善。

跑马射箭

跑马射箭又称马上骑射,是哈萨克族、塔吉克族、彝族、蒙古族、藏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骑马射箭是北方少数民族的传统。

在古代冷兵器时代,骑马射箭机动性强,打击距离远,具有巨大威力,是狩猎、打仗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和重要方式。马上骑射,最早用于狩猎和作战。骑马射箭对骑手的要求很高,不仅要具有精湛的骑术,还要有娴熟的射箭技巧,是力量、速度、准确度的完美结合。古代历朝历代都有许多描述猛士良将如何骑马射箭的故事。据史料记载,骑术和骑射始于商代。战国时代赵武灵王尚武图强,号召全国百姓穿“胡服”,习骑射,说明当时北方匈奴的骑射已相当普及。南北朝和隋唐时代,北方游牧民族骑射已达相当高的水平。宋代,骑射成为游乐的项目。宋王延德的《王延德使高昌记》载:“居民春月多群聚遨乐于其间。游者马上持弓矢,射诸物,谓之禳灾。”清代,新疆一些民族中还保留这个传统技艺。清和宁在《回疆通志》中记载:“……又数十日,回纥老少、男女,鲜花修饰,帽上各簪纸花一枝。于城外极高处,妇女登眺男子驰马骑射,尽日而散,谓之‘努鲁斯’。”在新疆出土的古代文物中,也多有骑射的内容。如1972年吐鲁番阿斯塔那遗址出土的唐狩猎纹印花绢上,就有人物骑骏马,挽弓搭箭翻身劲射之雄姿。在新疆各地发现的岩画中,挽弓狩猎的图案更多。

元代以来,皇家都设有狩猎场,每到夏秋之交或冬季,皇室宗亲、王公贵族都要在军队将领的陪伴下进行围猎。士兵们将狩猎场的麋鹿、青羊、野兔、山鸡等动物吆喝、驱赶至围场中,任凭皇亲、王公、将领们骑马追赶。他们驾驭着快马,手挽弓箭,瞄准猎物,发出一支支雕翎箭,猎物一旦被射中,军士们就会发出阵阵欢呼。

最具有典型意义的就是成吉思汗骑在白龙马上弯弓射大雕的雄伟形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热兵器的出现,骑马射箭逐渐演变成为民族形式的体育项目之一,并成为各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竞赛项目。骑马射箭除了在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哈萨克族等北方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和打仗中具有实际意义外,其健身娱乐的功能也十分突出。在那达慕、祭敖包等大型聚会中,都会安排骑马射箭的表演和比赛。在不远处设置一个实物,或是一个小动物,或是一个坛子、包袱之类。骑手纵马疾驰,冲向目标,在适当距离内迅速放箭,射中者为胜,可以获得奖励。20世纪50年代末,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了马术表演队,专门训练马上技巧,骑马射箭是其中的一项。在马的跑道旁35米处设立固定箭靶,骑手策马飞驰,在高速行进中放箭射靶,赢得观众齐声喝彩。骑马射箭分为定位射和跑马射。定位射就是坐骑站定后,骑手向目标射出箭支。跑马射箭就是骑手在纵马飞奔的行进过程中向目标发出箭支。1995年,跑马射箭在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

跑马拾哈达

骑马飞奔之中俯身拾取地上的物品,是检验和测试骑手骑术的重要方式,也是自古以来草原牧民表现精湛骑术、炫耀本领、娱乐争胜的有趣健身运动。

20世纪50年代,内蒙古马术队成立后,训练了一整套马术技巧动作,其中马上拾花篮、马上拾哈达等是其中的重要项目。骑手纵马飞驰,然后俯身探臂,将一个个花篮或一条条哈达迅速拾起,再直起身来高高举起,赢得观众连声喝彩。熟练的骑手身手敏捷,跑马拾物如探囊取物。

20世纪 60年代后,西藏、新疆等地的马术队相继成立,都训练这个项目,主要是在大型活动时用于表演。由于这个项目对骑手和马匹的要求很高,不易普及,只有经过专门训练的少数骑手方可参加比赛和表演。1995年,跑马拾哈达被列为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正式比赛项目。


                                                                                                        

民族健身操

民族健身操是在新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型的体育健身项目,它把广受人们喜爱的民族舞蹈与健身操动作合二为一,不仅继承了民族舞蹈的优秀元素,开拓了民族舞蹈的现代性,更让民族文化和体育健身融为一体。

民族健身操不仅结合了现代体育健美操的编排原则、手段、运动路线等,同时也保留了民族舞蹈元素和民族素材的精髓。它不同于一般的健身操,其根源为民族性,除具备健美操的一般特性外,在服装、动作编排、音乐选配等方面都要求在民族特色的基础上进行创编;它也不同于民族舞蹈,因为民族健身操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达到强身健体的作用和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进行传承保护,而不是纯艺术的表现形式,所以民族健身操属于民族传统体育的范畴,是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衍生项目之一。

中国的少数民族分布广泛,地域的不同,造就了各民族在健身活动上的不同表现方式,柔美与豪放,欢快与硬朗,建立在各民族的传统生活习俗上,起源于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传统舞蹈元素,在现代加入了体育健身动作元素而形成的民族健身操,在相匹配的音乐陪衬下,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时尚动感的节奏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其动作形式显现了民族性、体育性和观赏性。现在很多民族都有广为流传的民族健身操舞,如生活在云南的彝族、白族、傣族、藏族、佤族、哈尼族、景颇族、拉祜族;西藏、四川的藏族、羌族;广西的壮族、瑶族;贵州、湖南、湖北等地的苗族、土家族;身处西北的维吾尔族、回族、裕固族;北方的蒙古族、满族、朝鲜族;海南黎族等。它们是在人们的劳动生活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其内容丰富,风格各异,技术要求不高,运动强度易于控制,自娱自乐,并以消遣性和游戏性的活动方式进行,迎合了人们的喜好,使人们在体育活动中情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抒发,既锻炼了身体,又陶冶了情操。

民族健身操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无论是在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还是在各地区的民族运动会上,它都是不可缺少的运动项目,在2007年的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曾将民族健身操作为表演项目中的一个单独系列,与竞技类、技巧类和综合类相并列。为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全国体育健身活动中得以推广,2013年,国家民委组织创编了融合多民族传统舞蹈元素的民族健身操套路,向全国推广。2014年,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确定将民族健身操列为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正式比赛项目。各地根据本地区民族特点所创编、开展的各种规模的民族健身操,多以当地一个民族中的一个或多个民族舞蹈元素为主,注入体育健身的肢体动作元素加以创编成套(只体现一个民族或一套动作中分段落展现各民族特色)。以民族成分居多的云南省为例,在全省范围,每年定期开展民族健身操的比赛,其所创编的有白族霸王鞭健身操、藏族健身操、拉祜族健身操、哈尼族健身操、佤族健身操、彝族烟盒健身操、景颇族健身操、傣族健身操、彝族撒尼健身操等多套。在四川藏族聚居区,以藏族锅庄舞为主要舞蹈元素的民族健身操;湖南、湖北的土家族聚居区,在土家族传统摆手舞基础上创编的土家摆手操;内蒙古及东北蒙古族聚居区的安代健身操等,都已经成为百姓广场健身活动的重要内容,对推动当地民族体育活动的开展起到很好的推广作用。

在散杂居地区,民族健身操也广受欢迎,北京市每年举办的全市规模的民族健身操大赛已经持续多年。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全国妇联等都举办了全国规模的民族健身操比赛。民族健身操根据其目的与任务大致可分为三大类型:推广类民族健身操(徒手、持器械);表演类民族健身操(徒手、持器械);竞技类民族健身操(徒手、持器械)。推广类民族健身操以健身为目的,通过全面活动身体,提高身体有氧代谢能力,增强体质,达到促进人体健美,焕发精神,陶冶情操和传承民族文化的目的。推广类民族健身操面向大众,强度和难度相对较低,可为社会不同年龄、性别、职业、层次的人选用。表演类民族健身操属于展示性与观赏性范畴,主要是为了介绍、推广、传播,以及带动民族健身操的发展,丰富人民大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展示与观赏。竞技类民族健身操以竞赛为目的,有特定的竞赛规则和评分方法,需完成一定的难度动作,对参赛者的身体素质、技术能力和艺术表现力有较高要求。是展示人体健、力、美、全面素质和民族特性的竞赛项目。

民族健身操的动作编排,无论是单一民族,还是混合而成的套路,都可在动作中显现鲜明的民族特点。传统民族舞蹈与体育健身动作的有机结合,多方面发挥着其功能:一是增进民族团结,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二是丰富全民族体育健身活动的内容,以中国多民族的优秀文化与大众期盼的健身、追求健康体魄的需求相结合,达到身体健康,塑造完美的体态的目的;三是在广大民族地区,以民族健身操的形式,推动群众参与健身活动,可有效地缓解工作压力,娱乐身心;四是以融有民族元素的舞蹈内容推动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易于在少数民族地区为民众所接受。而在散杂居或非民族地区,其新颖的健身形式,既能达到健身的目的,又具教育功能,增加了各阶层人们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了解途径。民族健身操随着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发展,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已经为更多的人所容纳,成为广场健身活动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走在民族地区的城乡街巷、广场上都能看到百姓跳着欢快的民族健身操。而在各级民族院校,健身操是学校体育教育的重要内容,让优秀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以体育运动的方式得到更多的传承。


                                                                                                        

木球

木球是宁夏回族地区特有的一种球类运动,是在回族聚居的农村广泛流行的一种风趣的传统体育项目。它是由农村青少年放牧时的“打篮子”“赶毛球”演变而来的,亦可称为“牧球”,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木球运动,既保留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赶毛球的动作和习俗名称,又富有现代体育的竞争性和对抗气氛。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特别是回族青少年的青睐。

俗话说“天下黄河富宁夏,年种年收水浇田”。黄河两岸地势平坦,水草丰茂,适合耕耘种植,又利于放养牛、羊、马、驴、骡、驼等。由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生活在宁夏平原的回族青少年世代放牧于河滩和田野。尕娃们(青少年)时常聚集在一起,放牧之余便玩耍起“打毛球”“打篮子”“赶耳桃”。最初他们手持5060厘米的吆赶牲畜的短鞭杆儿,把牲畜身上“滚”(抓)下来的毛团成球形,你追我赶地赶着玩儿,这便是“木球”的雏形。

在民间,木球有许多种耍法和打法。第一种是“刁杠”。木球比赛场地约为长30米,宽20米,画一中长线,两底线中间各有一个宽3米、高50厘米的木质门。比赛队员双方通常各为45人,一场比赛大约要进行20分钟或半个小时,分上半场和下半场。队员每人持1根长60厘米,手握部位粗8厘米,击球部位呈斜角形的木棍,球为长10厘米、横截面直径为8厘米、两端椭圆形的1节木棒。开始,由裁判召集双方各1人以“越级高”(端线发球)击球的远近挑选球门,在中线开球比赛,双方队员各持160厘米长的木棒击球。场上你追我赶,竞争非常激烈。每攻进球门1个球,计1分,以攻进球门多少计胜负。比赛结束时,负方需罚“喝嗦儿”,即由胜方队员在端线用棍将球击出,负方队员从端线跑向球的落点,将球捡回,来回途中需发出“噢”的声音,中间不准停歇和换气,否则重新罚“喝嗦儿”。第二种是“打圈杠”,也叫“赶狗”。参加人数不限,先在场地上挖坑。坑叫“涝坑”,直径约25厘米,深20厘米,坑数比参加打木球的人数少1个。另置1根长20厘米、形状类似手电筒的木棒做球。比赛时,每坑前站1个人守护,均执1根长约1米的木棒。另1人则手持木棒,尽力将木球赶入任何一个坑内,向坑赶的同时,嘴里喊叫着“吃—吃—”(进—进—的意思),守坑人则站在坑边用棒竭力阻拦,一旦木球被赶入坑中,所有守护坑的人均需立即互换坑位,此时赶球者便趁机占坑,未抢到坑者就变为赶球人。以做赶球人次数多者为负。

19829月,宁夏回族木球队员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办的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第一次做了精彩的表演赛。受到各兄弟民族的高度赞赏。为推动木球运动的发展,在学习宁夏地方木球规则的基础上,湖南、宁夏、北京、河北等地经过加工整理,试行新的规则,木球成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族运动会的比赛项目。在1986年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北京、湖南、宁夏等代表团都进行了木球表演。1990年国家体委和国家民委在宁夏银川市举办了木球裁判员、教练员学习班,同时首次举办全国八省区木球邀请赛。在1991年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木球正式列入比赛项目。木球项目自1999年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始,其竞赛规则与器材有了较大幅度的变化,更适于项目的开展与观赏。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曾多次举办木球单项比赛,全区多市都曾组建过木球运动队参加比赛。在全国各地,木球运动也有一定的发展,如中央民族大学、湖北民族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怀化学院、河北体育学院、济南大学等院校,已将木球列为所在省区民族体育基地的一个主要项目。

在各省区的民族院校中,也将其列为教学内容。经过长期的改进和完善演变而来的木球运动,有着较为完善的规则与裁判方法,其竞争性、趣味性都很强,而且便于普及推广。将作为基础运动项目的木球运动由民族化向群体化发展,同现代体育运动接轨,成为全国各族人民体育运动的一个新内容,为促进各民族人民的健康做出应有的贡献,有着很实际的现实意义。因此有必要将该项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加以推广,特别是在体育教学中,在少数民族散居区内,使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群众都能接受,这会促使该项运动更具生命力。


                                                                                                        

龙舟

龙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流传最为久远的文化现象之一。”龙是中国最为神圣的动物神,也是中华民族的象征。中国被称为“龙的故乡”,中国人被称为“龙的传人”。“从七八千年前起到21世纪,龙崇拜经久不衰,其延续时间之长,史无前例;从古代帝王到平民百姓,均把龙视为主宰雨水之神或保护神。”龙崇拜在中国的崇拜面之广,崇拜人数之多,世界罕见。因此,围绕着“龙”产生了与之有关的众多文化现象,龙舟活动就是其中之一,集竞赛、娱乐、娱神、禳灾、庆典为一体,是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中一颗璀璨的明珠。在古代,南起珠江、闽江,北到黄河流域,人们到处可以看到龙舟戏水的热闹场景。

中国是龙的故乡,也是龙舟活动的发祥地。龙舟竞渡在今天虽表现为一种体育活动,却载荷着浓厚的民族文化内涵。南方众多居于江河湖畔的少数民族,都有赛龙舟的习俗,如傣族、苗族、壮族、白族和高山族等。关于龙舟竞渡的起源,有多种传说和记载,各有各的道理,但都存在一个相同的疑问,不论以何种方式起源,最后为什么偏偏要举办“龙舟”比赛而不赛其他什么“舟”呢?回答这个问题就要从中华民族原始图腾崇拜——龙的基本神性说起。

龙有喜水、好飞、善变、征瑞等神性和兴云布雨、司水理水的神职。既然有这样的神性和神职,被生活在江渎回流、湖泊星罗的水乡各族人民所崇拜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崇拜意识必然要外化为具体行为。这些行为包括:祭神,将人间美味敬献给神灵,并伴之以香火,让其款款享用;娱神,歌唱、舞蹈,想办法使神快乐;拟神,模仿神的举止形态表示自己和神有密切的关系,自己身上已禀赋了“神性”,从而能够“神灵活现”,这大概是“龙舟竞渡”的深层动因。人们相信通过声势浩大的龙舟竞赛,能使天上水中的神龙心神感应而大娱大悦,从而焕发神性,恪尽神职,保佑一方水土风调雨顺,稼渔丰成。同时,也使人们自身禀赋龙性,像龙那样强悍矫健,进而驱邪避凶。至于纪念某些人等,只不过是一种附会。原因大概在于,这些人杰的“人性”和龙的“神性”有相通之处,又多少分担了龙的部分“神职”。比如伍子胥就曾被奉为长江水域的“水仙”“江神”,屈原也被奉为“广源顺济王”,有“江神即楚大夫屈原之说”。地质史和古气象学的研究成果表明,“大约在距今7000—12000年间,地球上出现了一个高温期,形成了几千年的海侵,我国四大河流的中下游,海拔约132米以下的平原、丘陵都是浩渺的水乡泽国”。临水生活,就必然产生“渡”的需求,从而产生渡水工具ﻪ—ﻪ—“舟”。古籍《世本》记载,“古者观落叶因以为舟”。《周易··彖传》记载,“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周易·系辞》记载,“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涣》”。

除了以上古籍有关舟的记载,在浙江余姚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的考古挖掘中,还出土了木桨,这证明最迟大约在7000年前就有了独木舟一类的原始船。因此,龙舟的起始应与我国南方多水的自然环境有关。岭南的“百越”,远在原始社会时期就居住在水网地区,过着以渔猎为主的经济生活。他们断发文身,自称龙子,特别善于使舟。可以说,操舟捕鱼一类的活动,在该地区的居民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竞渡只不过是他们水上生活的演习而已。最初,“竞渡”之舟只是一般的小舟,到西周开始出现舟与龙神崇拜结合的产物ﻪ— —龙舟。

在魏襄王古墓中发现的《穆天子传》一书中,晋太康二年(281)有“天子乘鸟舟、龙舟,浮于大沼”的记载。春秋战国期间,战事繁兴,尤其是吴、越、楚三国,地处江南水乡,水战是其征战的主要形式之一。当地居民也习于“以船为车,以楫为马”。这对“竞渡”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如在我国西南地区和东南亚各国发现的,时间大约相当于战国中期至东汉的石寨山式铜鼓,其多数上面都饰有“竞渡”纹。这些饰纹在船的首尾,往往装饰成鸟尾形象,船上的人皆头戴羽冠,前后排成一行,做相同的划船动作,表现的场面隆重又热烈,反映出当时的“竞渡”活动已相当普及了。秦汉魏晋之际,虽然“竞渡”少见于史书记载,但由军事水战及某些宫廷中的水嬉活动可推知,“竞渡”并未绝迹。如汉武帝做昆明池以习水军,就有划船比赛项目;汉昭帝与宫人采莲划船,泛波戏水,说明船已在宫中作为水嬉的工具被广泛使用。这可以间接证明当时的民间“竞渡”活动还是比较兴盛的。每年在民间举行的划船竞渡活动,在唐以前还没有统一的日子,有的在每年农历四月,有的在农历八月。到了唐朝,才统一于五月端午节举行。整个隋唐时期,水上竞渡活动一般是水乡人民自发组织起来进行的。《旧唐书·列传第九十六》说:“江南风俗,春中有竞渡之戏,方舟并进,以急趋疾进者为胜。”比赛时,岸上挤满了观众,喝彩声、号子声、锣鼓声响成一片,声震云霄。到了五代时期,竞渡之风愈盛,不但民间组织,官方也大力提倡。当时,各郡、县、村社每年都组织龙舟竞渡活动。一到端午日,官府赐给竞渡组织绫罗绸缎,并为龙舟比赛设置了锦标,即在终点设一竹竿,竿头上悬锦彩,竞渡优胜者夺到锦彩就称为夺标。龙舟竞渡活动就成为一项激烈争夺、扣人心弦的体育比赛,而这种夺标赛就是现代体育比赛中夺取“锦标”的由来。

宋元时期的划船运动也比较活跃,一些帝王为练水军并进行娱乐,也鼓励划船。宋咸平三年(1000),宋真宗在金明池观水嬉,其中就有划船竞赛,且优胜者有奖。民间的端午竞渡也十分活跃,时人黄公绍在《端午竞渡擢歌十首》中,为我们勾画了一幅生动的龙舟比赛图:“看龙舟,看龙舟,西堤未计水悠悠。一片笙歌催啼晚,忽然鼓擢起中流。”“擢如飞、擢如飞,水中万鼓起潜螭,最是玉莲堂上好,跃来夺锦看吴儿。”宋画家张择端所绘《金明池夺锦图》及元人王振鹏的《龙舟竞渡图》,还对宋元时期都城的龙舟竞渡活动做了形象的描绘。明清时期,每年的龙舟竞渡活动仍以南方水乡为盛。明人王济撰《君子堂日询手镜》一书对当时的龙舟竞渡活动描述道:每年农历五月初一,竞渡活动就开始了,一直持续到初五端午节。每次活动参加的船队有15支之多,参赛之船一般长七八丈,首尾刻画有龙形。这样的龙舟每支有队员53人,他们皆穿红衣,罩绿衫,下着短裙。有敲钲、鼓数人,举旗一人,其余皆用船桨击水。比赛过程中,见舟行如飞,旗舞鼓鸣,以最先到达终点者为胜。像这样规模宏大的竞渡活动,在当时的桂林、梧州等地每年都按例举行。

明清的宫廷也效仿这一习俗在西苑搞龙舟赛。《明宫史》中,曾记载有五月端午日皇帝临西苑,参加“斗龙舟、划船”活动的情形。清宫沿袭明宫旧事,仍于西苑展开龙舟竞渡,“中流九龙舟,谁肯相参差”的诗句,就是清高宗在观看西苑龙舟竞渡之后留下的著名咏唱。

民国时期,龙舟竞渡在我国南方地区开展得非常普遍,特别是每年的五月初五,除举行龙舟竞渡外,人们还斟艾酒、挂菖蒲、包粽子、写符章。在这个时期,地方政府也参与其中,为龙舟比赛的优胜者颁发奖品。龙舟竞渡也逐渐向现代体育转化,采用现代体育的比赛方法,如开始使用淘汰制。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非常重视群众体育活动,龙舟运动也得到了很好的开展。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传统文化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和恢复,同时生产力得到了解放,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龙舟运动也随之得到了飞速发展。各地龙舟协会相继成立,龙舟的竞赛规模也越来越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于1984516日做出决定,将龙舟竞渡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当年9月,在广东佛山举行了全国首届屈原杯龙舟赛,同年香港举办了“香港国际龙舟邀请赛”。19917月,国际龙舟联合会在香港成立。1991年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把龙舟定为正式比赛项目。1992823日,在北京十三陵举办“九龙杯”国际龙舟邀请赛期间,成立了亚洲龙舟联合会。19947月,在广东汕头举办了首届亚洲龙舟赛。1995年举办了首届世界龙舟锦标赛。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赋予了龙舟竞渡更加深厚的文化内涵,它是整个中华民族共有的又最能体现民族特征的文化现象。尽管今天我们进入工业社会,进入了信息化时代,但是这项古老的体育文化活动并没有消亡,而是焕发出勃勃生机。因为,龙舟竞渡表现了中华民族对大自然的敬畏和对历史人物高尚品德的崇尚。龙舟活动发展到今天,它的表现形式是一项民间体育运动,但是它的深层动因是纪念先贤、祭神祈福、驱邪避灾,这也是这项活动经久不衰的原动力。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各地区各民族由于所处的地理环境的不同,生产生活方式的不同,龙舟竞渡活动表现出浓郁的民族特色。汨罗江畔端午节的龙舟竞渡,从龙舟的制作到龙舟活动正式举行前的各种仪式,都有着浓郁的地方特色。活动始终有一条主线贯穿其中,即对龙神的敬畏和对爱国主义诗人屈原的怀念(君子表现出的高尚品德是人们崇尚和孜孜以求的)。

汨罗江畔的龙舟竞渡之前,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仪式,即“朝庙”。“朝庙”即朝拜屈子祠。因屈子祠又称汨罗庙,故曰“朝庙”。“朝庙”的整个仪式过程既隆重又热烈,目的是纪念屈原,同时祈求在龙舟竞渡中平安取胜。仪式自汉代在汨罗兴建了屈子祠以来,就一直是在祠内举行,延续至今。龙舟的制作是以村或家族为单位,从取材到开始制作有着一套严格的程序。如龙头必须用樟木制作,而且木头必须是“偷”来的,其中的寓意是“偷”东西时,发现后势必遭人追赶,如果最终逃脱,预示着用这个龙舟在竞渡时会划得很快。其实并没有人真真正正在后面追赶,大家只是在后面虚张声势而已。开工制作龙舟要选在四月的一个良辰吉日,开工时也有一个隆重的仪式。在龙舟的制作过程中妇女和小孩不允许进入制作场地;舟底、舟头、舟尾、橹等的制作分工明确,工匠各司其职。龙舟竞渡作为水上的集体运动,不但有众多的参与者,同时其具有的竞技性和娱乐性,特别是龙舟竞渡附有的深厚文化传统,吸引了众多的观者。龙舟竞渡可以强健体魄,激发竞争意识,培养团结协作和勇于拼搏的精神。龙舟竞渡能够令参与者和观者情感愉悦,在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竞渡规则的基础上,达到自我教育的功能,并产生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押加

说到拔河,大家并不陌生,但很多人都没有听说过押加,押加其实是一种趴着拔河的体育项目,就是两名比赛者分别趴在场地两端,二人的脖子上套上同一根长绸布,分别向相反的方向拉爬,拉过指定区域者即为胜出。押加在藏族地区最为流行,因此也叫做“藏式拔河”,藏语名为“浪波聂孜”,意为大象的脖子。

藏族人民因为受佛教文化的影响,将大象视为吉祥之物,崇拜大象的力量,加之这项运动拉爬的动作形如大象,因此这项特殊的拔河运动也叫做“大象拔河”。

藏族地区广为流传的押加比赛有着上百年的历史,来源于牛拉犁时奋力向前的劳作过程。据说藏族英雄格萨尔王在攻打达惹、罗宗国后返回途中,发现上千头的牦牛,便采取这样的拔河方式对其进行分配。他下令百姓每人能拉多少就得多少,从而使许多贫苦百姓有了生计。为了纪念格萨尔王,草原上兴起了这项体育活动。

在藏族聚居地区还流传着这样的故事,有两个藏族小伙同时喜欢上了一个藏族姑娘,两个小伙子互不相让,姑娘也不知如何选择,于是聪明的藏族姑娘想出了一个办法,让两个藏族小伙子进行押加比赛,谁赢了就嫁给谁,经过一番较量之后,胜出的小伙子迎娶了这位美丽的姑娘。

现在的藏族地区,押加比赛的开展仍然很普遍,节假日时各地都会进行押加比赛。农闲时,在牧场或田间,人们把背带或腰带连在一起,以游戏的形式练习或进行比赛。因为押加比赛的规则、设备较为简单,较好实现,加之又没有年龄和性别的限制,使得这项活动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是一项易于开展的民族体育项目。

场地及器材

比赛应在平整硬质地面上进行。

比赛场地为长方形,长9米,宽2米。场地的丈量从界限的内沿量起。

界线:比赛场地应有明显的标线,两条长边为运动员比赛限制线。各线宽均为5厘米,场地四周至少2米以内不得有任何障碍物。

中线:连接两条边线的中点,画一条与边线垂直的线为中线。

决胜线:距中线两侧各1.2米处,各画一条与中线平行的线为决胜线。

带子:6.5米,用红色绸缎幅宽1.21.6制成。带子两端呈圆环形,圆环周长为1.01.10米。带子中间系一条可移动的、并有适当重量的坠条,作为判定胜负的标志。

护垫:为长30厘米、宽15厘米、厚2厘米的海绵,以软布包裹后,固定在带子两端圆环处的受力处,用于保护脖颈。

标志带:用于鉴别双方运动员的比赛绸带,标志带为两种不同颜色。


                                                                                                        

民族式摔跤

中国摔跤运动有悠久的历史,是中华民族文化遗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据有关资料和文物记载,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已有摔跤活动。最早称为觳抵,以后又称角抵、手搏、相搏、角力、掼跤、争跤、撩跤、摔角、率角等。

作为一种古老的竞技运动,几乎只要有人类聚集的地方,就会有摔跤运动。民族式摔跤是一个地域性概念,它是中国各地区、各民族开展的所有摔跤活动形式和规则体系的集合。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历史悠久,特点鲜明,不仅本身具有严格的技巧与传统的基本规则,而且在活动中,常常伴以歌舞、音乐的配奏,将生活与生产、竞技与娱乐结合在一起,以此达到强身健体,强化民俗民风,增进民族团结,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目的。

早在远古时期,摔跤就用于狩猎或部落与部落之间的争斗。原始社会人们用摔跤的手段来狩猎和防御野兽的伤害。随着社会的发展,摔跤作为生存和自卫的手段又用在了军事上。根据文字记载,早在五千年前的原始社会,为了求得生存,在与自然界进行斗争中,在部落之间的冲突中,人们利用自身的力量、技巧取得了食物和进行自卫,从而产生了古代的摔跤。民族式摔跤在社会生活、生产中应运而生。民族式摔跤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因时因地因习俗而形成,融会贯通了各民族的人文理念和社会特征。随着社会的变革、发展和不同民族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需要,摔跤运动逐步演变发展。

    在不同的民族中,摔跤运动的发展形成了各自独特的风格,在进入到将摔跤仅作为节庆活动或日常娱乐中的一个内容之后,各民族以男子为主体,年龄不分大小,甚至个别民族的女子也参与其中,在激烈的对抗中寻求快乐,也展现了参与者的强悍与自信。在中国的各少数民族群体中,有多个民族将摔跤作为本民族独特的运动竞赛内容,形成各自的风格。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鄂温克族、朝鲜族、满族、怒族、纳西族、羌族、撒拉族、水族、门巴族、拉祜族、彝族等少数民族都有着本民族特点的摔跤活动。一些民族在不同地区,其方式也有所区别。

    1953年的第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摔跤就成为一个重要比赛项目,截至2011年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已经有6个民族的摔跤方式列入正式比赛行列,并且都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了完善的规则与裁判法。民族式摔跤是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项目中奖牌设置最多的项目。

搏克

搏克”是蒙古语,意为“蒙古式摔跤”。蒙古式摔跤历史悠久、流传广泛、影响深远、久盛不衰,因其鲜明的特色而享誉于世。“搏克”有着千年以上的历史。考古工作者发现,早在公元前3世纪的阴山岩画中就有“摔跤人裸着健壮的身躯比试角抵”的画面。从战国时期的“角抵纹透雕铜饰”出土文物看出,角抵者的形象和服饰与蒙古族搏克极其相似。故有学者认为,蒙古式“搏克”来源于匈奴。

搏克”在11世纪时就有了文字记载,12世纪逐渐普及,13世纪进入兴盛发展时期。公元13世纪是蒙古社会政治、经济、军事发展的鼎盛时期。在部落联盟和蒙古族统一的征战中,“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无众寡,尽佥为兵……上马则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元史》卷九十八《兵志》)。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后,将搏克、赛马、射箭列为“那达慕”3项竞技,并作为军事训练的主要内容和手段,每逢出征或凯旋之时,都要举行以搏克为主的“那达慕”,激励士气,选拔或奖励搏克高手。

渐渐地搏克成为选拔部落首领、军事将领的主要条件之一。《蒙古秘史》中,多有记载成吉思汗利用搏克征服对手、选拔将领、消灭敌人的故事。传说成吉思汗本人就是一位搏克高手,帐前大将木华黎在第一次认识成吉思汗时,两人进行搏克比赛,被成吉思汗战胜,心高气傲的木华黎心悦诚服,拜倒在成吉思汗面前,说:“我从心里钦佩您了,我将为您的大业终身尽力。”像忠诚将领哈撒尔、别勒古台、哲别等,都是搏克高手。据苏联史学家瓦西里·杨契维茨基在他所著的《拔都罕》一书中记载,13世纪30年代,蒙古军在拔都罕率领下顺利渡过额吉勒河(即伏尔加河)之后,在乌尔卡山下举行全军“那达慕”大会,拔都罕亲临观看搏克比赛。当时的搏克冠军都被编入蒙古护卫军,所有的汗(皇帝)或将领们的护卫都是由搏克手组成。从此,搏克成为草原“男儿三艺”之一,搏克高手也成为草原英雄。搏克发展到元朝,逐渐演变为宫廷娱乐的主要内容之一,宫廷每次娱乐、庆典或宴会时都要观看搏克比赛。《元史·仁宗三》记载:“延祐六年六月戊申,置勇校署,以角抵者隶之。”就是说,元朝廷还专门设置了“勇校署”来管理搏克运动。至清朝,搏克运动得到进一步发展。

满蒙王公贵族、活佛等都要各自选拔搏克高手,封为王爷或活佛的“善搏克”,经常进行训练和参加“那达慕”比赛。据史料记载,清康熙五年(1666),清朝政府举行盛大摔跤比赛,乌珠穆沁旗的选手获得冠军,第一次将乌珠穆沁搏克技术向全国做了宣传和介绍。从此,乌珠穆沁搏克逐渐成为搏克的主要形式。由于当时军事和生活方式的需要,妇女要随军行动,“其俗出师不以贵贱,多带妻孥而行,自云用以管衣服钱物之类。其妇人专管张立毡帐、装卸鞍马、辎重车驮等物事……”(《蒙鞑备录·妇人》)而且,随时可能要参与战斗。因此,为保持强健体格,妇女们在闲暇之余,经常进行搏克比赛。《马可·波罗游记》二○二章《国王海都女之勇力》中专门记载了忽必烈汗的侄子海都的女儿“甚强健,尝言有人能在角力中胜我者则嫁之”。女子搏克古来就有,成为草原人的传统。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后,随着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施行,搏克运动获得新生,呈现出繁荣兴盛、持续发展的喜人景象。在许多有识之士的不懈努力下,较好地处理了传统继承和改革创新的关系,搏克比赛规则不断完善,搏克赛事长年不断。搏克被列入全国和自治区的正式比赛项目,越来越多的人喜欢搏克,参与搏克,搏克运动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搏克运动具有浓郁的蒙古民族文化色彩,其比赛规则、服饰、音乐、仪式、奖励等都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搏克比赛对场地要求不高,只要有一片平整的草场或空地即可,室内、室外均可进行搏克比赛,简便易行,有利于群众参与,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搏克手入场后面对对手,双手手心向上自然向前伸展,向对手鞠躬致意,不允许留长指甲或携带坚硬锐器,表现着对对手的尊重。搏克比赛选手不分体重级别,所有参赛者同场竞技,力大者凭力,小巧者借巧,赛场如战场,敌对双方是不会按照体重级别去厮杀拼命的。搏克比赛一跤定胜负,充分体现竞技的激烈和残酷,把握一次机会极其重要,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战场上的厮杀不会给你第二次喘息反攻的机会。搏克比赛不计时间,以膝盖以上身体任何部位先着地为负。搏克手可以使用抱、拖、拉、拽、拧、推、钩、绊等技术动作,但不允许抱腿。搏克比赛要求参赛者必须遵守公平竞赛的原则,当对手因项圈缠绕、腰带松弛或靴子脱落影响动作时,对手会主动松手,并伸手帮助对手整理好,再进行比赛,绝不会乘人之危借机下手。当一方倒地后,胜方会主动伸手将对手拉起来,一同跳着狮虎鹰舞步向主席台和观众席致意。搏克选手上场时要穿绚丽奇特的服装。上身穿“卓得戈”(紧身半袖坎肩),用牛皮或帆布制成,镶嵌银钉或铜钉,后背镶嵌圆形铜镜或吉祥文字,袒胸裸臂盖背;女子可在“卓得戈”内穿紧身半袖衫或戴护胸。男子腰际围有蓝红黄三色绸布制成的“策日布格”(围裙),下身穿肥大的“班泽勒”(摔跤裤),用5.33米以上白布制成,“班泽勒”外套着绣有民族花纹图案的套裤;女子可穿绣花“陶胡”(袍裤)。脚蹬蒙古靴或马靴。凡得过冠军的选手,颈上要戴象征成绩和荣誉的五彩“将嘎”(女子不戴),“将嘎”是由缎制哈达制作成项圈,用五彩绸布缠绕,获得的冠军越多,五彩绸布条就越多。瑰丽威武的服饰,显示着搏克手的伟岸雄健。

搏克比赛选手入场仪式别有情趣。在徐缓悠扬、坚定深沉的“乌日亚”蒙古长调乐曲和赞歌声的伴奏下,搏克手排成纵队,顺时针方向绕场亮相,舞着结实的双臂,跳着狮子、老虎或老鹰舞步,显示着雄浑壮健的强大生命力,赛者英武神勇,观者赞叹动容。搏克比赛场面雄浑壮观,选手数量视赛事规模依2的乘方数递增。赛场彩旗飘扬,乐曲环绕,1632641282565121024直至2048名搏克手同时比赛,围着赛场席地而坐的观众不断发出助威呐喊声,为胜利者的欢呼声、为落败者的鼓掌声和欢笑声,此起彼伏,令人赞叹。搏克比赛的奖励办法也很特别。实物奖品与生活密切相关,糖果、砖茶、白酒、毯子等都可以作为奖品,如第一名奖1匹高大健硕的骆驼,第二名奖1头牛,第三名奖1匹马,第四名奖1只羊,等等。这些牛马羊骆驼都披红挂彩,十分抢眼。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和赛事规模的扩大,奖品也在不断革新,有的重大比赛奖品设有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大件家用电器等。与其他比赛不同的是,所有参赛选手都会得到一份奖品,而且颁奖是从失败者开始,分级颁发,使每个搏克手都得到应有的尊重。

搏克奖励的最高荣誉是授予“达尔罕”搏克称号,这是搏克手们的终身光荣称号,一般是授予最有成就、最负盛名,因为年老而不能继续争雄赛场的著名搏克手。传统的搏克因地域等原因在比赛规则上有许多不同要求,也因为不限时间,往往使比赛时间难以控制。1980年起,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体育部门率先进行搏克竞赛规则的改革,把搏克列入正式比赛项目。1982年,内蒙古自治区体委在阿巴嘎旗召开搏克改革现场会,并向全区大力推广搏克。

19885月,特木尔、李巴特尔等专家和有关人员编制了新的《搏克竞赛规则》。新的规则不仅保留了传统搏克浓郁的项目特点和民族风格,在个人冠军赛的基础上,还增设了团体赛、安慰赛和表演赛以及女子搏克,使失传多年的女子搏克焕发生机。在团体赛中,引进了轮赛制和点将制。从1986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体委将搏克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并于1988—1990年,连续举办了三届全国搏克邀请赛,十几个省区市三十多支代表队的600多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1989年初,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搏克运动开展的重要意义、鲜明的项目特点、浓郁的民族特色和深厚的群众基础等因素,向国家民委和国家体委申报将搏克列入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正式比赛项目。

1991年,搏克被列为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正式比赛项目,同时列入了第一届和第二届全国农运会表演项目,从第三届开始成为全国农运会正式比赛项目。199712月,在北京举办的首届中国式摔跤国际邀请赛中,搏克被列为正式竞赛项目,受到外国运动员的青睐。之后,锡林郭勒盟搏克代表队数次参加“巴黎市长杯”摔跤邀请赛,扩大了搏克在国际上的影响。2004年,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举办了2048搏克大赛,挑战吉尼斯世界纪录获得极大成功。在广阔的草原上,蓝天白云下,2048名搏克手在悠扬的“乌日雅”乐曲声中,同时跳起狮虎鹰舞步,同时展开一对一的激烈拼争,场面蔚为壮观,令人感到内心深处的强烈震撼。这是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搏克大赛,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了现场直播,引起全国和世界的关注,搏克运动取得史无前例的轰动效应。为适应国家级搏克比赛的要求,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组织搏克专家委员会对搏克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和审定,从比赛场地到选手要求,从礼仪形式到赛制编排,从胜负判定到违规处罚等,几经修改,逐步规范完善。2007年女子搏克被列为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正式比赛项目。

搏克竞赛规则保留了搏克不分体重级别、一跤定胜负的主要原则。设置了比赛时间限制,个人赛预赛9分钟,决赛15分钟;决赛不分胜负时,进行5分钟决胜局赛。仍然不分胜负时,进行5分钟推圈赛,冠亚军决赛推圈赛为15分钟。推圈决胜的圆圈直径为5米,以圆圈的内沿为准。团体赛每局15分钟,决胜局10分钟。竞赛规则还对裁判员的服装、手势和口令做了规范。搏克凭借深厚的文化内涵和独特魅力,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在,搏克运动在内蒙古乃至全国蓬勃开展。除了作为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及内蒙古全区运动会的正式比赛项目外,由企业冠名赞助的搏克大赛每年都要在草原上举行。群众性的搏克比赛广泛开展。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等那达慕大会,搏克都是重头戏,每年草原上举办的传统活动“祭敖包”,都会组织搏克比赛。自治区教育部门编写了搏克教材,搏克正式进入民族中小学体育课。自治区高校每年都要举办大学生搏克比赛。搏克也成为旅游部门的重要抓手,中外游客都会在内蒙古草原的各个旅游景点观赏到搏克表演。搏克运动以其浓郁的民族风格、独特的运动形式和无穷的精神魅力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喜爱、观赏和参与。

且里西(维吾尔族式摔跤)

且里西也称维吾尔族式摔跤,是维吾尔族历史悠久的传统体育项目之一,字面含义为“搏斗、较量”。ﻪ项运动。在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1991年)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且里西被列为竞赛项目。

1983年新疆考古工作者在巴楚县“琼提木”(大烽火台)遗址中发现的一尊红色的古代摔跤手陶俑,说明早在7—10世纪时维吾尔族摔跤已相当普遍,其技术动作已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史籍《新五代史》记载,出身于沙陀部的后唐庄宗就很喜欢摔跤,“(李存贤)尝与王较而屡胜,颇以自矜”。到了元朝,在西域设立“勇校署”,统管各个民族部落的摔跤等竞赛活动,摔跤发展为民间节日、喜庆的助兴节目。《新疆图志》还记载:“婴儿四五岁行割礼,诸戚友相率馈物致贺,为赛马斗跤之乐。”1955—1957年,西安市墓葬群第140号汉墓出土的殉葬物中发现了两个雕刻精美的方形铜牌,上面镌刻的图案中有两人两马,人物造型为身穿长及小腿部的宽腿裤,做摔跤状,人物的面貌特征为隆鼻、披发,两匹骏马相向而立。考古学家认为,他们可能是匈奴出使汉朝的使节或随从人员。该图案所表现的摔跤姿态与哈密、吐鲁番的现代且里西跤式颇为相似。

且里西比赛场地要求简单,一般是根据人数众寡,选一大小合适、平整松软的草地或沙土地,观众围坐成圆圈即为跤场。跤手身穿民族服,腰系布带入场,在一到两人主持下进行比赛。普通比赛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自愿参加,按年龄入场,年龄小者先入场,场上的一方被摔倒,场外选手可自由自愿上场与胜者较量,这种形式多是为了娱乐民众或选拔选手;另一种较为正规,带有比赛性质,一般以村或街道为单位进行比赛,这种场合,双方要挑选训练有素的选手通过一定的方法显示自己的威风气势。由于受南北疆维吾尔族居住区域、生存环境和生产特点的不同以及民风习俗、生活习惯的影响,且里西形成了主要两种不同的风格和形式。

一、喀什噶尔式且里西。主要流行于喀什、阿图什、阿克苏、和田等南疆地区。比赛规则是选手腰系一根长2~3米的蓝棉布腰带上场,在主持人(裁判员)的主持下双方行见面礼。双方互抓腰带准备好,待主持人发出开始信号后即各施身手,以使对方肩背着地为胜。这种跤法不允许使用缠绊动作。莎车、和田、麦盖提、岳普湖等地的且里西与上述地区的跤法略有区别。此外,麦盖提、巴楚、英吉沙县等地还盛行一种抱腿、抱腰、缠腿摔跤,比赛形式有擂台赛、对抗赛和对手赛等。

二、吐鲁番式且里西。主要流行于吐鲁番、哈密一带,一般采用团体3人对抗赛。赛前,跤手要系腰带和右大腿根部系毛巾(或布带)出场,双方互相用右手抓紧对方的腰带,左手抓握腿部的毛巾,抓牢后主持人发令开始比赛。这种跤法也没有任何动作限制,不论使用什么技术,只要将对方仰面摔倒并让其肩背着地即可。若一方倒地后肩背未着地,另一方可继续使用且里西是维吾尔族、蒙古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等人民共同喜爱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项目之一,广泛流传于新疆喀什、和田、阿克苏、阿勒泰、塔城、吐鲁番、哈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克拉玛依、巴州等地,是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在喜庆日、节日、聚会、郊游时举行的旨在丰富精神生活、锻炼身心的一技巧,直到对方肩背着地为止。

传统维吾尔族摔跤,不分体重级别,没有统一的服装要求和时间规定。喀什噶尔式摔跤以一跤定胜负,吐鲁番式摔跤则为三跤二胜见高低。评定胜负的标准是将对方摔成肩背着地。

格(彝族式摔跤)

格是彝族人民的一项具有浓郁特色的男子民间传统体育运动项目。彝语称为“杏格”,流行于四川、云南、贵州等彝族地区。“格”具有强烈的对抗性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深受彝族同胞的喜爱,是彝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斗争中发展起来的,是彝族同胞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文字和口头记述,自从有了彝族就有了“格”的竞技运动。“格”在彝族同胞中具有群众性和广泛性,人们历来都热衷于这项竞技运动,无论茶余饭后、劳动间隙,只要有一处十多平方米且较为平坦的土地或草地,小伙子们就要聚拢来进行“格”的练习或较量,水平出众的能手自然成了公认的民间英雄。凡逢过节、婚嫁、做道场等大小集会都有“格”的比赛,以地区、氏族、婚嫁双方分为主客队,有组织地进行对抗赛,也有在个人之间自由进行较量的。优胜者不仅是个人的光荣,而且也是整个氏族和地区的荣耀,氏族和地区要赠予厚礼,并被誉为“惹果阿莫”(即大力士),受到人们的尊敬。

在彝族尔比诗文中有“不诵三句算不上有知识,不赢三跤说不上好汉”的记载,彝族历史英雄人物支格阿鲁和惹丁说夫都因百跤百胜而闻名于彝族同胞之间并流芳百世。在云南弥勒、路南一带,祭“密支神”(传说中主管牲畜的神)的日子是“格”的黄金季节。“格”是集力量、技术、意志于一体的竞技运动,它培育人们不仅要有强健的体魄和高超的技能,而且要有钢铁般的意志。由于对抗性很强,人们在进行这项训练或比赛中难免有伤残事故的发生,因而“格”有较完整规范的传统技术和道德规则。技术上要求力技结合,以技取胜,讲究礼貌待人、文明比赛,不能有粗野的动作和用犯规动作故意伤害对方的行为,长期以来形成了人人必须遵守的规矩,因“格”而受伤者不能怨对方,更不能索取赔偿损失,这已成了彝族同胞全民性的传统美德和自然法规。

格”的比赛方法在传统上只划分年龄组别,不分体重级别,少年组17岁以下,成年组17岁以上。比赛的双方队员入场比赛前和比赛结束后,互相握手,做完礼节,系好腰带,抓好对方腰带后方能开始进攻,不能用抱腿、反关节动作。比赛中双方只许抓着系在对方腰间的腰带,抓带方式是两手从两侧抓对方腰带,直到把对方摔倒(包括膝、肘关节以上任何部位着地)为胜。摔三跤定胜负,即连胜两跤者或三跤两胜者为获胜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民族政策的全面落实,彝族地区文化经济空前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彝族地区体育运动得到了全面的发展。为使“格”朝着规范、公平的竞赛方向发展,在保留其民族特点的基础上,对“格”进行了较为完善的改革,制定出了统一的竞赛规则,如比赛场地使用软土坪草地,室内可采用中国式或国际式摔跤场地,比赛必须着彝族服装,平底胶鞋,腰带分别为两根长1.5~2.0米的红色、蓝色棉布带或绸缎带,分别标志比赛双方队员红方、蓝方,使得“格”这项具有彝族特色的传统体育项目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竞赛规则更加完善。

彝族的“格”于19919月在广西南宁市举行的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成为正式比赛项目,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摔跤队参加了“格”的比赛。“格”的对抗性、技巧性很强,很有观赏性,是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传统竞技体育项目。在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展现出顽强的对抗、毅力的比拼,更包含智性的思维,充分表现了运动会重礼让、力求上进、不屈、至善的精神。

北嘎(藏族式摔跤)

北嘎是藏族的一项传统体育项目,藏语称为“北嘎”“加哲”“有日”,四川康定藏族人称“写泽”,白马藏族人称“卡惹则”。早在原始社会时期,摔跤的雏形就已出现。北嘎在唐代盛行,有固定式、自由式、背抵背式和马上摔跤四种形式。其中,背抵背式和马上摔跤这两种在藏族地区以外很难见到。尤其是马上摔跤,更是藏族独有。这一活动形式历史悠久,在大型藏族史诗《格萨尔王传》中就有记载。传说,格萨尔王与牧羊汉秦恩角力时说:“我们作为朋友可以,但咱俩比比力量,摔一跤好吗?”摔跤比赛多在藏族的节假日、祭祀、宗教活动或收获后的庆祝活动中举行。由于这一活动普及很广,所以即使在日常劳动间隙也能随时看到,儿童更以此为日常的娱乐活动。藏族民间摔跤要唱着摔跤歌并做大雁飞翔的舞蹈动作上场,唱毕,以互相致敬的藏礼相迎,然后开始比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应穿藏族跤衣,以体现藏民族特色。

居住在四川的藏族群众,摔跤比赛开始时,多是呈两人一前一后抓住对方腰带或一手抓肩、一手抓腰带的姿势。裁判下令后,双方要靠腰臂之力提起对手旋转摔倒,凡倒地者为输。比赛不准以手进攻,禁用脚钩、绊。优胜者给予丝绢、哈达或食品奖励。如双方同时摔倒,则重新比赛。比赛一般采取三摔两胜制。这种比赛在藏族妇女中也十分普及,从小女孩儿到中年妇女,都很喜爱。妇女们还常与小伙子们对阵,最初为两女摔一男,后发展为男女对摔。相传如果一女子战胜部落的所有男子,就会成为首领。《西康图经》中记载甘孜风俗:“当婚礼完成后,新郎须与新娘角力,互相推按,至新郎角胜,始得同宿。否则,新娘逃去,更须另下聘礼。”青海藏族摔跤形式有“活跤”“死跤”之分。活跤,双方抢抱,并可动用手脚,摔倒在地即为输。死跤是双方从容抱定,规定不准用脚、腿绊对方,摔倒必须肩背着地,直至对方认负为止。在甘肃天祝藏区和甘南藏区,摔跤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自由式,没有任何规定,可用钩脚绊腿,只要摔倒即可。因此,不仅要求有爆发力量,还要有耐力,要经过反复较量,智谋加力气方能取胜。另一种是固定式,摔跤时,必须赤脚,不能用腿、脚钩绊对方。比赛时双方各系不同颜色的腰带,相对而立。评判者宣布比赛开始,各抓住对方腰带,并把握腰部以上部位,然后各自用力摔、拉、起、提式,一方身体有两个部位着地即输。

藏族摔跤以“北嘎”之名,在1991年的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成为正式比赛项目。比赛时,双方运动员必须按要求双手抓好对方腰带(可一手在前,一手在后,或双手在对方背后握抱),仅靠腰臂之力提起对方将其旋转摔倒,忌用脚绊或蹬踹对方。运动员肩、背、腰、臀、头、体侧的任一部位着地即为负。

绊跤(回族式摔跤)

绊跤也称回族快跤,曾叫过“角抵”“角力”“相扑”“手搏”等。经回族诸英豪代代加工锤炼,把摔跤的技巧同回族武术中的身法步法结合,回族摔跤的风格逐渐形成,以狠、稳、准、快、巧而名扬四方,俗称“快跤”。清朝,回族因历史原因而遭到当时统治者的歧视与镇压。为了卫民护教、强健体魄、抵御外侮,回族逐渐形成世代习武练跤的传统,并且不断吸收其他民族优秀的武术与摔跤技法,使穆斯林武术在清末达到其发展高峰期,涌现出大批的摔跤名家。

旧时摔跤是武术练习中的一种形式,新中国成立后独立于武术,统称为摔跤,自成体系。现今回族“绊跤”与满族的“布库”相互渗透与融合,成为当今中国式摔跤技法的精髓,为丰富、发展中华跤术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河北保定摔跤传说是从明朝初年传入的,根据有关碑刻记载,明建文年间(1399—1402),有蒙古族兄弟二人,老大布彦不花,老二布呼尔,皈依伊斯兰教,跟随燕王朱棣南征北战,立下汗马功劳,朱棣称帝后封二人为“千户”,赐姓平,分取名毅良、毅清,并在保定平嘉胡同建造府第。平家二兄弟不仅善于马上征战,而且精通跤术。保定当地的回族人由于人单势孤,素有尚武之风,为了更好地防身自卫,有好多回族人便求平家兄弟传授摔跤技术,于是保定的回族摔跤便由此肇始。保定回族摔跤由平家兄弟传入,又经回族豪杰代代加工锤炼,把摔跤的技巧同拳术中的身法步法结合,逐渐形成了保定摔跤的风格,到清朝始名扬四方。

广西回族摔跤有自己独特的方式,其主要技术是:开门功架采用“伊玛尼”式(即象征礼貌和风度)。摔跤时采用“伊玛尼式”、“都瓦依式”、“汤瓶七式”、“穆林拳”和“踏式”等武技套路中的钩踢、反盘、磨、拔、挑、缠、过肩扛等组合动作。练功时结合练武术、练腿技、练棒功、练腰功等能使身腰灵活的组合技巧。

在山东地区,回族摔跤保持着传统的风格。北洋政府济南督察府成立的“山东武术传习所”是中国近代最早的一所官办武术专科学校,学校的成立推动了近代济南回族摔跤事业的规范化发展。山东冠县查拳大家杨鸿修、太极大师孙禄堂、孙膑拳名家杨明斋、行意大师韩愧生、全能武术家王子平、保定摔跤宗师张凤岩、沧州“铁别子”王振山以及马庆云、尹占魁、李大德、王福章等名师都曾在这里任教。诸位名师在济南督察府组织下编写了《中华新武术》一书,共分四科目:拳术科、摔跤科、棍术科、剑术科。书中将中国式摔跤定为二十四式,每式多按四个动作组成,左右式均练,分上、中、下三把,结合武术基本功训练灵巧,十三太保练站桩功,配合三十六种专项器械训练力量,个人练习集体操练均可,使中国跤术走向了科学系统化。此书后被中央国术馆采用为正式教科书。

绊跤要练习扎实的基本功,特别要加强腰腹和腿部的力量和灵活性练习,还要注意动作迅速和上下肢的协调配合,“眼似闪电,腰如盘蛇,脚似钻”,“动作要像打闪纫针”,这都说明绊跤必须要以快取胜。因为快可使动作突然,让对方猝不及防,从而争得主动。绊跤还强调手脚动作要密切配合,上边用两手把对方捆住,下面再用脚和腿使绊。绊跤拥有一系列优点,如观赏性强、技术含量高、规则科学简明、安全文明、健身效果佳、易于推广等。更重要的是它吸取中华文化自强、厚德等精华,经几千年锤炼,特别是近年来的改造,不仅适应于现代人需求,适合奥运竞技,也是传承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的理想形式。绊跤由于其把位的不确定性,从而使得它的技术更加复杂多样。

常用的基本技术动作有:抱腿摔基本技术,握颈抱腿基本技术,抓偏胸襟掏腿基本技术,抓袖穿腿摔基本技术,抓袖手别基本技术,抓袖抱腿枕摔基本技术,抓袖过肩基本技术,抓后带、袖背摔基本技术,抓偏胸襟袖披摔基本技术,抓袖挡基本技术,抓胸襟、袖绊基本技术,带里钩腿基本技术,绕臂里刀基本技术,躺刀摔基本技术,抓袖、领踢基本技术,抓袖、领别基本技术,抓袖夹颈挑基本技术,抱腰折基本技术,抱腰外钩腿摔基本技术等。

绊跤是最早进入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比赛项目,早在1953年的第一届全国民族运动会就进行过摔跤比赛,在第二、第三届全国民族运动会上以中国式摔跤列为比赛项目,在1991年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正式以绊跤之名列为民族运动会的摔跤项目之一。

希日木(朝鲜族式摔跤)

摔跤是朝鲜半岛上的传统体育项目,是朝鲜族古老的体育项目,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据考古发现,公元前1世纪的角抵冢玄室的古墓壁画就有摔跤的场面。朝鲜学者抑得恭在《京都杂志》中提到朝鲜族摔跤有内钩、外钩、箍脖等多种动作。起初只是一种自我防卫的技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民族文化的交流,朝鲜摔跤流传到其他国家,在中国史书中被称为高句丽技。

历史上,朝鲜摔跤的历史记录中还有多种名称,如角抵、角戏、角力、角支、蚩尤戏、相扑、争交等。朝鲜族式摔跤是朝鲜族男子最为喜爱的传统体育项目。在端午、中秋等节日以及各类运动会期间,朝鲜族式摔跤被当作压轴项目。平时,沙滩、地头、打谷场上都会有摔跤手比试高低。朝鲜族式摔跤最大的特点是使用腿绳,腿绳用长3米的麻布或白布做成,以90厘米围在腰际。然后有伸缩性地缠在右侧大腿上。腰带用的是约1.5米长的带子。比赛时,上身赤膊,下身穿运动短裤,在沙地上要赤脚,室内比赛可穿摔跤鞋或平底运动胶鞋。开始时双方身躯略向前倾微蹲,右膝着地,左膝弯曲,足掌轻扣地面,搂住对方右肩,各用右手抓住对方的腰带,左手抓住对方的腿绳。裁判员哨声一响,双方同时起身用力,比赛中不准扭对方的脖子和胳膊,不许用头部或拳头伤及对方。一般采取三局两胜。

朝鲜族式摔跤大体上可分攻击式摔倒和防御式回旋,比赛也可按体重分级别。朝鲜族式摔跤比赛场地十分简便,室外一般用细沙铺就,呈圆形,直径8米,另有70厘米宽的保险区。中间部分的沙层在50厘米左右,四周不低于20厘米。室内摔跤场只要铺上草垫子即可。

经过长期实践,朝鲜族式摔跤慢慢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竞赛规则。朝鲜族式摔跤是全身性的运动,既要有力气又要有技巧,要求动作敏捷而又机智勇敢,很能反映朝鲜民族的特点。朝鲜族式摔跤的动作并不复杂,又不受场地器材的限制,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新中国成立后,朝鲜族式摔跤得到重视,每年93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成立的日子,州和各县、市以及乡村都要举行盛大的运动会,其中摔跤比赛是最吸引观众的项目。

1953年,延边派出的朝鲜族摔跤手,参加了全国民族形式竞赛和表演运动大会,首次在全国推出这一传统项目。长期以来,摔跤冠军的奖品也形成了一个独特的传统,当冠军决出之后,当地政府的官员会亲自将一头膘肥体壮、披红挂彩的大黄牛奖给冠军获得者。摔跤冠军获得者骑在牛背上,绕场一周,观众载歌载舞,热闹非凡。当摔跤冠军返回村子时,全村男女老少齐出动,载歌载舞,通宵达旦。

2007年,朝鲜族式摔跤成为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正式比赛项目,2011年定名为希日木(朝鲜族式摔跤)。


                                                                                                        

射弩

弩在中国古代是一种重要的狩猎工具,它是在弓箭的基础上改良而成的。作为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射弩运动,流行于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海南等省区,深受苗族、彝族、佤族、普米族、独龙族、德昂族、阿昌族、拉祜族、傈僳族、瑶族、怒族、基诺族、黎族等少数民族的喜爱。

经考证弩起源于战国时代的楚国,那时的人用它作谋生、狩猎的工具。据《蛮书》记载,山地居民“善用泊箕竹弓,深林问射尽飞鼠,发无不中”,“用木弓短箭,箭镞傅毒药,所中人立毙”。这里所说的“木弓”和“竹弓”实际上是指弩。因为弩击发无声,射击精准度较高,而且可以就地取材、制作简单,可用来打猎和射鱼,也可作防身的武器,后期甚至广泛用于军队征战。清乾隆《姚州志》载傈僳族“技善弩,经年以射猎为事”。《云南通志》说:“(傈僳族)善用弩,发无虚矢,每令其妇负小木盾径三四寸者前行,自后发弩中其盾,而妇无伤。”清代王凤文在《云龙记往·阿昌传》中记载说:“阿猖……与人较弩,射海贝巴,中其心。植刀,中其刀。”由于各民族所处地域不同,风俗不一,所以弓弩的制作工艺和材料都不尽相同。在彝族民间,弓弩的制作较为考究,弓体多为木质,弦用牛皮筋制成。箭杆亦多为木质,也有铁质的。箭镞有铁质、铜质和骨质三种,又分有毒和无毒两种。据《越西厅志》记载:“彝族使用的弓长四尺,两头无梢,以牛皮作弦,箭两尺五寸,有倒钩装皮筒带左腋下,每筒五十支。内药箭三支,中人立死,有倒钩者,中人不能拔,必连肉割去寸许而后出。”当代独龙族用的弩,是用楸木或亚缘青木制成。这种木质坚而轻,遭雨水浸淋而不变形。弩长约80厘米,上平,下做鸟首之形。弓背用岩桑木背阴一面制成,长约120厘米,弓身上挖箭槽。弩机用野兽骨制成。弓弦用麻编制而成。箭用硬竹制成,长约10厘米,尾羽为三角形竹片嵌之。箭包长50厘米,宽25厘米,用两块带毛的生熊皮缝合而成,上口有一搭盖,用一皮带缝上以便佩戴,斜套于肩上。傈僳族的弩弓制作精良,弩扁担(弓背)用岩桑木制成,用栗木或柘木做弩身。大弩的弓背长110厘米,射程150米左右;小弩弓背长7090厘米,射程50100米左右。弩箭用雪山实心竹制成,配尾羽,分有毒、无毒两种。毒汁用野生药熬成,素有见血封喉之称。清代《维西见闻录》载:“药矢,弩所用也,矢及镞皆削竹而成,扎篾为翎,镞沾水裹药,药采乌头,曝而研末者,猎中禽兽入皮肤,飞者昏而坠,走者麻木而僵。”

弩的原理与弓箭一样,但操作方法和弓箭不同,弓箭是用手拉弓立射,而弩是由弩批(弓片)、弩床、弩弦组成。弩批呈月牙形,一般有1米长(小的50厘米)。弩床即弩身,中间有弩槽,是放箭的地方,后面是镶口,有牛骨做成的“发牙(扳机)”。操作时先把用黄麻搓成的弩弦拉入镶口,槽内放上箭,扣动扳机便射出。这是一种横射,可以从容瞄准的狩猎和防身的武器。弦拉入镶口的张力,一般为100200多斤不等,所以射程较远。射弩的方法也有立射、跪射、卧射等不同方式。在火枪传入之前,传说苗族男子几乎人人都备有弩箭。直至如今,尽管火枪已普遍使用,但不少苗族人因射弩击发近乎无声,射击精度颇高,又可就地取材自行制作,仍很喜欢用它来打猎和射鱼。

苗族的男子从小就开始射弩,一般10岁左右练“娃娃弩”,可射10米的目标。他们托石块,或用绳子捆上砖头等重物吊在手腕上,以增强臂力。他们还瞄准从山上滚下来的圆木轱辘进行移动目标射击,待掌握一定技术后,就参加射野兔、野鸡等活动。春节期间和跳花场时,往往要举行射弩比赛,比赛的姿势有立势、跪势两种,比赛时用粑粑和肉片当靶子,谁射中了,粑粑和肉片就归谁,射得粑粑和肉片最多的就是最好的射手,往往还能获得其他奖励。平时,苗族习惯把习射、比试与狩猎、采集生产及消灭害兽结合起来,射弩好手和制作精良弩箭的能工巧匠往往能受人尊重。射弩不仅在苗族人民中十分盛行,在傈僳族、佤族、瑶族、黎族等民族中也都有射弩的传统。瑶族的弩不但可用于狩猎,也可挂在墙上作辟邪除恶之用,还能作为装饰和定情的信物。瑶族传统的射弩活动比较简单,场地多在村头寨尾、田头地脚且人烟稀少的地方,靶墙裱以泥团,贴上叶片为靶心,规定相应的射程,运动员站在规定距离内,每人射三或五箭,中标多者为优胜。弩是黎族人用来射杀老鼠河鱼、蛇、青蛙的一种器械,也是他们抵御外族侵略的主要武器。

弩弓和箭是傈僳族男子的标志。他们有句谚语:“拉不开弓的就不算男人!”男孩儿五六岁就练习射弩。外出时,都肩扛弩弓,腰挂箭包。人死行土葬,也将其生前所用的砍刀、弩弓、箭袋等悬挂墓旁作为随葬品。明景泰《云南图经志书》记载:“傈僳人,居山林……常带药箭弓弩,猎取禽兽,其妇人则取草木之根以给日食。”在傈僳族村寨的节庆活动中,射弩比赛是一项固定内容。关于弩的来历,傈僳族有个传说:很久以前,木必扒当了部落首领,一直和白石作战,很难取胜。有一次上山打猎,打了一整天毫无收获。返回家时,在乱草中发现白石安放在山上猎取野兽的地弩。他用树枝拨弄一下,地弩便灵巧地把箭射了出去,并深深地钉在大树上。木必扒觉得地弩比自己使用的弓灵巧,拿在手中一试,命中率也比弓高。回家以后,就召集氏族能工巧匠去仿造,造了很多。后来就是用这弩弓战胜了白石。从此,弩弓就与傈僳人形影不离,成为战胜对手和猎取禽兽的重要武器。

傈僳族的射弩比赛,多在“盍什节”进行。有的射箭叉,把两只竹箭交叉插在坡地上,用弩射三角形的箭叉。现在有些地方逐步制定正式规则。每年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傈僳族男子都要举行射弩比赛。比赛时的箭靶,是傈僳族民间的特色食品ﻪ—ﻪ—油煎粑粑和肉片。射手按顺序比赛,射中“猎物”归己。收获最多的射手被誉为“最优秀的射手”。平时的射弩比赛比较简单和随便,每个射手自带几块玉米粑粑作为靶子,放在50步远的地方。每人射5箭,射中者即赢得中箭的粑粑。射弩是傈僳族的强项,他们曾在全省、全国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获得优异成绩。

1982年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云南、广西选手进行了精彩的射弩表演,这是射弩第一次出现在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赛场上。在1986年8月举行的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射弩被正式列为比赛项目。早期的射弩比赛,运动员所用的弩具以人工制作为主,加工工艺较为简单。随着参与者的增多,规范的制式弩具出现并与人工制弩共处一个赛场,制作工艺的提高,使其准确性大为提高,促进更多的人参与该项运动。在2007年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运动会主办者将手工制弩定为民族传统弩,制式弩具定为民族标准弩,划分为两个组别进行比赛,使得该项运动有了很好的发展空间。射弩运动对于提高人们的心理素质,集中注意力,调节中枢神经的兴奋性有着很好的作用。少数民族射弩活动的内容丰富多彩,如狩猎活动、游戏娱乐活动、竞赛活动等,便于不同年龄、性别、体质条件和爱好的人自由选择,而且场地、器材可因陋就简,具有广泛的适应性。

射弩活动本身还是一项很好的社交方式,消除各民族因历史原因、地理环境、生活方式、文化传统等带来的隔阂,为人们提供感情交流和社会交往的社会媒介环境。有助于改善民族关系,增进民族地区的经济与文化交流,通过文体活动交流彼此的技艺,促进民族和谐。新时期的少数民族射弩运动,将日常的生产、生活手段转换为体育健身运动,其竞技性突显,培养了运动员的勇敢、顽强、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体现了参与者竞争取胜,超越自我、战胜对手“更高、更快、更强”的体育精神。


                                                                                                        

陀螺

陀螺又称打陀螺,是彝族、壮族、佤族、瑶族、傣族、黎族、畲族、侗族、土家族、布朗族、德昂族、怒族、白族、基诺族、拉祜族、布依族、毛南族、哈尼族、傈僳族等少数民族喜爱的传统体育运动,在云南、贵州、湖南、广西、福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开展较为广泛。

1995年,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的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打陀螺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自此陀螺逐步由民族民间游戏登上了中国民族体育竞技的大舞台,在2003年宁夏举行的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前更名为陀螺。目前,在许多省区市民族运动会上都设有陀螺比赛项目。

陀螺在中国可追溯到约公元前5000年的新石器时代。1962年在山西省夏县尉郭乡西阴村土岭发现的距今4000多年的文物中就有陶制的陀螺。1973—1978年,考古工作者对浙江河姆渡遗址进行发掘,共出土42件陀螺,其中陶制陀螺4件,木制陀螺38件。1985年,考古工作者在江苏常州于墩遗址马家滨文化地层遗物中,发现木陀螺26件,完整器件23件。在“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宋代苏汉臣《婴戏图》中,画面的前方有两个孩童,正抽着陀螺玩耍,证实当时确有倒钟体的陀螺出现。现在,我国北方的儿童在冬季及早春时节还流行这样的玩法:用绳子缠好了,往地上前抛后扯,陀螺转起来再用鞭子抽以维持陀螺旋转,尤其在结得厚实的冰面上抛打,更有别样乐趣。明地方志《帝京景物略》记载:“陀螺者,木制,如小空钟。中实而无柄,绕以编之绳,转转无复往。转之疾,正如卓立地上,顶光旋旋,影不动也。”清代的《京岁时纪胜》和清末民初《燕京杂记》《旧京琐记》等,都有关于陀螺活动的记载。由此证明明朝晚期的陀螺游戏已跟今日的鞭抽陀螺无异。各民族陀螺活动的开展有着不同的传说。

陀螺有陶制、木制、石制、竹制、现代合成材料及砖瓦磨成等。木质陀螺质料坚硬、耐磨,用油茶木或青冈木制作,原为圆锥体形,上大下小,重量大小无规定,顶部平滑,涂料彩色。近代的木制及合成材料陀螺在触地底部多加钢球或铁钉。其玩法依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也多种多样。在称谓上也有差异,如称“抽陀螺”“打陀螺”“打地螺”“打格螺”“抽地牛”“赶老牛”“打猴儿”“拉拉牛”“抽冰尜”等。陀螺传统游戏按竞技形式可分为比旋类和击打类,击打类中也含有比旋的成分。按区域流行的特点分有云南、广西及贵州南部的打陀螺,有广泛流行于我国各省区的抽陀螺,还有流行于福建、台湾的抛陀螺。

打陀螺多数是先以一种方式(比旋或抛接的结果)决定攻方与守方,守方将自己的陀螺放转,攻方缠好自己的陀螺在一定距离之外击打守方陀螺,将守方陀螺击打到划定区域之外或击打后比旋,按其结果进行攻守互换及判定胜负。抽陀螺是将陀螺放转后不断用鞭子抽陀螺以维持自己陀螺旋转时间比别人的长;或是将陀螺抽到对方场区,保证陀螺不在自己场区停转。抛陀螺则是在远处向某一小目标或区域抛掷陀螺,以抛掷陀螺的准确度及旋转时间长短来决定胜负的游戏方法。具体形式则因所处地域与民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目前在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进行比赛的陀螺是一项两队在比赛场地上从守方旋放陀螺开始,由攻方将自己的陀螺抛掷,击打守方陀螺,将守方陀螺击出比赛场区或与守方陀螺在比赛场区内比旋转的时间更长的比赛项目。其比赛场区为:长20米(女子比赛场区长19米)、宽15米的长方形,场中间距攻击区一侧端线6米处铺设一个直径1.5米的橡胶垫或画一圆圈为旋放区,场地四周应有2米以上的无障碍区。比赛一般采用非金属平头陀螺,高度为1012厘米,重量800900克。比赛时,守方队员用鞭绳缠绕陀螺,将陀螺放入旋放区旋转,由进攻一方在6女子比赛为5外的攻击区内将自己的陀螺用鞭绳缠绕好掷打防守方陀螺,如果击不中不得分,击中可以得1~4分:自己的陀螺在场内先于防守方陀螺停转得1分,反之得3分,如和防守陀螺一起停转或出界得2分,将对方陀螺击出界外,自己的陀螺仍在场内旋转得4分。比赛只计攻方得分,双方互相旋放击打,以当场比赛的累计得分决定该场胜负。

陀螺作为游戏历史悠久,是一项深受各族少年儿童欢迎的传统体育项目。各地玩法不同,有的用鞭子连续抽打陀螺使之在冰面、平滑地面上不停地旋转,或互相碰撞,看谁旋得快,看谁旋得久;有的将陀螺旋放或抽到一定距离外的规定范围内,看谁放得准,看谁旋得久;也有的先将一陀螺旋放后,其他人站在一定距离之外用旋转着的陀螺去打击之,看谁打得准,看谁旋得久;还有的用鞭子抽着陀螺上斜坡,或抽陀螺越过各种障碍,看谁先到达终点(陀螺竞速比赛)等。由于西南多民族聚居相邻或混居,各陀螺的样式与活动方法也都一致或相近。

陀螺运动的对抗性、技巧性、趣味性很强,是一项综合性的具有全面健身价值的体育活动,经常参加陀螺游戏和比赛,不仅可以发展和提高人的速度、力量、灵敏、耐力等身体素质和人体的机能,提高人体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对疾病的抵抗能力,还可以改善人的心理状态,培养人的思想感情和意志品质。参加陀螺运动不仅丰富了民众的业余文化生活,而且增进了社会交往。现在陀螺运动作为民族地区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平台,还推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给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陀螺产品已远销全国各地,通过小小陀螺的转动,推动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板鞋竞速

板鞋是广西民族地区普遍使用的一种生活用具,即用两块木板制成的木板拖鞋,称之为“板鞋”,通常称“木屐”。三人板鞋的起源年代无从考究,相传明朝倭寇侵扰我国沿海地区,壮族女英雄瓦氏夫人率狼兵出征江浙抗倭时,为了让士兵步调一致,令3名士兵同穿上一副长板鞋齐跑,长期如此训练,士兵的素质大大提高,斗志高涨,所向披靡,挫败了倭寇,为壮乡人民立了大功。虽然只是传说,但在史学研究中《瓦氏夫人研究》提及的《岑氏兵法》描述:“瓦氏是田州岑氏五百年历史上《岑氏兵法》的第一位女传人。”“《岑氏兵法》根据广西山高林密的特点,制定出以7人为基本作战单位。”“7人基本上又分为两部分:主击刺4人,护卫及割首级3人。4人在前,3人继后,互相掩护,共同推进。因为两个部分互相依赖,不可分割,好比鸳和鸯一样不可分离,所以后人又给它起了一个美丽的名字——鸳鸯阵。”由此看来,瓦氏夫人有可能采用三人板鞋练兵之说不无道理。

板鞋竞技是一项集群众性、娱乐性、竞技性于一体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同时也是一项非常独特的健身娱乐活动。板鞋竞技的发展与壮族人民生活的自然环境、生产特点和风俗习惯密切相关。它既是壮族人民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智慧结晶,又是人们强筋壮骨、锻炼身体的一项传统体育运动。其主要特点是运动时步调一致,行走灵活,协调自然。民间传统的三人板鞋竞技内容包括集体舞、板鞋秧歌舞、板鞋拳术等。同时三人板鞋的技巧性也比较强,如板鞋竞赛、板鞋抢粽粑、板鞋戏水、板鞋抢水球、板鞋抛绣球或其他球类、板鞋踩气球等,所完成的每一个运动项目都离不开齐心协力,协调配合。

大约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文艺工作者将三人板鞋创编成为现代板鞋舞,人数多达10人、20人或者更多。舞者脚穿板鞋,徒手攀肩或扶腰,手持鲜花、绸带、扇子或各种装饰物,编排不同的队形,踏着欢快、协调的步伐,在音乐的伴奏下进行表演,气势恢宏,十分壮观。从此,三人板鞋登上了大雅之堂。

三人板鞋于1987年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表演项目,199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被列为比赛项目(三人穿板鞋竞速)。200688—9日,在南宁市举办了第一次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板鞋竞速裁判员、教练员培训班,并举办了首届全国板鞋竞速邀请赛。200711月,正式成为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比赛项目,并根据其比赛特点定名为板鞋竞速。板鞋竞技已成为人们竞技、表演、娱乐的运动项目之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板鞋这一古老的竞技体育项目也逐渐走向世界。在我国的外国学生和我国在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的留学生,学习之余休闲娱乐时,常利用板鞋竞技进行各项娱乐活动。许多外国游人观看壮乡的板鞋竞技后,都被它的竞技性、体育性和娱乐性所吸引。每逢喜庆节假日,三人板鞋竞技成为壮族体育爱好者、学校学生开展健身活动的项目之一,吸引着众多的群众参与,且在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中尤为普遍,一些县(城区)还将该项活动纳入全民健身活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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