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民族工作主题,狠抓民族工作落实
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在全区民委主任会议上的纪检监察工作报告
(2011年1月24日)
黄济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民委党组、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民委纪检组,向全区民委主任会议报告纪检监察工作。
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回顾
2010年,自治区民委党组、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民委纪检组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九届纪委八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为全面完成2010年民族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开展反腐倡廉“大宣教”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预防腐败的基础。自治区民委党组、纪检组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反腐倡廉“大宣教”活动。一是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个季度安排时间集中学习中央领导有关反腐倡廉的重要讲话和论述,学习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反腐倡廉的文件和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九届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廉政准则》作出布置和安排;二是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为开展“学习《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自治区民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凡药重症》、《北极雪》,观看优秀纪检干部王瑛、钟世才先进事迹纪录片。组织自治区民委全体同志观看广西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展览。请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尹彤同志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各单位领导作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辅导报告。自治区民委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吴代慧给自治区民委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各单位全体领导上了《弘扬延安精神,保持优良传统》党课,全体干部职工深受启发和教育。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月活动。今年11月,在本委网站上开辟了反腐倡廉建设宣传专栏,大力宣传中央、自治区有关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近年来各级民委在加强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广西日报》、《广西民族工作》和《广西民族报》刊登了纪检监察的稿件,宣传我委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和亮点工作。同时,组织撰写了反腐倡廉建设体会文章在本委网站发表,畅谈反腐倡廉建设体会和建议。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大宣教”活动,进一步巩固了党员干部抵御腐败侵蚀的思想防线,增强了廉洁从政意识。
(二)认真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自治区民委党组十分重视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与民族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在2010年1月23日召开的全区民委主任会议上,委党组书记、主任卢献匾与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市民委“一把手”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会上还作了《切实加强民委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实处》的专题报告。强调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和各市民委的“一把手”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岗位、具体到人,贯穿于整个民委工作的始终。要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做到“五个不许”、“五个严禁”,严格遵守“六条规定”。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年来,民委系统的干部无违规违纪案件、无一人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把督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对民委工作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督查
1.开展对全区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2008-2009年,自治区民委和自治区财政厅共安排8个边境县(市、区) 兴边富民行动项目385个、专项资金4900万元。为全面掌握我区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总结成功经验,纠正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委党组的指示,自治区民委组成4个联合督查组,于去年10月13-19日对东兴、防城、靖西、那坡、大新、宁明、龙州、凭祥8个边境县(市、区)2008-2009年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
通过这次督查,比较全面地掌握了2008-2009年我区8个边境县(市、区)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的分配、到位、使用、效益情况,对近年来我区兴边富民行动资金使用管理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行了较全面地总结,对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督查结束后,自治区民委及时将督查情况反馈给各边境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民族局,对存在的问题书面通知各边境县(市、区)人民政府责成县级民族局进行整改。根据各边境县(市、区)民族局的汇报,到2010年12月底,问题整改率达到了100%,督查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这次督查成果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堵塞管理漏洞,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
2.开展行政效能督查
为进一步转变本委干部工作作风,完善行政效能督查制度,提高行政执行力和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目标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真正做到戒骄、戒懒、戒空、戒虚、戒假、戒奢,推动民族工作不断向前发展,2010年7月,自治区民委印发了 《自治区民委关于加强行政效能督查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行政效能督查机构是委纪检组、监察室,督查的对象为本委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重点是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一把手抓落实、保实效情况。督查的内容包括:完成国家民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布置给自治区民委的工作任务情况;落实国家民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情况;落实本委领导的批示和交办的工作任务情况;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项目情况;完成本委上报自治区绩效办的年度工作目标和绩效考评指标情况等。督查结论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去年7月以来,委纪检组、监察室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督查,并及时向委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报告督查结论,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由于自治区民委党组高度重视行政效能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在2010年12月自治区工作落实年办公室组织的社会公众无记名投票评议活动中,对自治区民委工作落实年活动整体满意度,在区直43个部门中排名第四名,其中对机关作风建设整体满意度排名第一名。在全区工作落实年评议大会上,我委被列为5个书面介绍经验单位之一,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在2010年,我委绩效考核评审工作也排在全区前列,督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四)开展对自治区民委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和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努力推进驻在部门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1.完成自治区民委直属各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
2010年7月,自治区民委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直属各单位,对上年度“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各单位上报材料中承诺的事项进行检查核实。复查中没有发现“小金库”相关问题,此前在个别单位发现的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也得到有效整改。
2.开展对自治区民委国有管理企业“小金库”和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
根据自治区纪委等5部门的要求,我委从2010年9月至11月,对所属国有管理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小金库”情况进行了专项治理。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所属的1个国有企业和3个社会团体设立小金库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没有发现设立小金库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对所属国有管理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小金库”专项治理任务。
(五)严把用人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委党组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办事,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实绩突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做到严把“五关”。一是严把推荐关。凡是对拟提拔的干部,都进行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二是严把资格关。严格按照选拔任用党政干部的基本条件,对推荐提拔的干部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三是严把考察关。对拟提拔的干部进行严格的德、能、勤、绩、廉考察,考察材料做到全面、准确、清楚,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四是严把决定关。委党组不折不扣地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委党组主要领导带头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搞临时动议,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办事,做到没有经过组织部门考察的不上会。应征求而未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在党组会上让每位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五是严把监督检查关。委党组把对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监督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检查为事前、事中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防范,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在选拔处级干部的工作中,把监督检查工作贯彻每个重要环节和全过程,进一步提高了选用干部质量,收到较好效果。2010年,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共提拔任用了18名处级干部,其中委机关9名,直属单位9名。这些干部都是政治信念坚定、实绩明显、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干部。没有出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搞一言堂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也没有出现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现象。此外,在机关岗位调整方面,委党组也始终依法依规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六)开展集中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活动,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为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监察厅要求,我委于2010年10-12月开展了集中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活动。对自治区民委近三年来受理存查的信访举报线索进行了一次集中梳理排查,在梳理排查的基础上,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登记造册。通过梳理排查,没有发现自治区民委干部在选拔任用中有行贿受贿问题。
(七)举办《政风行风热线》上线节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介绍我区民族工作的情况,倾听少数民族群众的心声,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我委与自治区纠风办、广西广播电台于2010年8月6日中午联合举办《政风行风热线》上线节目。
自治区民委领导高度重视这次《政风行风热线》上线节目的举办,委党组书记、主任卢献匾指示,要把这项工作列为自治区民委2010年下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特色。委纪检组、监察室亲自负责抓落实,指导做好节目方案和人员组织工作。在节目播出期间,委领导到直播室介绍了自治区民委的职能和我区民族工作的有关情况。各业务处室的主要领导到直播室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优惠政策、民族贫困学生扶持、民族成分认定和更改、民族干部培养使用等方面问题与听众朋友们进行在线交流,解答听众的提问,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和投诉。通过这次活动,树立了民委的良好的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八)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加强民委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
为总结交流近年来全区民委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学习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反腐倡廉建设方针政策,研究民委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任务,探索在新形势下,民委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如何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民族工作大局,切实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0年10月,自治区民委纪检组在南宁举办了全区第一期民委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在培训班上,自治区民委分管领导全面总结了近年来自治区民委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做的主要工作,对今后全区民委系统如何做好反腐倡廉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具体的要求。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尹彤同志为学员作了关于正确判断反腐倡廉斗争形势,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反腐倡廉形势教育报告。自治区纪委二室主任为学员讲授了关于办理纪检监察案件常识。自治区民委监察室领导为学员讲授了民族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察知识。通过这次培训,学员们了解了全区反腐倡廉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明确了民委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熟悉了纪检监察案件的办案程序和基本要求,掌握了民族专项资金督查的任务和基本要求,培训班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九)做好信访工作
2010年我委纪检组共收到信访和举报信6件,其中4件根据组织人事管理权限转有关部门处理,2件已查明并予以澄清,做到随收随办,办结率100%。
二、201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的关键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各级民委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民族工作主题,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民族工作大局,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第九届九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1年1月9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第一,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促进全会提出的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第二,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努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提高预防腐败能力和水平。第三,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第四,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第五,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治理,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第六,加强对地方换届工作的纪律保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全面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民委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二)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民委党组、纪检监察部门要以各种会议、活动、门户网站、报刊、黑板报、政务公开栏为基本平台,有计划地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使民委系统的党员干部及时掌握党和国家有关反腐倡廉的新政策、新精神。通过上党课、看展览、听报告和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利用中心组学习时间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有关反腐倡廉的重要讲话和论述,学习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反腐倡廉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观看警示教育资料片,深刻剖析违法违纪案件的原因,教育民委各位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作警示教育专题报告,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民委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围绕民族工作中心任务,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要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督促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找准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切实加强对所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切实加强行政效能监督检查。为进一步转变民委系统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执行力和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目标任务 的完成,自治区民委今年继续开展行政效能督查。各市民委也要参照自治区民委的做法,明确督查任务和责任,加强行政效能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行力和办事效率。
要切实加强对民族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前两年来,自治区民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兴边富民行动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计划对全区2009-2010年民族工作示范点和特色村寨建设示范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各市民委也要组织力量对近年来自治区民委没有检查到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工作经费和民族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和发挥效益,严肃查处挪用、挤占、行贿、受贿、贪污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四)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我们要按照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当前,各级民委重点是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效能监督制度、人事任免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共用品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等。同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制度执行任务的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到实处。
(五)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级民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各级民委党组“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今天,自治区民委党组与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和14个市民委的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措施。各市民委、直属各单位也要与所属科室、县级民族局“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民族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贯穿于民委工作的始终。
(六)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反腐倡廉建设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着力解决存在了突出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当前,一是着力抓好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落实。二是着力抓好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整治奢靡之风。继续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的问题。三是要着力抓好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问题专项治理。四是着力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五是着力抓好党务公开,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七是着力抓好反腐倡廉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七)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过去,民委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司法部门查办了一些违纪违法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后要进一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要注意从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立案调查,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损害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治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在查办案件方面,我们还要解决认识问题。有的同志对办案工作认识上还存在差距,认为民委是清水衙门,没有什么腐败可查,影响了纪检监察职责的履行。从发生在全国、全区民委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件看,民委系统也和其他部门一样,反腐败斗争任务仍然艰巨。各级民委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提高对查办案件工作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的要求上来。
(八)举办《阳光在线》节目
为更好地倾听群众呼声,展示部门形象,推动政风行风建设,搭建起政府部门与人民群众沟通的平台,确保自治区党委政府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落实到实处,根据自治区纠风办的要求,我委计划于3月18日与自治区纠风办、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共同举办一期《阳光在线》节目,由委领导和各处室领导在电台直播室现场接听群众电话,受理或答复听从反映的问题。请各市民委和县(市、区)民族局认真做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收听,及时掌握和帮助解决当前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九)开展全区纪检监察工作调研
自治区民委今年计划对各市近年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调研,总结成功的做法和经验,摸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探索新时期民委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和政策措施。各市民委要积极配合做好调查研究,为自治区民委提供成功的经验和建设性的建议。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求真务实,努力开创民委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顺利实施民族工作“十二五”规划、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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