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党委、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在2014年即将过去之际,我们怀着感恩的心情向贵单位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谢意,感谢贵单位一年来对自治区民委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今年以来,在贵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下,我委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安排,着力巩固民族团结,积极促进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努力推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配合上级做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筹备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协助党委、政府成功召开全区民族工作会议。三是认真组织机关、企业、社区、农村、学校、军营等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南宁市和其他3个县(区、学校)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单位)。四是组织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系列活动。五是筹办罗城、都安、资源等自治县或享受自治县待遇县县庆(纪念)活动和全区44个民族乡乡庆活动。六是做好涉及民族经济的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项目,努力推进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七是积极开展少数民族节庆活动,努力协调各方,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壮族三月三”成为广西法定的少数民族传统节日,节日期间,组织全区各地开展了系列文体活动。八是成功筹办了第十三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九是做好赴台开展民族文化交流工作。
2015年,我委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 神为契机,围绕改善民生推进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努力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诚挚希望贵单位继续予以支持和帮助!
自治区民委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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