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
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桂法建办通〔2016〕16号)
各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办,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各高等院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目标、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 2016 年“12·4 ”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 大力宣传乡村清洁条例 营造山清水秀自然生态
二、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扎实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和“七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团结和谐的社会生态、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推动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
三、时间安排
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2月4日开始至12月下旬。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学习。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宪法,组织召开学习宪法座谈会、报告会,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学习社会主义基本法律及地方法规的相关内容,特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的学习和宣传。
(二)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广场法治宣传活动。
广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南宁市依法治市办将共同举办以“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宣传乡村清洁条例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各市、县(市、区)司法局、依法治市、县(市、区)办,参照自治区活动要求,同步组织开展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联动的广场宣传活动。
(三)深入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宣传活动。
在“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期间,全面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的宣传,实现条例宣传百县千乡万村全覆盖,做到家喻户晓,为实现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充分发动,积极宣传
全区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好《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桂司通〔2016〕2号)和《进一步推进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法建办通〔2016〕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因地制宜的制定宣传方案,整合资源抓好落实,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切实把《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的宣传作为积极营造“三大生态”重点工作来抓,组织开展好宣传工作。
2.创新宣传形式、全面推进宣传
各市、县(市、区)司法局、依法治市、县(市、区)办要结合工作实际,要积极发动和组织吝一有关单位,在利用传统广播、横幅、板报、宣传单的宣传模式的基础上,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新媒体、多媒体的宣传优势,利用好各行业各部门的电子宣传屏、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资源,做好全面宣传工作。
3.深入乡村一线、扩展宣传阵地
乡村清洁是营造广西山清水秀自然生态的主阵地,把宣传从城市向农村延伸,组织宣传队伍,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充分利用精准扶贫、年底农村务工人员回乡等有利时机,在人流密集的地区,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养成良好的尊法守法的习惯。
(四)开展“税法宣传进校园”开启第二课堂法治宣传。
广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税法宣传进校园”开启法治宣传教育第二课堂活动的通知》(桂法建办通〔2016〕1 1号)文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全区中小学及大中专院校,开展“税法宣传进校园”开启第二课堂法治宣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七五”普法规划,将青少年普法作为重点工作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五)开展媒体公益普法宣传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协调、利用全区各主流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区各大报刊杂志媒体要充分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各报刊杂志要设立专版、专栏,各电台、电视台要制作宪法日专题宣传节目,播发系列报道,形成强大宣传合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精心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注重工作实效,严守组织纪律。
(二)宣传活动要务实创新、形式多样,充分整合宣传力量、拓宽宣传渠道,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积极吸引公众参与互动。
(三)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的经验做法,将开展宣传活动情况书面报送广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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