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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救灾保障工作

2018-12-04 00:00     来源:办公室(信息处)     作者:办公室(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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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广西发生洪涝、风雹、滑坡、干旱等多种自然灾害,截至上半年,灾害共造成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12市53个县(市、区)48.6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1.22万人,因灾死亡2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9.91千公顷,其中成灾20.42千公顷,绝收5.14千公顷;倒塌房屋436户1014间,严重损坏房屋456户884间,一般损坏房屋2042户3525间;直接经济损失3.36亿元,其中农业损失1.77亿元,家庭财产损失5976万元,基础设施损失7313万元,公益设施损失1581万元,工矿企业损失988万元。灾情发生后,广西积极做好少数民族地区就在保障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新灾应对工作。切实做好灾情核查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抓紧协调落实农房保险理赔工作,并严格执行救灾值班和灾情统计报告制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为积极稳妥应对灾情,自治区减灾委、民政厅启动自治区IV级救灾应急响应1次,派出2个工作组赴百色、河池两市灾区查看灾情、指导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工作到位。

二是顺利完成2017—2018年度因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提前周密安排部署冬春救助工作,保障2017—2018年度因灾困难群众冬令春荒期间的基本生活,组织对2017年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困难状况进行了入户调查和需求评估,制定《2017—2018年冬春因灾生活困难群众救助评估方案》。2017年12月,中央安排给广西冬春生活补助资金1.279亿元;自治区财政累计安排冬春生活补助资金5122万元。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底冬春期间,全区共计救助受灾困难群众96.04万人,累计发放现金补助1.33亿元、粮食899吨、衣被12.05万件(套、床)、鞋子2401双。全区没有因救助不到位而出现非正常情况。

三是2017年因灾倒房重建工作全部完成。印发《2017年广西农村居民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对重建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组织实施、补助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重建补助资金标准,自治区为全区2825户倒房重建户每户补助2万元,补助标准比2016年提高了5000元。全区2825户倒房重建户在2018年春节前完成了倒房重建,全部搬进了新居。

四是继续推进全区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工作。2018年,自治区财政继续投入1.2亿元为全区1050万农户购买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截至6月30日,承保公司共为2618户因灾倒损房户理赔1435万元,为受灾农户重建家园减轻了资金压力。制定农房保险项目绩效评估方案,采取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对2011年以来广西实施农房保险情况进行评价,目前该项工作已经进入招标采购阶段。

五是抓好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下拨福彩公益金1200万元,支持新建4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并为16个市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添置了相关设施设备;指导各地依法落实好救灾物资储备预算,进一步丰富救灾储备物资的品种,增加物资储备数量,解决“有库无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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