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高考加分照顾。对全区除南宁、柳州等5个市城区外的瑶、苗、侗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对三江、东兴等28个民族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县待遇县)和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县待遇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对上林、马山等22个山区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等。2017年共为13.7万名符合条件的区内少数民族考生加了分。
二是改革和完善民族预科招生制度。实行免费民族预科班和普通民族预科班两种招生形式,扩大招收民族预科生的院校,对人口较少少数民族实行降分录取、照顾人口比例等政策。2012—2017年共招收民族预科生18864人,其中2017年4203人,比2011年增长205%,实现了民族预科教育跨越式发展。
三是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我区实施国家“民族骨干计划”以来,取得显著成效,深受广大考生和家长欢迎。2011—2017年,广西生源地报考“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5093名,获录取1981名;报考博士研究生2483名,获录取674名。这些硕士、博士毕业回到广西工作,成为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高层次骨干人才队伍,为广西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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