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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伟主持召开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018-10-09 00:00     来源:政策法制处     作者:黄宪、李畊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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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下午,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孙大伟组织召开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对各市、各系统、各单位评选推荐的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候选对象名单、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工作方案进行审核,部署下一阶段相关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副主席黄俊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民宗委主任何朝建出席会议并发言。

会议现场

会议认为,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工作准备充足、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候选对象面向基层,结构合理,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会议指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是推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载体。中央和自治区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和表彰活动,广西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一直以来得到中央的充分肯定。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的重要内容,一是要高度重视,要以办大庆的高标准、高要求筹备好表彰大会,确保大会办出水平、办出影响力;二是要责任落实到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围绕各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工作,彼此补台,加强协调沟通,确保表彰大会筹备工作各个环节落到实处。

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联络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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