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美村属田阳县那满镇行政村,位于那满镇西部,距离镇政府9公里,距离县城22公里,全村总面积为 8.65平方公里,全村共有3个自然屯,13个村民小组,374户,1487人,全村部分地域为喀斯特地貌,部分地域为土山丘陵地貌,气候属亚热带气候,是田阳县“梦里壮乡”景区之一。。全村总耕地面积1335.45亩,其中水田面积315.6亩,旱地1019.85亩,产业以芒果种植业、秋冬菜种植业为主。
露美村形成于元代以前。 解放前夕隶属新隆乡管辖。1952年建政时为新美乡,1954年经人民政府批准改称为露美乡。1958年建社时称露美大队。1962年称露美公社,1968年6月18日复称露美大队。露美村人民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1929年2月,该村刘光润、唐向南同志积极组织成立了300多人参加的农民赤卫队,参加邓小平领导的红七军,为百色起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露美村壮族文化活动有优久的历史和广泛的群众根基。群众常年开展壮族先进文化活动,并应邀参加各种积极健康向上的活动。
露美村民居将壮族民居结构为主元素,有机融入与现代元素,依山而建,座落有致,成为壮族村寨的典范。2014年被广西评为特色生态农业名村;2015年被广西评为“绿色村屯”;2015年被广西评为自治区卫生村;2017年被命名为第二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露美村村口
露美村
露美村全景
露美村民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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