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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努力在推动少数民族聚居区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

2021-10-19 18:07     来源:自治区民宗委政策法规处,贺州市民宗委     作者:廖梦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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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西视察时关于“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的重要指示精神,贺州市多举措创新推动少数民族聚居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扶持政策促发展。充分考虑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特殊性,在规划制定、新型城镇化、对外开放、转移支付等方面实施差别化的支持政策,不断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抢抓中央和自治区编制“十四五”规划、被列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珠江—西江经济带和贵广高铁经济带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加强沟通、主动对接,争取推动更多的政策和项目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尽快取得实效。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促发展。重点围绕解决水、电、路等问题,在项目申报、审批、投资等方面对少数民族聚居区予以倾斜,着力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重点要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少数民族聚居村通水泥路率达到100%;重点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少数民族聚居区工程性缺水问题,加快在建水利项目建设进度,民族乡工程性缺水状况得到有效改善,民族乡政府所在地实现集中式供水,所有行政村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

三是做强特色优势产业促发展。重点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区依靠自然资源、生态优势生产农、林、畜产品,做大规模、打造品牌;依靠自然资源、民俗文化优势,抢抓国家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机遇,发展生态旅游观光、生态休闲度假等产业,打造旅游精品,逐步把旅游业做成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支柱产业;依托当地产业园区和小城镇扩大招商引资,发展资源深加工产业,逐步培植壮大少数民族聚居区工业经济。

四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发展。在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做到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严格执行节能减排考核“三管齐下”,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以开展乡村振兴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少数民族聚居区乡村的绿化、美化整体水平,形成“村在林中、院在绿中、人在景中”的乡村生态格局,积极营造“一个村屯一座绿岛”的生态美景。

五是围绕保障民生促发展。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加大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投入,逐步缩小少数民族聚居区与其他地区在基本公共服务上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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