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份: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自治区民宗委职责
1.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协调推动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部门开展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负责提出广西民族宗教事务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自治区有关民族宗教事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联系自治县(含享受自治县待遇县)、民族乡,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区社会稳定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指导全区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协助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配合做好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扶贫事宜。组织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区科技发展、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的落实。
7.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寺观教堂维修专项经费、宗教团体补助经费,参与其他有关少数民族聚居区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监督。
8.承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和自治区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组织指导自治县(含享受自治县待遇县)、民族乡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
9.研究少数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文化和旅游、体育部门承办全区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相关事宜,组织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协助做好“壮族三月三”活动整体策划和顶层设计等相关工作。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教育援助、民族教育扶持和民汉双语教育的有关事宜。指导民族图书、报刊、广播影视的出版发行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规划、出版工作。
10.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翻译、研究、发展、抢救、保护、传承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组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测试工作。负责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翻译工作。
11.负责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教育。做好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帮助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
12.负责宗教行政审批工作,重点管理自治区一级宗教团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涉及宗教内容的宣传品的审查工作。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13.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做好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办理有关少数民族、宗教界涉外事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和外事纪律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活动。协同有关方面处理宗教涉外事宜。
14.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宗教界人士的培训、培养工作。组织开展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5.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自治区民宗委机关服务中心职责
承担机关办公楼等国有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并组织安排维护、维修、更新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绿化、水电、安全保卫、消防、食堂等后勤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公楼各会议室及多功能厅的管理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的车辆、通讯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使用安排等工作;承办机关干部出差机、车、船票联系事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机关干部职工住房管理;为机关干部职工子女入托入学做好服务工作;负责基建项目招、投标管理;负责机关宿舍区和办公大院物业管理社会化、市场化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职责
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等重大问题研究;开展对广西世居少数民族的社会、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的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整理、编辑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文献。
(四)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职责
承担全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出版等工作,制定全区少数民族古籍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承担少数民族古籍重大研究项目,做好少数民族古籍资料保存和开发利用。
(五)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职责
广西民族中专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管理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为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增挂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牌子。学校开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普通高中教育,并根据有关民族教育政策,承担壮文教育、培养壮汉双语教学师资等任务。
(六)广西民族出版社职责
广西民族出版社是为配合《壮文方案》的实施于1957年成立的,是目前全国唯一一家具有壮文出版资质、以出版少数民族文字图书和民族文化类图书为主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担负着通过民族文字图书和民族文化类图书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广西各民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广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责和任务。坚持党的出版方针,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以汉文或民族文字有计划地出版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有利于提高各民族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的各种图书。
(七)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职责
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协助党和政府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团结全区宗教信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2.指导各宗教团体开展宗教活动,搞好自身建设,培养合格宗教教职人员,依法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3.加强对各地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4.协助党委、政府部门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5.指导宗教团体发挥自身优势,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举办自养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
6.指导宗教界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往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八)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职责
组织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工作;承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抢救工作;承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服务工作,编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具书及学习资料;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广西民族报社职责
广西民族报社是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广西民族报》是全国唯一一家用壮汉两种文字出版的专业报,是广西民族语文标志性新闻出版物,主要职责是: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语文政策。
2.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自治区民宗委各项工作开展宣传报道。
3.传承弘扬壮族文化,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为民族地区“四个文明”建设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鼓与呼。
4.为壮文推行使用工作服务,为建设多语和谐社会,推进广西民族团结事业,为祖国边疆稳固安宁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5.传播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建设信息和经验,展示少数民族先进文化。
(十)广西三月三杂志社职责
广西三月三杂志社是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编辑出版《三月三》杂志壮文版和汉文版。发表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和反映当代少数民族现实生活的文学作品,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学,增强民族团结,提高民族文化自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编制2021年部门决算的单位共9个: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含自治区民宗委机关服务中心)、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出版社、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民宗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22,30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624.37万元,较2020年度总收入决算数增加1,716.85万元,增长8.3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19.7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01万元,增长8.75%,主要原因是2021年民宗委本级增加“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经费”项目900万元;广西民族中专学生人数增多,生均定额公用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没有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513.42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3.84万元,增长9.34%,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专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学生延迟开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入减少,2021年恢复正常。
6.经营收入3,857.59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31.24万元,下降7.91%,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出版社销售收入来源的主要项目之一《学业水平考试》丛书受市场竞争影响,导致销售额有所下降;另外,一般市场图书也因疫情影响导致销售额下降,故整体经营收入下降。
7.其他收入2,333.5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306.20万元,增长1.27倍,主要原因是2021年2月自治区教育厅下拨广西民族中专“广西现代职业教育示范项目”国际贷款专项资金1,996.14万元,用于建设学校实训大楼工程。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9.年初结转和结余680.5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91.53万元,下降41.94%,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专①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结转资金2021年形成支出,项目已完工并验收,资金无结余。②2020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达标项目结转资金2021年形成支出,项目已完工并验收,资金无结余。③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2020年结转资金2021年形成支出,实训大楼工程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22,305.5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272.45万元,较2020年度支出决算数增加1,716.85万元,增长8.3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94.03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机关和直属各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民族工作任务、保障民族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开展培训、信息化建设、办公区域运转、扶贫、民族宗教工作、民族节庆活动、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经费、民族宗教工作课题调研、古籍工作、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0.46万元,增长0.68%,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人员经费。
(2012301)行政运行2,611.8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绩效奖、伙食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定额办公经费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8.89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增人增资统发工资缺口,在职人员物业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移动通讯补贴,2020年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奖差额部分等。
(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8.71万元:主要用于民研室民族政策、经济、教育、文化、科技等工作调研,科研业务,物业管理;古籍中心《广西通志民族志》编纂,民族古籍工作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9.26万元,下降12.38%,主要原因是民研室课题调研经费减少。
(2012303)机关服务128.78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绩效奖、伙食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定额办公费用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1.58万元,下降8.25%,主要原因是机关服务中心人员调出,经费减少。
(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2,830.99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开展培训、信息化建设、办公区域运转、扶贫、民族宗教工作、民族节庆活动、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经费、爱国宗教团体补助经费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26.05万元,增长8.68%,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经费”项目经费。
(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4,333.17万元:主要用于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民族图书出版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2.09万元,下降3.39%,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出版社主要项目之一《学业水平考试》丛书受市场竞争影响,一般图书也因疫情影响,导致图书总的销售量有所下降,较2020年相比该社图书印制总量减少,印制成本开支相应减少,故支出决算数减少。
(2013404)宗教事务140.5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83万元,增长6.71%,主要原因是2021年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人员增加以及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提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增加。
2.教育支出7,861.20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中专基础能力建设、教职工工资、定额办公经费及学生奖学金、助学金,校舍维护维修、教研教改、招生就业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17.76万元,增长16.58%,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专学校实训大楼工程项目建设投入,及学校中职达标项目建设投入,中职品牌专业及其他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投入。
(2050204)高中教育275.04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中专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支出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47.29万元,下降61.92%。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专2020年财政厅追加学校高中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功能科目2050204高中教育。2021年按照最新预算经费编制要求,生均经费均在“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编制预算纳入年初预算。
(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三月三》杂志壮文版的出版,向全区127个壮汉双语学校赠阅。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64万元,增长35.87%,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2020年中调减该项目经费。
(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7,561.16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中专在职在编、编外人员经费开支;中职免学费补助经费、奖学金发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实训大楼基建;学校教学运转经费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168.01万元,增长40.20%,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专学校实训大楼工程项目建设投入,及学校中职达标项目建设投入,中职品牌专业及其他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投入。
(2050399)其他职业教育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报社壮汉语教育教学补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05.60万元,下降97.58%,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专根据预算编制要求,将“编外人员经费”编入“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功能科目,取消“2050399其他职业教育”编制。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12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办报办刊经费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10.76万元,增长30.06%,主要原因是2021年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增加了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传播中心经费99.95万元、增加办刊办报经费75.01万元、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提高。
(2070605)出版发行支出91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10.76万元,增长30.06%,主要原因是2021年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增加了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传播中心经费99.95万元、增加办刊办报经费75.01万元、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提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2.9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发放的离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物业补贴、死亡抚恤等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8.86万元,增长8.14%,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追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物业补贴、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等。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74.3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84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补助和公用经费增加。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58.4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6.83万元,增长1.21倍,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专2021年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调整,离休由1000元/人调增至3000元/人,退休人员由800元/人调增至2000元/人;新增离退休生活补贴的发放。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9.2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3.73万元,增长7.87%。主要原因是调整职工养老保险基数增加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6.2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37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调整职工职业年金基数增加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103.3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3.68万元,下降24.58%,主要原因是2021年离退休干部死亡人数较少。
(2081105)残疾人就业和扶贫1.3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46万元,增长53.49%。主要原因是2020年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在职职工人数增加以及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提高,计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额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274.6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9.74万元,增长7.74%,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年中增人、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基数增加医疗保险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5.3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5.55万元,增长23.28%。主要原因是增人、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基数增加医疗保险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39.37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81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基数减少医疗保险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449.6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0.45万元,增长7.26%。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年中增人、调整职工公积金基数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449.6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0.45万元,增长7.26%。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年中增人、调整职工公积金基数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7.其他支出6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8.7万元,增长2.52倍。主要原因是2021年民宗委本级支出国家民委下达的民族工作经费50万元。
8.结余分配18.67万元:为事业单位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结转事业基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30万元,下降28.11%。主要原因是民研室科研人员获国家社科基金拨款,结余分配至科研基金;广西民族出版社结余分配是利润分配的企业所得税。2021年利润比2020年利润大幅下降,2021年该社没有产生企业所得税,因此结余分配为0,而2020年决算报表的结余分配企业所得税是24.43万元。
9.年末结转和结余1,014.3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7.43万元,增长14.37%,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基本户支出民族工作经费,年末结转结余减少21万元;广西民族中专增加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实训大楼(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联合融资贷款)349.31万元;广西民族出版社2021年未分配利润比2020年大幅度减少,减少212.53万元。由于销售收入来源的主要项目之一《学业水平考试》丛书受市场竞争影响,导致销售额有所下降;另外,一般市场图书也因疫情影响导致销售额下降,故整体经营收入下降。导致未分配利润相应减少。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92.1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008.41万元,增长7.21%。其中:基本支出7,473.90万元,项目支出7,518.21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822.63万元,支出决算为14,99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6,394.8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54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1%: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机关和直属各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民族工作任务、保障民族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开展培训、信息化建设、办公区域运转、扶贫、民族宗教工作、民族节庆活动、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经费、民族工作课题调研、古籍工作、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86.66万元,增长2.93%,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人员经费。
(2012301)行政运行2,611.8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及直属单位参公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绩效奖、伙食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定额办公经费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8.31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追加2021年增人增资等。
(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8.71万元:主要用于民研室民族政策、经济、教育、文化、科技等工作调研,科研业务,物业管理;古籍中心《广西通志民族志》编纂,民族古籍工作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9.26万元,下降12.38%,主要原因是民研室课题调研经费减少。
(2012303)机关服务128.78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绩效奖、伙食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定额办公费用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1.58万元,下降8.25%,主要原因是机关服务中心人员调出,经费减少。
(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2,830.99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开展培训、信息化建设、办公区域运转、扶贫、民族宗教工作、民族节庆活动、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经费、爱国宗教团体补助经费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26.05万元,增长8.68%,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经费”项目经费。
(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488.96万元:主要用于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民族图书出版。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5.29万元,下降6.73%,主要原因是2021年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项目经费减少。
(2013404)宗教事务140.5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83万元,增长6.71%,主要原因是2021年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人员增加以及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提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增加。
(二)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4,877.18万元,支出决算为5,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8%:主要用于广西民族中专教职工工资和定额办公经费及学生奖学金、助学金,校舍维护维修、教研教改、招生就业等。较2020度决算数增加691.04万元,增长13.96%,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专学校实训大楼工程项目建设投入,及学校中职达标项目建设投入,中职品牌专业及其他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投入。
(2050204)高中教育275.04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中专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支出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53.29万元,下降47.94%。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专2020年财政厅追加学校高中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功能科目2050204高中教育。2021年按照最新预算经费编制要求,生均经费均在“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编制预算纳入年初预算。
(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三月三》杂志壮文版的出版,向全区127个壮汉双语学校赠阅。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64万元,增长35.87%,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2020年中调减该项目经费。
(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5,341.96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中专在职在编、编外人员经费开支;中职免学费补助经费、奖学金发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实训大楼基建;学校教学运转经费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42.72万元,增长30.32%,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专学校实训大楼工程项目建设投入,及学校中职达标项目建设投入,中职品牌专业及其他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投入。
(2050399)其他职业职业教育15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报社壮汉语教育教学补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18.41万元,下降97.19%,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专根据预算编制要求,将“编外人员经费”编入“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功能科目,取消“2050399其他职业教育”编制。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765.55万元,支出决算为9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2%:主要用于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办报办刊经费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10.85万元,增长30.14%,主要原因是2021年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增加了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传播中心经费99.95万元、增加办刊办报经费75.01万元、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提高。
(2070605)出版发行支出910.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10.85万元,增长30.14%,主要原因是2021年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增加了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传播中心经费99.95万元、增加办刊办报经费75.01万元、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提高。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060.28万元,支出决算为1,16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9%: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发放的离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物业补贴、死亡抚恤等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7.56万元,增长8.1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追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物业补贴、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等。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74.3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84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补助和公用经费增加。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74.1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2.94万元,增长5.6倍。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专2021年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调整,离休由1000元/人调增至3000元/人,退休人员由800元/人调增至2000元/人;新增离退休生活补贴的发放。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9.2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3.73万元,增长7.87%。主要原因是调整职工养老保险基数增加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3.7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5.96万元,增长8.07%。主要原因是调整职工职业年金基数增加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103.3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3.68万元,下降24.58%,主要原因是2021年离退休干部死亡人数较少。
(2081105)残疾人就业和扶贫1.3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46万元,增长53.49%。主要原因是2020年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在职职工人数增加以及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提高,计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额增加。
(五)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76.45万元,支出决算数27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6%: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9.74万元,增长7.74%,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年中增人、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基数增加医疗保险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5.3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5.55万元,增长23.28%。主要原因是增人、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基数增加医疗保险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39.37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81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基数减少医疗保险费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448.3万元,支出决算数44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0.45万元,增长7.26%。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年中增人、调整职工公积金基数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449.6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0.45万元,增长7.26%。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年中增人、调整职工公积金基数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73.9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74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8.63%。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69.49万元,增长3.0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伙食补助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调整社保基数、住房公积金基数追加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1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8.33%。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84万元,增长17.7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专学生人数增加,生均定额公用经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9%。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7.31万元,增长5.67%。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抚恤金、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专新增离退休生活补贴的发放。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我委政府性基金决算数为0万元。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我委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数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19%,比2021年决算数增加4.73万元,增长13.01%。主要原因是:2021年报废一辆公务车辆,并申请购置一辆新的公务用车,以保障公务出行需要,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公务车辆ETC、油卡还有余额,2021年没有进行充值,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5.2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等受新型冠状病毒影响,2021年没有组团或参团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9%,比2020年决算数增加4.15万元,增长13.34%,主要原因是2021年报废一辆公务车辆,并申请购置一辆新的公务用车,以保障公务出行需要,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公务车辆ETC、油卡还有余额,2021年没有进行充值,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99万元,比2020年决算数增加15.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报废一辆公务车辆,并申请购置一辆新的公务用车,以保障公务出行需要,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26万元,比2020年决算数减少11.85万元,下降38.09%。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外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自治区民宗委机关、9个直属单位(含机关服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9.26万元,平均每辆1.2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ETC、油卡还有余额,2021年没有进行充值,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5.82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2%,比2020年决算数增加0.8万元,增长15.9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增多。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1次,人次46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8.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0.64万元,下降17.79%。主要原因是: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减少活动,减少支出。比2020年决算数增加184万元,增长17.79%,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专学生人数增加,生均定额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7.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0.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7.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2.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2.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1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全部是一般公务用车。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26.44万元,其他资金388.3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补助市县民族专项资金、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经费项目、爱国宗教团体补助经费、民族节庆活动经费、自治区农村宗教治理专项培训经费、编外人员经费项目、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项目、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达标项目支持经费(中央专项)”等8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共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26.44万元,其他资金388.39万元,考评结果显示预算执行规范,资金使用合规,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管理目标。具体如下:
1.2021年补助市县民族专项资金4,455万元
(1)补助市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455万元。及时完成3455万元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工作。将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纳入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范围。按照因素法直接测算到相关县(市、区),具体项目由各地根据工作实际落实。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良好,项目实施基本完成,取得了预期的社会效益,项目发挥了应有绩效。2021年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推进民族乡村振兴、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等工作。截止2021年12月底,经统计,2021年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计落实项目141个,其中,道路项目26个,人居环境整治(含特色村寨)项目42个,产业及产业配套(产业路)项目18个,人饮项目8个,文化基础设施项目32个,水利护坡等其他项目14个。完成年初设定的目标。
(2)补助市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费650万元。补助14个市,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良好,项目实施基本完成,取得了预期的社会效益,项目发挥了应有绩效。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指出,“广西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要继续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2021年11月,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对桂林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经验作出肯定性批示。2021年在我委的推荐下我区成功创建一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15个单位获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现提质扩面。作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做好民族工作的具体职能部门,自治区民宗委为广西赢得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崇高荣誉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突出贡献。这也充分反映了我委在对创建资金使的用途、方向、成效、监督上高成效的完成了工作任务。
(3)补助市县寺庙维修专项经费350万元。2020年,13个市38处宗教活动场所在自治区寺观教堂维修项目资金支持下,消除了场所的安全隐患,确保房子能住、水电能用、道路能走,切实保障教职人员过正常的宗教活动和生活。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良好,项目实施基本完成,发挥了资金应有的效益。帮助宗教界解决了实际困难,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保障了信教群众有安全的环境集体过宗教生活,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宗教界的关心和支持。
2.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经费项目900万元。
该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良好,项目实施基本完成,发挥了资金应有的效益。2021年我委精心选送2台剧目参演,并获得三大奖项,其中壮剧《百色起义》荣获最佳剧目奖、最佳导演将,音乐剧《血色湘江》获舞台美术奖。组织演职人员代表和优秀基层党员代表赴京参加活动,较好地宣传了我区红色基因、红色文化,社会效果好,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此次广西剧目荣摘最高奖项,彰显了广西民族文艺创作的勃勃生机,将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继续向高峰攀登,用精品讴歌时代、奉献人民。
3.补助爱国宗教团体经费400万元。
分别给予广西佛教协会、广西道教协会、广西伊斯兰教协会、广西天主教爱国会、广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各80万元,依据往年工作惯例,自治区民宗委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不定期实地走访、查看台账等方式,对爱国宗教团体补助经费的支出进行检查指导和自评,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目前所有经费都已投入使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在改善办公条件、维持正常运转方面发挥了资金应有的效益作用。改善了宗教团体的办公条件,配齐了工作力量,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和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宗教界人士的政治素养和法治观念,充分发挥了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4.民族节庆活动经费224万元。
2021年我委聚焦建党100周年,举办广西民族歌舞会、广西山歌歌词征集暨主题宣传活动、民歌民谣短视频大赛等“桂韵民歌颂党恩”系列活动,举办“永远跟党走”—广西民族团结进步书画大赛,会同有关部门举办“红色记忆·唱支山歌给党听”短视频大赛、少数民族优秀电影展等系列活动。在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主流媒体及网络平台对这些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各族群众参与度很高,有力提升了“壮族三月三·和谐在八桂”的品牌影响力。完成年初设定目标,项目按实施方案进行建设,项目完成率100%。
5.自治区农村宗教治理专项培训经费70万元。
该项目由我委牵头统筹,市、县级组织部门综合协调,市、县级民宗委(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金转移支付各市。各市根据所辖县任务量进行协调安排,资金参照机关培训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组织全区行政村统战工作、宗教工作联络员2600名学习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基本知识,提高依法治理宗教事务能力,推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6.2021年编外人员经费项目资金259.9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40万元,其他资金19.94万元。
解决2021年70位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在资金管理上,学校遵循“统筹兼顾、专款专用、注重时效性”的原则,严格管控聘用人员,按月发放学校聘用人员工资,合理安排资金,保证聘用教师享受同工同酬待遇,保证学校所有教职工工资按时发放到手。截止2021年12月底,按时完成支出,保障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7.2021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项目经费安排2,200.9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832.44万元(包括中职免学费弥补绩效675万元,高中免学杂费86.89万元),其他资金368.45万元。
解决2021年219位在职在编教职工的绩效工资福利。在资金管理上,学校严格按照《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规章制度<奖励性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实施,遵循“统筹兼顾、专款专用、注重时效性”的原则,同时严格管控、规范各项津补贴、绩效工资发放。截止2021年12月底,按时完成支出,保障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工资福利,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8.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505万元。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项目——数字媒体交互设计”技能考证基地建设20万元;“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项目——幼儿照护”技能考证基地建设80万元;新增设幼儿保育专业--实训室建设50万元;旅游与服务专业实训室建设50万元;新建实训大楼多功能报告厅音响、灯光、LED彩屏购置安装,空调购置安装,网络及广播设备购置安装,监控设备购置安装等205万元。品牌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品牌专业定位与发展、人才培养,品牌专业课程资源及平台建设等方面170万元。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合理分配资金,制定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预算支出方案,做到专款专用。通过项目建设,加强了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改善中职实训条件,建成4个实训基地;同时完成“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建成了“数字多媒体交互设计”和“幼儿照护”技能等级(初级)试点,打造具有知名度的品牌专业。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47.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6,655.7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委部门整体支出达到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总体评价良好,全区民宗系统履职尽责、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刻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融入中心服务大局,重大部署贯彻更加有力。四是重点业务彰显新担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首批10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挂牌成立并运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常态化开展。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持续打造“壮族三月三”“刘三姐”等民族特色文化品牌,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发展,壮剧《百色起义》、音乐剧《血色湘江》荣获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3项大奖;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扎实推进双语和谐建设工作。统筹安排龙胜各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1.1亿多元;深入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命名31个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单位。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持续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百千”工程,打造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创建工作实现提质扩面;扎实推进自治区民族工委委员单位结对挂点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工作,全社会参与创建的氛围更加浓厚。加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建设,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稳慎推进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调整完善工作。民族教育、民族研究、民族古籍、民族语文、民族出版、民族报刊及机关事务等工作扎实推进。五是宗教工作迈上新台阶,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广西实践走深走实。六是党的领导不断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新合力。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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