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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10-28 19:1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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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全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出版等工作,制定全区少数民族古籍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承担少数民族古籍重大研究项目,做好少数民族古籍资料保存和开发利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是自治区民宗委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决算单位1个。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零报告,列出空表并在表格下方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没有任何拨款收入,没有任何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307.94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万307.94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19万元,下降1.9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7.9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19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58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58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用中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用于支付项目费用支出。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308.5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308.5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61万元,下降1.7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61.1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及完成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支出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开展扶贫、民族古籍工作、广西通志·民族志、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壮族卷编纂工作等项目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3.21万元,下降4.81%,主要原因是:

行政运行(2012301)123.4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绩效奖、伙食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定额办公经费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80万元,增长10.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2021年工资晋级晋档的调整和发放2020年度的绩效奖。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2302)151.01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民族古籍工作、广西通志·民族志、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壮族卷编纂工作等项目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1.89万元,下降12.66%,下降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事业,压减一般性支出,因此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3.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发放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物业补贴等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68万元,下降2.78%,下降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略有减少。

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4.1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13.04%。增加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3.4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缴扣基数略有减少。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6.7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4.84%。主要原因是缴扣基数略有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10)5.8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4.82%,增长原因是缴费基数略有增加。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5.87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4.82%,增长原因是缴费基数略有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21)10.0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4.9%,增长原因是缴费基数略有增加。

住房公积金(2210201)10.0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4.9%。增长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5.结余分配0.58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中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9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19  万元,下降1.97%。其中:基本支出107.84万元,项目支出152.77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1.24万元,支出决算为30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年初预算为264.39万元,支出决算为26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7%。主要用于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及完成中心职责及事业发展等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支出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开展培训、扶贫、民族古籍工作、广西通志·民族志、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壮族卷编纂工作等项目支出。

行政运行(2012301)年初预算为11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0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1%。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绩效奖、伙食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定额办公经费等。超出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2021年工资晋级晋档的调整和发放2020年度的绩效奖(通过绩效办评比确定等次后的绩效奖金差额),因为2020年编制2021年度预算时没有编入2021年度的预算支出,2021年预算执行时需向财政厅申请追加绩效奖金和工资调整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2302)年初预算为153万元,支出决算为15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主要用于扶贫、民族古籍工作、广西通志·民族志、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壮族卷编纂工作等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年初预算为27.55万元,支出决算为2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4%。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物业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年初预算为3.68万,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4%。增加0.48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物业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年初预算为15.91万元,支出决算为1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在职在编人员单位应缴部分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0506)年初预算为7.96万元,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在职在编人员应缴单位部分职业年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210)年初预算为7.36万元,支出决算为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在编人员应缴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年初预算为7.36元,支出决算为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在编人员应缴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221)初预算为11.94万元,支出决算为1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应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住房公积金(2210201)年初预算为11.94万元,支出决算为1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应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1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73万元,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正常晋级晋档的调整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

1.基本工资支出3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9%。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4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正常晋级晋档的调整,该支出2020年编制2021年度预算时没有编入2021年度的预算支出,2021年需向财政厅申请追加工资调整支出。

2.津贴补贴支出3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2%。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91万元。

3.奖金支出1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9%。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18万元,减少原因是2021年我中心公务员考评奖励人员比预算数减少1人。

4.伙食补助费支出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住房公积金支出1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结余经费已全部退回国库。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支出。

1.办公费支出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3%。公用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按照“分项测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原则安排和使用,在执行预算时进行调剂使用,因此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

2.水电费支出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公用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按照“分项测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原则安排和使用,在执行预算时进行调剂使用,因此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

3.邮电费支出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6%。公用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按照“分项测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原则安排和使用,在执行预算时进行调剂使用,因此决算数比预算数略有减少。

4.物业管理费支出0.05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公用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按照“分项测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原则安排和使用,在执行预算时进行调剂使用,因此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

5.差旅费支出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公用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按照“分项测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原则安排和使用,在执行预算时进行调剂使用,因此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

6.维修(护)费支出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38%。

7.培训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原因是培训减少。结余资金已退回国库。

8.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主要是相关单位交流业务工作情况的接待支出。结余资金已退回国库。

9.劳务费支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公用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按照“分项测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原则安排和使用,在执行预算时进行调剂使用,因此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

10.福利费支出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其他交通费用支出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6%。公用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按照“分项测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原则安排和使用,在执行预算时进行调剂使用,因此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86%。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和物业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1.退休费支出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41%,结余资金已退回国库。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持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1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和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7万元,原因是今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2万元,降低4.99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74万元,增长16.42 %。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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