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全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出版等工作,制定全区少数民族古籍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承担少数民族古籍重大研究项目,做好少数民族古籍资料保存和开发利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是自治区民宗委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决算单位1个。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322.74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2.74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80万元,提高4.8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2.7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80万元,提高4.8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多。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 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2021年度减少0.58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用中心收支平衡。
8.上年结转和结余1.74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322.74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2.74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80万元,提高4.8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71.9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及完成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支出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开展扶贫、民族古籍工作、广西通志·民族志、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壮族卷编纂工作等项目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79万元,提高4.13%,主要原因是:
行政运行(2012301)124.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绩效奖、伙食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定额办公经费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长0.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2021年工资晋级晋档的调整属于正常变动幅度。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2302)147.83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民族古籍工作、广西通志·民族志、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壮族卷编纂工作等项目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18万元,下降12.66%,下降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事业,压减一般性支出,因此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9.9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发放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物业补贴等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6.13万元,提高25.76%,提高的原因是根据政策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导致缴费的增加。
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4.16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保持一致。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7.1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77万元,提高28.11%。主要原因是缴扣基数提高缴费略有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8.59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88万元,增长28.02%。主要原因是缴扣基数提高缴费略有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10)7.9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08万元,增长35.43%,增长原因是缴扣基数提高缴费略有增加。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7.95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08万元,增长35.43%,增长原因是缴扣基数提高缴费略有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21)12.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83万元,增长4.9%,增长原因是缴费基数略有增加。
住房公积金(2210201)10.06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28.13%。增长原因是缴费基数略有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100%。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74 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80万元,提高4.81%。其中:基本支出174.91万元,项目支出147.83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9.47万元,支出决算为32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年初预算为267.97万元,支出决算为27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0%。主要用于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及完成中心职责及事业发展等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支出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开展培训、扶贫、民族古籍工作、广西通志·民族志、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壮族卷编纂工作等项目支出。
行政运行(2012301)年初预算为119.97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8%。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绩效奖、伙食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定额办公经费等。超出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2021年工资晋级晋档的调整,2022年预算执行时需向财政厅申请追加绩效奖金和工资调整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2302)年初预算为148万元,支出决算为14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主要用于扶贫、民族古籍工作、广西通志·民族志、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壮族卷编纂工作等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年初预算为30.34万元,支出决算为2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5%。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物业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年初预算为4.16万,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物业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年初预算为17.45万元,支出决算为1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5%。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在职在编人员单位应缴部分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0506)年初预算为8.73万元,支出决算为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在职在编人员应缴单位部分职业年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210)年初预算为8.07万元,支出决算为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1%。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在编人员应缴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年初预算为8.07元,支出决算为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1%。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在编人员应缴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221)初预算为13.09万元,支出决算为1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7%。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应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住房公积金(2210201)年初预算为113.09万元,支出决算为1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7%。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应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9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4.28万元,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正常晋级晋档的调整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
1.基本工资支出3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5%。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5.3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正常晋级晋档的调整。
2.津贴补贴支出3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5%。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48万元。
3.奖金支出1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5%。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18万元,减少原因是2022年我中心公务员考评奖励人员比预算数减少1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5%。
5.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0%。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1%
7.住房公积金支出1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7%。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结余经费已全部退回国库。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支出。
1.办公费支出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公用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按照“分项测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原则安排和使用,在执行预算时进行调剂使用,因此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
2.水电费支出0.04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公用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按照“分项测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原则安排和使用,在执行预算时进行调剂使用,因此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
3.邮电费支出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5%。公用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按照“分项测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原则安排和使用,在执行预算时进行调剂使用,因此决算数比预算数略有减少。
4.物业管理费支出0.09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公用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按照“分项测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原则安排和使用,在执行预算时进行调剂使用,因此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
5.差旅费支出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公用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按照“分项测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原则安排和使用,在执行预算时进行调剂使用,因此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
6.维修(护)费支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7%。
7.培训费支出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主要是相关单位交流业务工作情况的接待支出。结余资金已退回国库。
9.劳务费支出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公用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按照“分项测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原则安排和使用,在执行预算时进行调剂使用,因此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
10.福利费支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其他交通费用支出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用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按照“分项测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原则安排和使用,在执行预算时进行调剂使用,因此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6%。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和物业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1.退休费支出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5%,结余资金已退回国库。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持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2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和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7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46万元,增长2.37 %。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2年度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7.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民族古籍工作”“《广西通志 民族志》编纂工作项目”“《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壮族卷》编纂工作”等5个项目进行了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8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每个项目已完成全年目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指标值,考评结果显示该项目预算执行规范,资金使用合规,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管理目标。资金得到有效利用,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取得了预期的社会效益,发挥了应有绩效。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中心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5个项目均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附件材料未注意收集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从年初预算起加强材料的收集并 注意保管。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广西通志 民族志》编纂工作项目”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按计划开展《广西通志·民族志》的专题志——《广西民族工作志》项目相关工作。已完成475000千字广西民族工作志编纂资料的搜集,并完成15000千字可供入志编纂的资料长编整理和篇目设置工作,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提供参考。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料搜集途径单一,缺乏经验。下一步改进措施拓宽资料搜集渠道,争取多方帮助。扩大工作队伍,加大人手力度,加强业务培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