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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18 10:2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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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承担全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出版等工作,制定全区少数民族古籍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承担少数民族古籍重大研究项目,做好少数民族古籍资料保存和开发利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是自治区民宗委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级别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内设机构2个:综合业务科、研究与应用科。编制2023年部门决算单位1个。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311.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9.3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63万元,下降3.6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3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37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下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事业,压减一般性支出,故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74万元,为以前年度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311.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09.37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63万元,下降3.6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63.7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及完成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支出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开展扶贫、民族古籍工作、广西通志·民族志、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壮族卷编纂工作等项目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减少8.25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事业,压减一般性支出,因此我单位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行政运行(2012301)支出决算为115.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绩效奖、伙食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定额办公经费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29万元,下降6.68%,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在职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基数下降,因此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2302)支出决算为147.87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民族古籍工作、广西通志·民族志、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壮族卷编纂工作等项目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0.0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9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发放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物业补贴等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02万元,下降6.75%,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导致在职人员缴费基数的减少。

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支出决算为6.1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物业补贴等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48.08%,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导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决算为14.4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在职在编人员单位应缴部分的养老保险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69万元,下降15.66%,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导致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减少。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0506)支出决算为7.2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在职在编人员应缴单位部分职业年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3万元,下降15.48%,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导致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基数的减少。

3. 卫生健康支出(类)6.7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9万元,下降14.92%,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导致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基数的减少。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支出决算为6.7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在编人员应缴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9万元,下降14.92%,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导致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基数的减少。

4. 住房保障支出(类)10.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14.87%,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导致在职人员缴费基数略有减少。

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决算为10.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应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14.87%,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导致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基数的减少。

5.结余分配 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6.年末结转和结余1.74万元,为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3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37万元,下降4.14%。其中:基本支出161.50万元,项目支出147.87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4.32万元,支出决算为30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年初预算为274.08万元,支出决算为26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2%。主要用于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及完成中心职责及事业发展等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支出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开展培训、扶贫、民族古籍工作、广西通志·民族志、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壮族卷编纂工作等项目支出。

行政运行(2012301)年初预算为126.08万元,支出决算为11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9%。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绩效奖、伙食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定额办公经费等。预决算差异的原因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基数下降,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少。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2302)年初预算为14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主要用于扶贫、民族古籍工作、广西通志·民族志、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壮族卷编纂工作等项目支出。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减少的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事业,压减一般性支出,因此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年初预算为29.64万元,支出决算为2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6%。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物业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年初预算为4.16万元,支出决算为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0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物业补贴等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在制定年初预算时,对预测数据按照一定的系数进行估算,在全年的执行中增加了退休人员,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有所偏差。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年初预算为16.46万元,支出决算为1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3%。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在职在编人员单位应缴部分的养老保险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我单位新增退休人员,因此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降,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少。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0506)年初预算为8.23万元,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1%。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在职在编人员应缴单位部分职业年金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我单位有新增退休人员,因此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下降,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210)年初预算为7.61万元,支出决算为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3%。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在编人员应缴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我单位新增退休人员,因此社保缴费基数下降,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少。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年初预算为7.61万元,支出决算为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3%。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在编人员应缴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我单位新增退休人员,因此医保缴费基数下降,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221)初预算为12.34万元,支出决算为1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应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住房公积金(2210201)年初预算为12.34万元,支出决算为1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应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我单位新增退休人员,因此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降,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5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7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决算数比预算数少的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实际支出有所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4%。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5%。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和物业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在制定年初预算时,按照上年在职在岗人员系数测算,2023年单位有人员变动,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有所偏差。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无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无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无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因业务需要发生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减(减少)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减(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减(减少)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增加0.08万元,原因是本年因业务需要发生公务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7.87万元,自评覆盖面100%。

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对照年初设定的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7个,项目支出总额147.87万元。其中,本级项目7个,本级项目支出147.87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0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0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7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47.8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项目年度预算测算不够准确,造成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二是在开展预算绩效自评过程中,存在写项目基础工作做得不够扎实,指标设置结合实际不足等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与工作的融合,加强预算与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计划相结合,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工作内容,为预算执行做好基础工作;二是要重视预算绩效工作,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做到有产出必有成效。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广西通志·民族志》编纂工作项目”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已按计划开展《广西通志·民族志》的专题志——《广西民族工作志》项目相关工作。一是完成搜集资料费用(根据篇目搜集)501000千字,资料审核验收501000千字,资料录入501000千字;二是编纂资料长编15380千字,资料长编审核费用15380千字;三是初稿撰写100千字,审核初稿100千字,录入501000千字,校对费用,501000千字,审稿2000千字,编辑200万字。以真实、准确为本,根据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实事求是地记载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情况,以志鉴编修为重点,以服务中心、服务社会为方向,全面推动民族地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力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