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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22 18: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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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我中心是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做好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工作,团结全区宗教信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为宗教团体开展工作提供服务,协调宗教团体与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联系;负责宗教团体相关人员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宗教文化交流活动和宗教团体建设方面研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是自治区民宗委直属二级单位,我中心2023年共有单位1个。纳入我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公益一类)。我单位事业编制数7人,在编人员7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202.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2.0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87万元,增长5.1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2023年我单位收入年初预算191.77万元,实际收入202.0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31万元,收入预算完成率105.38%。

2023年我单位支出年初预算191.77万元,实际支出202.0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31万元,支出预算完成率105.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结构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0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87万元,增长5.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结构调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增加(减少)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202.0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2.08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87万元,增长5.1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7.09万元:主要用于本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宗教事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开展培训、办公区域运转、宗教业务工作经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36万元,增长7.06%,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结构调整。

(2013404)宗教事务157.09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36万元,增长7.06%,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结构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4.51万元,支出决算为2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1%:用于本中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编人员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23万元,同比下降0.9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人员工资结构调整,社保和职业年金基数有所下降。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6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人员工资结构调整,社保基数有所下降。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3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7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人员工资结构调整,职业年金基数有所下降。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7.55万元,支出决算为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2%,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医疗保险基数有所下降。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6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医疗保险基数有所下降。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2.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1%,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公积金基数有所下降。

(2210201)住房公积金12.4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公积金基数有所下降。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0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87万元,增长5.13%。其中:基本支出178.14万元,项目支出23.94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1.77万元,支出决算为20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7.4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3%:主要用于本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宗教事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开展培训、办公区域运转、宗教业务工作经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36万元,增长7.06%,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结构调整。

(2013404)宗教事务157.09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36万元,增长7.06%,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结构调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4.51万元,支出决算为2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1%:用于本中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编人员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23万元,同比下降0.9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人员工资结构调整,社保和职业年金基数有所下降。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6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人员工资结构调整,社保基数有所下降。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3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7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人员工资结构调整,职业年金基数有所下降。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7.55万元,支出决算为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2%,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医疗保险基数有所下降。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6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医疗保险基数有所下降。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2.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1%,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公积金基数有所下降。

(2210201)住房公积金12.4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公积金基数有所下降。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1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6%。比上年度增加10.83万元,同比增长7.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结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8%。比上年度增长0.73万元,同比增长7.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委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单位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费用劳务费等。

(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4%。比上年度减少0.37万元,同比下降8.31%。主要包括:职工体检费用、残疾人基金经费、职工小孩医疗统筹费用、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23年度我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2023年度我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0.5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87万元,降低7.6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73元,增长7.44%。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增加,劳务费比2022年增加0.93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委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单位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费用劳务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年初预算数191.77万元,执行数202.08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预算执行率105.38%,完成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执行中未存在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的情况。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5个,项目支出总额23.9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0个,本级项目支出23.9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3.9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预算执行率92.08%,结余指标收回国库,结余指标主要是培训费和公务接待费。2023年主管部门对处级干部进行培训,科级以下干部培训由我中心自行安排,培训费有结余;2023年我中心未有公务接待安排,未有支出公务接待费。下一步改进措施:更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业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86万元,执行数为15.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主要完成情况:一是组织赴青海省开展宗教工作学习交流活动;二是组织举办广西宗教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主题演讲比赛;三是组织开展宗教教职人员慰问工作,我中心分两批对20名生病住院或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作进行走访慰问,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需要走访慰问的爱国爱教教职人员分散在全区各地,时间延续性就比较长。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主动,周密安排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及时送到爱国爱教教职人员手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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