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自治区民宗委职责
1.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协调推动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部门开展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负责提出广西民族宗教事务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自治区有关民族宗教事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联系自治县(含享受自治县待遇县)、民族乡,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区社会稳定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指导全区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协助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配合做好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扶贫事宜。组织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区科技发展、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的落实。
7.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寺观教堂维修专项经费、宗教团体补助经费,参与其他有关少数民族聚居区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监督。
8.承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和自治区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组织指导自治县(含享受自治县待遇县)、民族乡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
9.研究少数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文化和旅游、体育部门承办全区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相关事宜,组织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协助做好“壮族三月三”活动整体策划和顶层设计等相关工作。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教育援助、民族教育扶持和民汉双语教育的有关事宜。指导民族图书、报刊、广播影视的出版发行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规划、出版工作。
10.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翻译、研究、发展、抢救、保护、传承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组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测试工作。负责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翻译工作。
11.负责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教育。做好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帮助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
12.负责宗教行政审批工作,重点管理自治区一级宗教团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涉及宗教内容的宣传品的审查工作。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13.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做好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办理有关少数民族、宗教界涉外事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和外事纪律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活动。协同有关方面处理宗教涉外事宜。
14.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宗教界人士的培训、培养工作。组织开展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5.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自治区民宗委机关服务中心职责
承担机关办公楼等国有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并组织安排维护、维修、更新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绿化、水电、安全保卫、消防、食堂等后勤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公楼各会议室及多功能厅的管理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的车辆、通讯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使用安排等工作;承办机关干部出差机、车、船票联系事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机关干部职工住房管理;为机关干部职工子女入托入学做好服务工作;负责基建项目招、投标管理;负责机关宿舍区和办公大院物业管理社会化、市场化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职责
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等重大问题研究;开展对广西世居少数民族的社会、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的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整理、编辑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文献。
(四)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职责
承担全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出版等工作,制定全区少数民族古籍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承担少数民族古籍重大研究项目,做好少数民族古籍资料保存和开发利用。
(五)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职责
广西民族中专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管理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为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增挂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牌子。学校开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普通高中教育,并根据有关民族教育政策,承担壮文教育、培养壮汉双语教学师资等任务。
(六)广西民族出版社职责
广西民族出版社是为配合《壮文方案》的实施于1957年成立的,是目前全国唯一一家具有壮文出版资质、以出版少数民族文字图书和民族文化类图书为主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担负着通过民族文字图书和民族文化类图书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广西各民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广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责和任务。坚持党的出版方针,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以汉文或民族文字有计划地出版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有利于提高各民族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的各种图书。
(七)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职责
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协助党和政府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团结全区宗教信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2.指导各宗教团体开展宗教活动,搞好自身建设,培养合格宗教教职人员,依法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3.加强对各地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4.协助党委、政府部门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5.指导宗教团体发挥自身优势,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举办自养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
6.指导宗教界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往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八)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职责
组织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工作;承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抢救工作;承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服务工作,编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具书及学习资料;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广西民族报社职责
广西民族报社是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广西民族报》是全国唯一一家用壮汉两种文字出版的专业报,是广西民族语文标志性新闻出版物,主要职责是: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语文政策。
2.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自治区民宗委各项工作开展宣传报道。
3.传承弘扬壮族文化,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为民族地区“四个文明”建设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鼓与呼。
4.为壮文推行使用工作服务,为建设多语和谐社会,推进广西民族团结事业,为祖国边疆稳固安宁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5.传播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建设信息和经验,展示少数民族先进文化。
(十)广西三月三杂志社职责
广西三月三杂志社是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编辑出版《三月三》杂志壮文版和汉文版。发表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和反映当代少数民族现实生活的文学作品,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学,增强民族团结,提高民族文化自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编制2024年部门决算的单位共9个,具体如下:
1.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民宗委)主管预算单位,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级别为正厅级行政单位,加挂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归口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领导。内设11个职能处(室):办公室(信息处)、政策法规处、监督检查处、经济发展处、社会发展处、民族语言文字一处、民族语言文字二处、宗教综合处、宗教一处、宗教二处、人事处。另外,还有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2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广西民族研究中心)。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之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内设机构6个:行政事务部、综合业务部、民族理论政策研究部、民族历史文化研究部、民族发展研究部、《广西民族研究》编辑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之二,级别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内设机构2个:综合业务科、研究与应用科。
4.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以下“三校”简称广西民族中专)。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之三。组织建设为:一套班子,三块牌子。内部共设置管理机构8个,即: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总务科、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办公室、人事科、保卫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教辅机构:现代教育与信息技术中心、教研与评估室以及工会、共青团组织等群体组织。上设党委,直接对学校进行统一管理。
5.广西民族出版社。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之四。内设15个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
管理部门:办公室、财务室、总编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
业务部门:时政图书编辑中心、民族文化图书编辑中心、教育图书编辑中心、少儿图书编辑中心、壮文图书编辑中心、图书审校中心、图书营销中心、美术设计中心、融合出版中心、图书出版部。
6.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之五。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作为群团组织机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正处长级)1名,副主任(副处长级)1名。
7.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之六。级别为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研究保护部和翻译服务部。
8.广西民族报社。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之七。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壮文版编辑部、汉文版编辑部、新闻部、网站编辑部、新媒体部。
9.广西三月三杂志社。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之八。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壮文编辑部、汉文编辑部。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民宗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2,010.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990.67万元,较2023年度总收入决算数增加429.13万元,增长1.9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58.1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03.53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预算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事业收入462.4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26万元,增长0.71%,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专中职学生由于人数变动,住宿费收入增加。
6.经营收入4,475.09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40.41万元,增长13.73%,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出版社本年度的书款回款增加。
7.其他收入49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8.62万元,下降12.17%,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款项收入减少。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6.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经费。
9.年初结转和结余1,019.5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33.99万元,增长48.72%,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增加结转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项目252万元、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广西体验区项目96.7万元。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2,010.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362.84万元,较2023年度支出决算数增加429.13万元,增长1.9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22.2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机关和直属各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民族宗教工作任务、保障民族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开展培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民族团结工作、民族节庆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项目经费、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工作、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广西体验区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项目、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项目、民族宗教工作课题调研、古籍工作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82.58万元,增长10.91%,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政策性增资项目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1,000万元。
(2012301)行政运行2,513.9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和直属参公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绩效奖、伙食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定额办公经费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5.40万元,下降4.0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
(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4.83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民族政策、经济、教育、文化、科技等工作调研,科研业务,物业管理、机关建设;自治区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广西通志民族志》编纂,民族古籍工作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48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项目经费减少。
(2012303)机关服务159.3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绩效奖、伙食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定额办公费用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49万元,增长0.31%,主要原因是调整机关服务中心在职人员晋级工资。
(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3,366.8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开展培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民族团结工作、民族节庆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项目经费、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工作、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广西体验区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项目、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项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67.08万元,增长8.62%,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有政策性增资项目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1,000万元,二是将宗教工作经费170万元、爱国宗教团体补助经费400万元、信息化建设50万元功能科目重新进行分类,从“民族工作专项”调整为“宗教事务”。综合作用的结果。
(2012305)事业运行22.09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广西民族研究》刊物建设。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26万元,下降40.86%,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研究》刊物经费支出减少。
(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4,940.82万元:主要用于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民族图书出版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76.77万元,增长10.68%,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出版社广西民族出版社本年度职工人数增加、经营成本增加。
(2013404)宗教事务724.48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宗教工作经费、爱国宗教团体补助经费;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67.39万元,增长361.19%,主要原因是2024年对宗教工作经费170万元、爱国宗教团体补助经费400万元、信息化建设50万元功能科目重新进行分类,从“民族工作专项”调整为“宗教事务”。
2.教育支出6,321.13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中专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实训大楼基建、教职工工资、定额办公经费及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4.94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专年中追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及人员经费等项目的预算。
(2050204)高中教育354.88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中专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支出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2.64万元,增长52.81%。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专高中学生的国家助学金支出增加、增加学校智能化管理提升经费。
(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5,941.25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中专在职在编、编外人员经费开支;中职免学费补助经费、奖学金发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实训大楼基建;学校教学运转经费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7.7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专中职学生的国家助学金支出减少。
(2050399)其他教育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报社壮汉语教育教学补助支出、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三月三》杂志壮文版的出版支出,向全区127个壮汉双语学校赠阅。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78.32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办报办刊经费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7.43万元,下降5.12%,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经费。
(2070605)出版发行支出878.3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7.43万元,下降5.12%,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2.6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发放的离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物业补贴、死亡抚恤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21.07万元,下降13.6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基数下调,人员经费减少;离退休人员变动和逝世抚恤金追加等。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76.9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4.69万元,下降12.25%,主要原因是委本级和直属参公单位离退休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70.1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2.01万元,增长13.44%,主要原因是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退休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增加。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9.4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8.37万元,下降6.21%。主要原因是委本级和直属单位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调减少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6.4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2.73万元,下降7.35%。主要原因是委本级和直属单位人员变动、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下调减少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89.5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67.29万元,下降65.13%,主要原因是委本级和直属单位2024年离退休干部死亡人数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274.6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7.04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是委本级和直属单位人员变动、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调减少医疗保险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6.2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8.62万元,下降13.81%。主要原因是委本级和直属参公单位人员变动、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调减少医疗保险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58.42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8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变动,医疗保险费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463.8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65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人员变动、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基数下调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463.8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65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人员变动、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基数下调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
7.结余分配22.59万元:为事业单位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结转事业基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3.96万元,下降70.49%。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出版社结余分配是利润分配的企业所得税。2024年教材收入减少,利润减少,企业所得税减少。
8.年末结转和结余624.8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94.76万元,下降38.72%,主要原因是委本级列支结转经费减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37.0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6.03万元,增长1.13%。其中:基本支出7,631.92万元,项目支出8,105.13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733.49万元,支出决算为15,73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7,671.6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54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8%: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机关和直属各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民族宗教工作任务、保障民族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开展培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民族团结工作、民族节庆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项目经费、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工作、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广西体验区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项目、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项目、民族宗教工作课题调研、古籍工作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03.48万元,增长8.69%,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政策性增资项目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1,000万元;落实过紧日子,2024年项目经费压缩400.07万元。
(2012301)行政运行2,513.9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及直属参公单位参公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绩效奖、伙食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定额办公经费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5.40万元,下降4.0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
(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4.83万元:主要用于民研室民族政策、经济、教育、文化、科技等工作调研,科研业务,物业管理;古籍中心《广西通志民族志》编纂,民族古籍工作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48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项目经费减少。
(2012303)机关服务159.3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绩效奖、伙食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定额办公费用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49万元,增长0.31%,主要原因是调整机关服务中心在职人员晋级工资。
(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3,366.8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开展培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民族团结工作、民族节庆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项目经费、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工作、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广西体验区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项目、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项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67.08万元,增长8.62%,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有政策性增资项目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1,000万元,二是将宗教工作经费170万元、爱国宗教团体补助经费400万元、信息化建设50万元功能科目重新进行分类,从“民族工作专项”调整为“宗教事务”。综合作用的结果。
(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488.32万元:主要用于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民族图书出版。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7.59万元,下降19.41%,主要原因是2024年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人员变动、项目经费减少。
(2013404)宗教事务724.48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宗教工作经费、爱国宗教团体补助经费;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67.39万元,增长361.19%,主要原因是2024年对宗教工作经费170万元、爱国宗教团体补助经费400万元、信息化建设50万元功能科目重新进行分类,从“民族工作专项”调整为“宗教事务”。
(二)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5,137.85万元,支出决算为5,39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1%:主要用于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实训大楼基建、教职工工资、定额办公经费及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较2023度决算数减少122.04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专教育补助经费减少。
(2050204)高中教育354.88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中专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支出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2.64万元,增长52.81%。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专高中学生的国家助学金支出增加、增加学校智能化管理提升经费。
(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5,015.52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中专在职在编、编外人员经费开支;中职免学费补助经费、奖学金发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实训大楼基建;学校教学运转经费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44.68万元,下降4.65%,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专中职学生的国家助学金支出减少。
(2050399)其他职业教育25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报社壮汉语教育教学补助支出、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三月三》杂志壮文版的出版支出,向全区127个壮汉双语学校赠阅。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922万元,支出决算为87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6%:主要用于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办报办刊经费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7.43万元,下降5.12%,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经费。
(2070605)出版发行支出878.3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7.43万元,下降5.12%,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项目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216.93万元,支出决算为1,17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3%: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发放的离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物业补贴、死亡抚恤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28.29万元,下降16.24%,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变动和工资政策调整进行相关人员经费追加、在职、离退休人员逝世抚恤金追加等。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76.9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4.69万元,下降12.25%,主要原因是委本级和直属参公单位离退休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32.9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20.25%。主要原因是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退休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增加。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9.4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8.37万元,下降6.21%。主要原因是委本级和直属单位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调减少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8.2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0.34万元,下降9.31%。主要原因是委本级和直属单位人员变动、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下调减少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89.5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67.29万元,下降65.13%,主要原因是委本级和直属单位2024年离退休干部死亡人数减少。
(五)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99.45万元,支出决算数27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2%: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7.04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是委本级和直属单位人员变动、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调减少医疗保险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6.2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8.62万元,下降13.81%。主要原因是委本级和直属参公单位人员变动、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调减少医疗保险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58.42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8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变动,医疗保险费支出增加。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485.6万元,支出决算数46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1%: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65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人员变动、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基数下调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463.8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65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人员变动、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基数下调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31.9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75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8.51%。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41.91万元,下降5.6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伙食补助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保和公积金缴费调整下调,人员经费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7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6.29%。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4.52万元,下降4.0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2%。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83.82万元,下降23.44%。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抚恤金、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助学金支出减少。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我委政府性基金决算数为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我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01%,比2023年决算数增加4.77万元,增长15.95%。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参加国家民委组团赴英国参加培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5.35万元;二是公务车辆使用年限增长、公务活动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0.67;三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25万元,三方面综合作用的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4%,比2023年度支出数增加5.35万元,增长33.44倍,主要原因是:2024年参加国家民委组团赴英国参加培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5.35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比2023年决算数增加0.67万元,增长2.99%,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使用年限增长、公务活动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2023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3.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外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自治区民宗委机关、9个直属单位(含机关服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3.1万元,平均每辆2.1万元。比2023年度支出数增加0.67万元,增长2.9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使用年限增长、公务活动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6.06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3%,比2023年度支出数减少1.25万元,下降17.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1次,人次47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2万元,下降6.07%。比2023年决算数减少83.57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单位性质从参公事业单位变为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2.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2.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0.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4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0.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4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5.0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全部是一般公务用车。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委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23,440.28万元,执行数22,010.26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部门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良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管理目标。产出和效益情况分析如下: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一是高质量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系统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做到全委42个党支部、500名党员全覆盖。二是深化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突出抓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三是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系列宣传工作,与央视新闻等媒体共同策划“习近平广西行”等5个宣传报道,推出一系列理论文章。四是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化”,开展志愿服务和结对帮扶活动,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五是印发《自治区民宗委党组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启动清廉机关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制定5个方面22条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为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贡献力量。一是加强我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推动在2024年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设立30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选题。二是完成2023年度24项委托开展的调研课题评审结项,对21项通过评审的课题颁发结项证书。三是有序推进《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广西卷》编纂工作,形成350余万字成果提交国家民委史料库。四是配合中国社会科学院加快推进重大课题《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经验研究》,助力我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五是推进少数民族古籍研究保护工作。抢救搜集古籍资料1610册(件),举办全国首个古壮字古籍人才培养研习营。
(3)讲好广西民族团结进步故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成效更加显著。一是开展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举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大讲堂”讲座,著名文化学者蒙曼教授前来授课,“道中华”栏目进行全程直播。二是协助开展“道中华”边疆行之“曼行国道·219”活动,获国家民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编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新闻报道、署名文章150余篇,生动反映示范区建设新进展新成效。三是牵头举办2024年中华一家亲——桂台各民族欢度“广西三月三”活动和2024年全国少数民族优秀声乐作品展演等2个国家层面活动,获得国家民委领导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四是成功举办广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历史文化展、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主题文化活动等,助推我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组织我区代表团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取得区外参赛最好成绩,实现历史新突破。支持一批民族乡办好成立逢十周年庆祝活动。五是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组织举办培训班12期,培训2800多人次。
(4)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开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一是配合召开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动员部署会暨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完成我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推荐工作,受到表彰数量位列全国第一。二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项目清理升级优化工作,起草《自治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示范创建测评指标体系》,规范示范区示范单位管理。三是与自治区妇联等部门开展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桂姐姐”巡回大宣讲活动5000多场,受众达30多万人次。四是加强跨省区“三项计划”联合行动,与黑龙江、江苏、湖北等省民族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创新打造“三项计划”工作品牌。我区3个项目入选国家民委“三项计划”全国试点。
(5)聚焦少数民族聚居区高质量发展,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新进展。一是争取获得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73807万元,增幅3.1%,实施项目1212个,赋予所有资金项目以“三个意义”。二是百色市入选全国首批共同现代化试点,成为全国15个共同现代化试点中唯一的地级市全域试点单位。三是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在防城港市举办广西“民营企业进边疆”产业合作洽谈(对接)会,现场签约项目30个,总投资102.3亿元。安排边境8个县(市)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1207万元,实施一批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基础设施项目。四是大力扶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年内我区民贸民品企业获得中央贷款贴息资金17229万元。五是协调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成立40周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1.14亿元。
(6)健全民族政策法规体系,以法治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取得实效。一是参与起草、修订《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行动方案》和任务分工表,构建示范区“五个家园”建设政策体系。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广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条例》立法工作。三是梳理现行有效的民族政策法规等129件,做好“立、改、废”相关工作。四是支持和指导自治县修订和出台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024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三江侗族自治县茶产业发展条例》等7件自治县单行条例,均在第一条中规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7)加强对宗教界思想政治引领,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广西实践走深走实。一是发挥我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研究基地作用,组织开展宗教方面调研课题9项。二是组织宗教界代表人士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体验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推动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全面从严治教。三是持续推进中央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四是指导广西天主教、基督教团体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五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做好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全区民宗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指导各地对2600名行政村宗教工作联络员进行示范培训轮训,切实提高基层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委2024年度项目133个,项目支出总额15,102.9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31个,本级项目支出11,794.4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2个,对下转移支付3,308.5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27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4,804.1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5.4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8.02%;6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298.8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4.5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98%。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缺乏严谨性,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实际完成值与目标值差异较大。二是个别项目未能在设置的时效指标内完成绩效目标,延期完成或部分绩效目标未在当年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升绩效工作管理水平,指导预算项目责任处室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值。二是强化责任,督促预算项目责任处室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补助市县民族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评分等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60万元,执行数为2,5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2024年补助市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1,310万元。补助14个设区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良好,项目实施基本完成,取得了预期的社会效益,项目发挥了应有绩效。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指出,“广西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要继续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2024年我区共有14个地区和单位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组织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对象工作,组织我区获表彰的20名模范集体代表、21名模范个人赴京参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动员部署会暨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共表彰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0个,模范个人299名;组织8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参加2024年全国少数民族参观团。草拟《自治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示范创建测评指标体系》;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下达自治区补助市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经费1310万元;与自治区妇联联合印发《创建“八桂幸福小家庭”共筑“民族团结大家园”——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桂姐姐”行动实施方案》;由国家民委共同发展司具体指导,在崇左市召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评估指标体系》试点工作推进会。已在调研核验工作中结合开展此项工作。已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调研核验工作中结合开展此项工作。
二是补助市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00万元。及时完成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工作。将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纳入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范围。按照因素法直接测算到相关县(市、区),具体项目由各地根据工作实际落实。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良好,项目实施基本完成,取得了预期的社会效益,项目发挥了应有绩效。 2024年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00万元,重点用于已获得“广西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挂牌的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和产业发展。截止2024年12月底,经统计,2024年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计落实项目78个,已竣工项目为75个,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96%。项目的实施,改善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基础条件,提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完成年初设定的目标。
三是补助市县寺庙维修专项经费350万元。2024年,12个市55处宗教活动场所在自治区寺观教堂维修项目资金支持下,消除了场所的安全隐患,确保房子能住、水电能用、道路能走,切实保障教职人员过正常的宗教活动和生活。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良好,项目实施基本完成,发挥了资金应有的效益。帮助宗教界解决了实际困难,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保障了信教群众有安全的环境集体过宗教生活,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宗教界的关心和支持。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补助市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产出指标“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200个”未完成,原因是: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全面清理优化各级各类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清理优化期间,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暂停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值。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项目经费”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31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办法要求,根据与媒体及报刊合作内容及实际工作进度拨付资金,资金支出符合相关规定。及时开展资金项目部门评价及报告报送工作。考评结果显示该项目预算执行规范,资金使用合规,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管理目标。部门评价得分99.02分,评价等级为“一等”。总体自我评价是:该项资金投入,加大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宣传覆盖面,营造了宣传氛围,让群众更加切身感受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推动形成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社会广泛支持、各族干部群众踊跃参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良好局面。资金得到有效利用,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取得了预期的社会效益,发挥了应有绩效。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