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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

2017-08-23 02:0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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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1.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4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1.98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自治区民委机关、4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2个,参加国家民委组织的出国团组3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5个,累计1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外事活动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4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外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自治区民委、4个所属单位(未含机关服务中心)、自治区宗教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5.41万元,平均每辆1.9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3.2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13.2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委、所属各单位、自治区宗教局接待区内外、国内外民族宗教人士;与少数民族知名人士、少数民族专家、学者联谊活动;各市、县、民族乡及有关民族工作部门及少数民族群众来访;中国东盟博览会对口接待国家部委和西藏代表团等。据统计,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00批次,1103人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1.98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82%,比上年增加2.41万元,上升8.14%。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5年自治区民委和所属各单位组织出国团组3个;2016年组织出国团组共5个:(1)自治区民委组织出国团组2个,出访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泰国、老挝、越南;(2)参加国家民委组织出国培训团组3个,分别赴澳大利亚参加民族关系与多元文化研修班;赴加拿大参加多元文化背景下人力资源管理研修班;赴泰国、柬埔寨出访研究柬埔寨与缅甸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等方面立法和管理经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4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5.36%,比上年减少29.65万元,下降53.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2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1.12%,比上年减少6.73万元,下降33.77%。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

强化机关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取消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原有的一部分车辆封存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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