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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

2020-08-25 15:05     来源:自治区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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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份: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区民宗委职责

1、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协调推动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部门开展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负责提出广西民族宗教事务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自治区有关民族宗教事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联系自治县(含享受自治县待遇县)、民族乡,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区社会稳定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指导全区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协助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

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发展和社

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配合做好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扶贫事宜。组织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区科技发展、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的落实。

7、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寺观教堂维修

专项经费、宗教团体补助经费,参与其他有关少数民族聚居区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监督。

8、承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和自治区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组织指导自治县(含享受自治县待遇县)、民族乡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

9、研究少数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广播

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文化和旅游、体育部门承办全区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相关事宜,组织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协助做好“壮族三月三”活动整体策划和顶层设计等相关工作。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教育援助、民族教育扶持和民汉双语教育的有关事宜。指导民族图书、报刊、广播影视的出版发行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规划、出版工作。

10、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翻译、研究、发展、抢救、保护、传承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组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测试工作。负责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翻译工作。

11、负责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

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教育。做好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帮助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

12、负责宗教行政审批工作,重点管理自治区一级宗教

团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涉及宗教内容的宣传品的审查工作。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13、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

台的交流与合作,做好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办理有关少数民族、宗教界涉外事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和外事纪律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活动。协同有关方面处理宗教涉外事宜。

14、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

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宗教界人士的培训、培养工作。组织开展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5、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自治区民宗委机关服务中心职责

承担机关办公楼等国有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并组织安排维护、维修、更新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绿化、水电、安全保卫、消防、食堂等后勤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公楼各会议室及多功能厅的管理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的车辆、通讯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使用安排等工作;承办机关干部出差机、车、船票联系事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机关干部职工住房管理;为机关干部职工子女入托入学做好服务工作;负责基建项目招、投标管理;负责机关宿舍区和办公大院物业管理社会化、市场化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职责

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等重大问题研究;开展对广西世居少数民族的社会、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的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整理、编辑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文献。

()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职责

承担全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出版等工作,制定全区少数民族古籍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承担少数民族古籍重大研究项目,做好少数民族古籍资料保存和开发利用。

()广西民族中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职责

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国家民族教育政策。

2. 加强教学管理,具体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教学管理规程;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注册、休学、复学、退学及转学、成绩管理等)。

3.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学生教育管理,制定相关的工作规范及管理制度,完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4.完善毕业生的就业指导、顶岗实习和服务工作,着力培养思想品德好、专业技能强的人才,为高等职业院校和社会各行业输送合格专业技术人才。

5.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学校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广西壮文学校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的民族语文政策,根据有关民族教育政策,承担壮文课的教学和教研工作、壮语文培训、壮族语言文化相关研究等工作,完成教育与研究及相关业务培训,培养合格的壮汉双语教学师资及壮文专业应用人才等任务,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做好涉及壮语文方面的工作。

广西民族高中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

2.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负责全校普通高中教育招生工作,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进行统一招生,为高等学校输送更多优秀的学生,培养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和较高创新能力的高中毕业生。

4.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教学管理规程;加强教学管理工作,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注册、休学、复学、退学及转学、成绩管理等)。

6.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学生教育管理,制定相关的工作规范及管理制度,完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7.按照高中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高中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9.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学校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广西民族出版社职责

坚持党的出版方针,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以汉文或民族文字有计划地出版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有利于提高各民族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的各种图书。

()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职责

1、协助党和政府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团结全区宗教信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2、指导各宗教团体开展宗教活动,搞好自身建设,培养合格宗教教职人员,依法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3、加强对各地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4、协助党委、政府部门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5、指导宗教团体发挥自身优势,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举办自养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

6、指导宗教界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往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职责

组织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工作;承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抢救工作;承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服务工作,编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具书及学习资料;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广西民族报社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语文政策。

2、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自治区民宗委各项工作开展宣传报道。

3、传承弘扬壮族文化,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为民族地区“四个文明”建设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鼓与呼。

4、为壮文推行使用工作服务,为建设多语和谐社会,推进广西民族团结事业,为祖国边疆稳固安宁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5、传播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建设信息和经验,展示少数民族先进文化。

()广西三月三杂志社职责

编辑出版《三月三》杂志壮文版和汉文版。发表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和反映当代少数民族现实生活的文学作品,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学,增强民族团结,提高民族文化自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编制2019年部门决算的单位共9个: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含自治区民宗委机关服务中心)、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出版社、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xls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20961.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689.85万元2018年度总收入决算11420.70万元增加9,541.19万元,增长83.5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69.1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9,511.27万元增加4,057.84万元,增长42.66%,主要原因是2019年原自治区民语委因机构改革原因撤销并入我委增加3个直属预算单位: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中央补助广西民族中专经费增加追加在职人员工资追加参加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专项经费、2018年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奖及差额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2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24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174.99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174.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委下拨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代表团参加第十一届全国民运会项目训练经费”102.37万元;下拨“广西民族职业学院筹建项目经费”62.62万元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作为上级补助收入进行核算

4.事业收入521.99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495.35万元增加26.64万元,增长5.38%,主要原因广西民族中专住宿条件提升,住宿费收入增加、新生学生人数增加等

5.经营收入4,870.9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25万元增加4,845.9万元,增长193.84%,主要原因是应审计和巡视整改要求,广西民族出版社将经营收入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而2018年没有纳入部门算。

6.其他收入312.8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18年度决算数467.35万元增加 154.48万元,增长33.05%,主要原因广西民族中专捐赠收入18.90万元,银行利息收入3.68万元,南宁市资助办转入2019年高中免学费46.669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委员会办公室转入活动经费31.20万元,中共武鸣区委员会统战部转入2019年壮族三月三校园民族文化活动经费15万元,其他单位转入工作经费4万元,学生药品费10.42万元,小卖部承包金145万元,校园停车收费和职工房租等24.41万元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年初结转和结余1,272.0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18年度决算数921.72万元增加350.32万元,增长38.01%,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经费未执行完毕,其中:(1)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项目中央专项经费(学生宿舍建设)589.70万元,2018年少数民族教育特殊补助中央专项12万元,2018年中职国家助学金5.52万元,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奖金5万元;(2)累计以前年度结转结余:高中国家助学金结转结余14.41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2017年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专项资金的函1.95万元,201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2.40万元;(3)基建和食堂户并账所致641.06万元。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20,961.8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562.11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11,420.70万元增加9541.19万元,增长83.5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44.6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机关和直属各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民族工作任务、保障民族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开展培训、信息化建设、办公区域运转、扶贫、民族宗教工作、民族节庆活动、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广西民族中专学生免学费补助、助学金、教研教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2018年度决算数4,296.38万元增加6,248.22万元,增长145.43%,主要原因:2019年原自治区民语委因机构改革原因撤销并入我委增加3个直属预算单位: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追加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物业补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预发2019年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奖等。

(2012301)行政运行2437.8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绩效奖、伙食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定额办公经费等。2018年度决算数1,737.53万元增加700.29万元,增长40.30%,主要原因2019年追加增人增资统发工资缺口,在职人员物业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移动通讯补贴2018年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奖差额部分等。

(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7.53万元: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民族政策、经济、教育、文化、科技、等工作调研,科研业务,物业管理,《广西通志 民族志》编纂,民族古籍工作等。2018年度决算数350.91万元增加16.62万元,增长4.74%,主要原因是追加自治区本级走访慰问经费等

(2012303)机关服务133.1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绩效奖、伙食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定额办公费用等。2018年度决算数110.31万元增加22.85万元,增长20.71%,主要原因是机关服务中心人员调资支出

(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1,938.3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开展培训、信息化建设、办公区域运转、扶贫、民族宗教工作、民族节庆活动、民族工作重点课题调研等。2018年度决算数1,547.62万元增加390.70万元,增长25.25%,主要原因2019年财政厅追加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经费400万元。

(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5,536.19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县县庆、民族乡乡庆活动、民族图书出版少数民族语言资源库建设等2018年度决算数264.32万元增加5,271.87万元,增长19.95,主要原因是(1)2019年原自治区民语委因机构改革原因撤销并入我委成立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因此增加原自治区民语委项目经费726.56万元。(2)广西民族出版社生产经营所需开支。包含人员经费,生产图书的印刷费、纸张费、稿费等,市场开发费、营销费日常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招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干部教育培训经费。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自治区财政厅追加党政干部教育培训经费20万元。

(2013404)宗教事务86.79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团体中心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86.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18年度未设置该科目。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0万元:主要是自治区财政厅追加民宗委本级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30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24.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18年度未追加因公出国(境)经费

2.教育支出6362.67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中专教职工工资和定额办公经费及学生奖学金、助学金,校舍维护维修、教研教改、招生就业等。2018年度决算数4,439.54万元增加1923.13万元,增长43.32%。

(2050204)高中教育469.63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38.18万元增加431.45万元,增长11.3倍主要原因:2019年自治区财政厅追加学校“2019年自治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专项补助资金”700万元,用于建设学生宿舍楼。

(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98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33.05万元减少31.07万元,下降94.01%,主要原因:以上经费是以前年度结转的中央资金,主要是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经费,用于壮汉双语师资培训。

(2050302)中专教育5222.59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4,055.39万元增加1,167.20万元,增长28.78%,主要原因:广西民族中专学生人数增加,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有所增涨,学校公用开支有所增加;另2019年年中追加学校“关于下达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600万元。

(2050399)其他职业职业教育668.47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312.91万元增加355.56万元,增长113.63%,主要原因2019年与2018年决算口径有所调整广西民族中专普通教育支出、中专教育和职业教育支出结构调整,此消彼长。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67.2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667.2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原自治区民语委因机构改革原因撤销并入我委增加2个直属预算单位经费:广西民族报社383.48万元、广西三月三杂志社283.79万元。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7.5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发放的离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物业补贴、公用经费、死亡抚恤等方面的支出。2018年度决算数843.68万元增加293.88万元,增长34.83%,主要原因:2019年原自治区民语委因机构改革原因撤销并入我委,原自治区民语委离退休人员按有关规定划归自治区民宗委本级管理,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绩效考评奖金纳入工资总额计提养老保险费,追加养老保险清算差额部分,追加离退休人员物业补贴、生活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2018年决算使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224.2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2018年度决算数165.73万元增加58.53万元,增长35.31%,主要原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绩效考评奖金纳入工资总额计提医疗保险费

6.住房保障支出385.7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2018年度决算数249.74万元增加136.02万元,增长54.46%。主要原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绩效考评奖金纳入工资总额计提住房公积金。

7.其他支出:240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11.17万元增加228.83万元,增长20.49倍主要原因是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240万元。

8.结余分配73.19万元:为事业单位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结转事业基金。2018年度决算数4.13万元增加69.06万元,增长16.72倍主要原因是(1)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5万元,《广西民族研究》售书款1.28万(2)广西民族出版社利润结余分配70.41万元。

9.年末结转和结余1,326.5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2018年度决算数1,410.34万元减少83.75万元,下降5.94%,主要原因是财政应返还额度指标577.19万元,民族中等专业学校626.54万元(财政资金455.80万元),广西民族出版社122.86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19.5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9,221.06万元增加4,398.44万元,增长47.70%。其中:基本支出6721.60万元,项目支出6897.9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569.11万元,支出决算为13,61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5989.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86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5%: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机关和直属各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民族工作任务、保障民族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开展培训、信息化建设、办公区域运转、扶贫、民族宗教工作、民族节庆活动、广西民族中专学生免学费补助、助学金、教研教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支出2018年度决算数4,295.98万元增加1,570.99万元,增36.57%,主要原因2019年原自治区民语委因机构改革原因撤销并入我委增加3个直属预算单位经费: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中央补助广西民族中专经费增加追加在职人员工资追加参加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专项经费、2018年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奖及差额等。

(2012301)行政运行2437.8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及直属单位参公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绩效奖、伙食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定额办公经费等。2018年度决算数1,737.53万元增加700.29万元,增长40.30%,主要原因:2019年原自治区民语委因机构改革原因撤销并入我委增加3个直属预算单位经费,追加在职人员物业补贴,2018年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奖及差额等。

(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7.53万元:用于我委民族政策、经济、教育、文化、科技、等工作调研,科研业务,物业管理,《广西通志 民族志》编纂,民族古籍工作等。2018年度决算数350.91万元增加16.62万元,增长4.73%,主要原因是追加自治区本级走访慰问经费等

(2012303)机关服务133.1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绩效奖、伙食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定额办公费用等。2018年度决算数110.31万元增加22.85元,增长20.71%主要原因是机关服务中心人员正常晋级

(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1,938.3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开展培训、信息化建设、办公区域运转、扶贫、民族宗教工作、民族节庆活动民族工作重点课题调研等。2018年度决算数1,547.62万元增加390.70万元,增长25.25%,主要原因2019年财政厅追加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经费400万元。

(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858.5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县县庆、民族乡乡庆活动、民族图书出版。2018年度决算数264.32万元增加594.24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2019年原自治区民语委因机构改革原因撤销并入我委增加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项目经费,广西民族出版社民族图书出版补助经费

(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干部教育培训经费。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自治区财政厅追加党政干部教育培训经费20万元。

(2013404)宗教事务86.79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团体中心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86.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18年度未设置该科目。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0万元:主要是自治区财政厅追加民宗委本级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30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24.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18年度未追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5,930.16万元,支出决算为547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1%:主要用于广西民族中专教职工工资和定额办公经费及学生奖学金、助学金,校舍维护维修、教研教改、招生就业等。支出2018年度决算数3,740.31万元增加1,734.05万元,增长46.36%。

(2050204)高中教育469.47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38.18万元增加431.29万元,增长11.29倍主要原因是2019年自治区财政厅追加学校“2019年自治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专项补助资金”700万元,用于建设学生宿舍楼。

(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95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33.05万元减少31.10万元,下降94.10%。主要原因是以上经费以前年度结转的中央资金,项目为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经费,用于壮汉双语师资培训。

(2050302)中专教育4527.8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3,407.29万元增加1,120.51万元,增长32.89%。主要原因:广西民族中专学生人数增加,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有所增涨,学校公用开支有所增加;2019年年中追加学校“关于下达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600万元。

(2050399)其他职业职业教育475.13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261.79万元增加199.41万元,增长76.17%主要原因2019年与2018年决算口径有所调整广西民族中专普通教育支出、中专教育和职业教育支出结构调整,此消彼长。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654.85万元,支出决算为65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654.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原自治区民语委因机构改革原因撤销并入我委增加2个直属预算单位经费:广西民族报社374.18万元、广西三月三杂志社280.67万元。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015.49万元,支出决算为1,0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8%: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发放的离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物业补贴、公用经费、死亡抚恤等方面的支出。2018年度决算数769.30万元增加244万元,增长31.72%,主要原因:2019年原自治区民语委因机构改革原因撤销并入我委,原自治区民语委离退休人员按有关规定划归自治区民宗委本级管理,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绩效考评奖金纳入工资总额计提养老保险费,追加养老保险清算差额部分,追加离退休人员物业补贴、生活补助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3.20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155.60万元减少2.4万元,下降1.54%。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4.21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51.18万元减少16.97万元,下降33.16%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592.12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456.95万元增加135.17万元,增长29.58%主要原因是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绩效考评奖金纳入工资总额计提养老保险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3.68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7.78万元增加165.9万元,增长21.32倍主要原因是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绩效考评奖金纳入工资总额计提职业年金。

(2080801)死亡抚恤59.34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97.19万元减少37.85万元,下降38.94%。

(208081105)残疾人就业和扶贫0.75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0.61万元增加0.14万元,增长22.95%。主要原因是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绩效考评奖金纳入工资总额计提残疾人就业保险金。

()卫生健康支出(2018年决算使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年初预算为224.26万元,支出决算为22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2018年度决算数165.73万元增加58.53万元,增长35.32%,主要原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绩效考评奖金纳入工资总额计提医疗保险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8.12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74.2增加3.92万元,增长5.28%。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46.14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91.53万元增加54.61万元,增长59.66%。主要原因:2019年原自治区民语委因机构改革原因撤销并入我委,增加三个直属单位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85.76万元,支出决算为38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18年度决算数249.74万元增加136.02万元,增长54.46%。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210201)住房公积金385.76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249.74万元增加136.02万元,增长54.46%。主要原因:2019年原自治区民语委因机构改革原因撤销并入我委,增加三个直属单位经费。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21.6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04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2018年度决算数3,635.98万元增加1,407.37万元,增长38.7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伙食补助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41倍,主要原因:2019年原自治区民语委因机构改革原因撤销并入我委,增加三个直属单位经费。追加增人增资经费、预发2019年绩效奖、养老保险清算差额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85.3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797.52万元增加387.84万元,增长48.6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22倍,主要原因:2019年原自治区民语委因机构改革原因撤销并入我委,增加三个直属单位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2.8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473.92万元增加18.96万元,增长4%。离休费、退休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抚恤金、助学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33倍,主要原因:2019年原自治区民语委因机构改革原因撤销并入我委,增加三个直属单位经费。追加离退休人员工资、抚恤金、物业补助、生活补助等。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4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40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0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财政厅追加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0.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7.4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86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110.3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157.07万元减少了46.68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0.06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80.12%,比上年34.46万元增加5.6万元,增长16.25%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增长的原因主要是2019自治区民委和二个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原因撤销并入我委,其因公出国(境)预算经费按有关规定划归我委,导致自治区民宗委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增加,但未超过自治区民宗委与原自治区民语委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总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7.4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3.35%,比上年27.09万元增加30.37万元,增长1.12倍。主要原因:2019年原自治区民语委因机构改革原因撤销并入我委,增加三个直属单位经费,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预算经费按有关规定划归我委,导致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经费较上年增加,但未超过自治区民宗委与原自治区民语委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8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3.73%,比上年7.19万元增加5.67万元,增长78.86%。主要原因:2019年原自治区民语委因机构改革原因撤销并入我委,增加三个直属单位经费,其公务接待经费按有关规定划归我委,导致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经费较上年增加,但未超过自治区民宗委与原自治区民语委2019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总额。我委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强化机关财务管理,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0.06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自治区民宗委机关、9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7个,累计9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外事活动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7.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87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9.5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外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自治区民宗委机关9属单位(未含机关服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9.59万元,平均每辆2.6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86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12.86万元。据统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5次,人次119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属各单位接待区内外、国内外民族宗教人士;与少数民族知名人士、少数民族专家、学者联谊活动;各市、县、民族乡及有关民族工作部门及少数民族群众来访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7.71万元,比2018380.22万元增加157.49万元,增长41.42%,主要原因:2019年原自治区民语委因机构改革原因撤销并入我委,增加三个直属单位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6.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0.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5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全部是一般公务用车。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6,31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补助市县民族专项资金、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民族节庆活动经费、民族工作经费”等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14万元。考评结果显示预算执行规范,资金使用合规,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管理目标。具体如下:

1.2019年补助市县民族专项资金5,350万元

(1)补助市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950万元。2019年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计3,950万元,为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和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在资金分配中,为确保每个县(市、区)获得的资金量不低于10万元,设置每个县基础10万元后,将剩余资金全部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共安排54个贫困县资金量合计2,494万元,占资金总量的63%。

各地根据脱贫攻坚实际,利用2019年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落实项目122个,其中通屯硬化道路及便桥项目65个,产业路12个,水利三面光项目8个,饮水项目12个,其他25个。截止2019年底,除1个项目在建外,其余项目全部完工。

一系列项目的实施和推进,极大的改善了我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水平,助推了贫困村产业发展,有效助力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夯实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基础。从我区实际来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落实的项目虽然资金量小,但基本分布在各县最边远、最贫困的少数民族村屯中,契合群众需求,解决了少数民族群众“出行难”、“饮水难”等问题的“最后一公里”难题,使群众真真正正享受到项目建设带来的便利,也让少数民族群众深深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对少数民族的关怀,进一步促进了我区民族团结和谐和边境稳定的局面。

(2)补助市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费650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南宁市80万元;柳州市安排60万元,防城港、贺州等2市各安排50万元;百色、河池、来宾等3市,各安排50万元;桂林梧州、钦州、贵港、玉林、崇左等6市,各安排40万元;北海市安排20万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良好,项目实施基本完成,取得了预期的社会效益。一是民族政策法规更加深入人心,通过开展以广播电视、宣传专栏、横幅标语、授课宣讲、少数民族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民族群众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意识大大增强,“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思想更加深入人心,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更强。二是民族传统文化得到继承发展2019年,各市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通过举办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民族歌舞表演、民族服饰及民俗文化展示、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举办少数民族知识讲座等一系列活动,使民族文学艺术、传统艺等得到了展现和保护,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更好的传承和发展。三是民族服务保障成为常态工作,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成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加强社区少数民族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社区民族工作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社区民族工作联络小组、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站、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室,为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外来流动少数民族人群提供上学就业、居家养老、文化娱乐、纠纷化解方面优质便捷的服务,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了关心关怀,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3)补助市县寺庙维修专项经费350万元。其中:佛教130万元,道教20万,伊斯兰教60万元,天主教70万元,基督教70万元。目前所有经费都已投入使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大多数项目已使用完资金,并发挥了资金应有的效益。帮助宗教界解决了实际困难,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保障了信教群众有安全的环境集体过宗教生活,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宗教界的关心和支持。

(4)补助爱国宗教团体经费400万元。分别给予广西佛教协会、广西道教协会、广西伊斯兰教协会、广西天主教爱国会、广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各80目前所有经费都已投入使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在改善办公条件、维持正常运转方面发挥了资金应有的效益作用。

自治区财政厅组织绩效专家核验组于2020年7月到我委对“2019年补助市县民族专项资金5,350万元”项目绩效再评价进行现场核验,核验通过。

2.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经费510万元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主办,河南省人民政府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下简称本届全国民族运动会)201998日至16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广西代表团通过顽强拼搏共获得62个奖项体育道德风尚奖实现了比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这是自1991在南宁市举办的第四届全国民族运动会以来广西代表团参赛成绩最好的一

3.民族节庆活动项目经费211万元

2019年三月三期间,自治区民宗委主要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壮族三月三·和谐在八桂”系列活动。自治区民宗委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欢度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民俗与节庆活动,把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与节庆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实际行动迎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作贡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一是活动内容越来越丰富。“三月三”期间,全区各级民宗部门充分抓住全社会集中关注民族工作重大活动的契机,发挥部门职能,突出民族特色,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富有地域性、民族性、知识性和趣味性的民族民俗表演、民族文化展演活动,寓教于乐,以群众喜闻乐见、轻松活泼的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今年特别增加了第一届桂黔滇民族文化交流活动,来至三省区10市州的文艺表演团队,带来了原生态山歌展演和民族服饰展示。二是参与单位越来越踊跃。随着“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活动影响力的不断扩大,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越来越重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踊跃参与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如第42届广西在京人士欢庆“壮族三月三”活动,在往年的基础上得到了自治区文旅厅的强势加盟,领导嘉宾更多,节目档次更高,为活动带来了新的活力。有效调动了各相关单位的资源和力量,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三是参与群众越来越广泛。经过连续六年举办专题庆祝活动,“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活动已经成为一年一度的民族文化大餐,深入人心,令人期待,社会各界人士和普通群众广泛参与。如第42届广西在京人士欢庆“壮族三月三”活动,有1000多广西籍在京人士及中央民族大学各民族师生参与。西南民族大学、大连民族大学等民族院校举办的“壮族三月三”活动,不仅广西籍师生热情参与,还吸引了全国其他少数民族师生踊跃参加。广西民族中专(壮校、民族高中)开展桂台青少年校园民族文化交流联谊,吸引200多名台湾师生和各界人士参加活动,既宣传弘扬了广西各民族传统优秀文化,又促进了各民族师生的交往交流交融,增进了团结。四是社会影响越来越扩大。通过举办“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系列活动,对其他民族传统节庆活动的举办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广西各民族传统优秀文化提供了挖掘弘扬、传承发展的广阔舞台。全区范围内各类活动的广泛开展以及北京、广州、成都等重要城市的专题活动,扩大了“壮族三月三”节庆的社会影响,展示了各民族风采,增强了民族自豪感,树立了民族文化自信。各族群众对“壮族三月三”活动更为期待,参与度更高,获得感更强。五是活动效果越来越明显。各级民族宗教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活动的效果。如通过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六进”活动,使宣传教育工作更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更切合实际,从而起到更好的效果。

4.民族工作经费243万元

一是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宣传。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大力宣传民族宗教工作的成就和经验,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宗教和谐事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二是开展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机制建设。通过开展相关工作,培养和凝聚支持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社会力量,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处置民族宗教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三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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