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务信息 > 决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

2021-08-20 17:17     来源:自治区民宗委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目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份: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自治区民宗委职责

1.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协调推动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部门开展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负责提出广西民族宗教事务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自治区有关民族宗教事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联系自治县(含享受自治县待遇县)、民族乡,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区社会稳定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指导全区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协助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配合做好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扶贫事宜。组织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区科技发展、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的落实。

7.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寺观教堂维修专项经费、宗教团体补助经费,参与其他有关少数民族聚居区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监督。

8.承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和自治区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组织指导自治县(含享受自治县待遇县)、民族乡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

9.研究少数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文化和旅游、体育部门承办全区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相关事宜,组织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协助做好“壮族三月三”活动整体策划和顶层设计等相关工作。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教育援助、民族教育扶持和民汉双语教育的有关事宜。指导民族图书、报刊、广播影视的出版发行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规划、出版工作。

10.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翻译、研究、发展、抢救、保护、传承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组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测试工作。负责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翻译工作。

11.负责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教育。做好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帮助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

12.负责宗教行政审批工作,重点管理自治区一级宗教团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涉及宗教内容的宣传品的审查工作。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13.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做好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办理有关少数民族、宗教界涉外事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和外事纪律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活动。协同有关方面处理宗教涉外事宜。

14.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宗教界人士的培训、培养工作。组织开展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5.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自治区民宗委机关服务中心职责

承担机关办公楼等国有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并组织安排维护、维修、更新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绿化、水电、安全保卫、消防、食堂等后勤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公楼各会议室及多功能厅的管理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的车辆、通讯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使用安排等工作;承办机关干部出差机、车、船票联系事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机关干部职工住房管理;为机关干部职工子女入托入学做好服务工作;负责基建项目招、投标管理;负责机关宿舍区和办公大院物业管理社会化、市场化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职责

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等重大问题研究;开展对广西世居少数民族的社会、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的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整理、编辑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文献。

(四)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职责

承担全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出版等工作,制定全区少数民族古籍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承担少数民族古籍重大研究项目,做好少数民族古籍资料保存和开发利用。

(五)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职责

广西民族中专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管理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为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增挂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牌子。学校开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普通高中教育,并根据有关民族教育政策,承担壮文教育、培养壮汉双语教学师资等任务。

(六)广西民族出版社职责

广西民族出版社是为配合《壮文方案》的实施于1957年成立的,是目前全国唯一一家具有壮文出版资质、以出版少数民族文字图书和民族文化类图书为主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担负着通过民族文字图书和民族文化类图书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广西各民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广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责和任务。坚持党的出版方针,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以汉文或民族文字有计划地出版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有利于提高各民族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的各种图书。

(七)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职责

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协助党和政府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团结全区宗教信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2.指导各宗教团体开展宗教活动,搞好自身建设,培养合格宗教教职人员,依法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3.加强对各地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4.协助党委、政府部门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5.指导宗教团体发挥自身优势,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举办自养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

6.指导宗教界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往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八)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职责

组织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工作;承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抢救工作;承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服务工作,编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具书及学习资料;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广西民族报社职责

广西民族报社是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广西民族报》是全国唯一一家用壮汉两种文字出版的专业报,是广西民族语文标志性新闻出版物,主要职责是: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语文政策。

2.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自治区民宗委各项工作开展宣传报道。

3.传承弘扬壮族文化,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为民族地区“四个文明”建设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鼓与呼。

4.为壮文推行使用工作服务,为建设多语和谐社会,推进广西民族团结事业,为祖国边疆稳固安宁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5.传播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建设信息和经验,展示少数民族先进文化。

(十)广西三月三杂志社职责

广西三月三杂志社是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编辑出版《三月三》杂志壮文版和汉文版。发表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和反映当代少数民族现实生活的文学作品,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学,增强民族团结,提高民族文化自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编制2020年部门决算的单位共9个: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含自治区民宗委机关服务中心)、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出版社、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民宗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20,588.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416.56万元,较2019年度总收入决算数减少373.24万元,下降1.7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18.7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49.68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上级补助收入12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62.99万元,下降93.14%,主要原因是我委下拨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节补助经费”10万元;下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校园”2万元,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作为上级补助收入进行核算。

5.事业收入469.58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52.41万元,下降10.04%,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专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学生延迟开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入减少。

6.经营收入4,188.83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682.07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出版社中小学生语文版《语文》教材租型到期,且广西已经不再使用语文版《语文》教材,无法继续续约,该项目的取消使得销售收入减少约650万元,其他一般图书销售因疫情影响,销售量也减少,最终造成年收入的减少。

7.其他收入1,027.3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14.49万元,增长2.28倍,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教育厅下拨广西民族中专“广西现代职业教育示范项目”国际贷款711.03万元。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9.年初结转和结余1,172.0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99.95万元,下降7.86%,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部分列支结转的中央专项实施完成。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20,588.6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675.73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73.24万元,下降1.7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23.5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机关和直属各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民族工作任务、保障民族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开展培训、信息化建设、办公区域运转、扶贫、民族宗教工作、民族节庆活动、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奖金、民族工作课题调研、古籍工作、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广西民族中专学生免学费补助、助学金、教研教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21.03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2019年追加人员经费减少。

(2012301)行政运行2,562.9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绩效奖、伙食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定额办公经费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5.15万元,增长5.13%,主要原因是2020年追加增人增资统发工资缺口,在职人员物业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移动通讯补贴,2019年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奖差额部分等。

(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7.9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民族政策、经济、教育、文化、科技等工作调研,科研业务,物业管理,《广西通志民族志》编纂,民族古籍工作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0.44万元,增长8.28%,主要原因是增加课题调研经费等。

(2012303)机关服务140.3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绩效奖、伙食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定额办公费用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2万元,增长5.41%,主要原因是机关服务中心人员调资支出。

(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2,604.9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开展培训、信息化建设、办公区域运转、扶贫、民族宗教工作、民族节庆活动、爱国宗教团体补助经费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666.62万元,增长34.39%,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厅追加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奖金450.28万元;机构改革,新增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经费211万元。

(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4,485.26万元:主要用于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民族图书出版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050.93万元,下降18.98%,主要原因是:一,机构改革,自治区民宗委本级新增民族语言文字处,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经费321.05万元,由“其他民族事务支出”改为“民族工作专项”科目核算。二,广西民族出版社出版的中小学生语文版《语文》教材租型到期,且广西已经不再使用语文版《语文》教材,无法继续续约,该项目的取消使得印制成本支出减少,其他一般图书销售因疫情影响,销售量也减少,印制成本也相应减少。同比支出减少约650万元。

(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4万元:主要用于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会议经费。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将“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会议经费”放入该科目进行核算。

(2013404)宗教事务131.6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4.88万元,增长51.71%,主要原因是2020年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新增人员3个,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2.教育支出6,743.44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中专基础能力建设、教职工工资、定额办公经费及学生奖学金、助学金,校舍维护维修、教研教改、招生就业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80.77万元,增长5.98%。

(2050204)高中教育722.33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中专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支出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53万元,增长53.87%。主要原因是上年列支结转指标中央专项在2020年形成支出,用于学校新建6栋学生宿舍楼工程项目,宿舍楼已于2020年8月底完工交付,投入使用。

(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7.36万元:主要用于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三月三》杂志壮文版的出版,向全区127个壮汉双语学校赠阅。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38万元,增长2.72倍,主要原因是双语教学点的增多,赠阅的《三月三》壮文版数量出版增多。

(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5,393.15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中专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开支及学校教学公用运转经费、实训基地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职学生奖助学金发放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70.56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一,上年列支结转指标中央专项在2020年形成支出,用于学校新建6栋学生宿舍楼工程项目,宿舍楼已于2020年8月底完工交付,投入使用;二,自治区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实训大楼)工程施工进度款。三,2021年年中追加中央专项经费“追加2020年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经费”120万元,主要用于中职“1+X证书”技能考证基地建设和自治区品牌专业建设(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

(2050399)其他职业职业教育620.6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中专编外人员经费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47.87万元,下降7.16%,主要原因是压减控制编外人员数,控制编外人员经费开支。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01.24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办报经费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3.98万元,增长5.09%,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2070605)出版发行支出701.24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3.98万元,增长5.09%,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4.0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发放的离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物业补贴、死亡抚恤等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6.48万元,增长6.72%,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追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物业补贴、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等。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76.1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2.95万元,增长14.9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自治区民语委离退休人员经费由自治区民宗委本级保障,由“事业单位离退休”改为“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核算。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71.63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6.74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自治区民语委离退休人员经费由自治区民宗委本级保障,由“事业单位离退休”改为“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核算。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5.52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6.6万元,下降6.18%。主要原因是调整职工养老保险基数追加养老保险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2.84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9.06万元,增长7.51%。主要原因是调整职工职业年金基数追加职业年金。

(2080801)死亡抚恤137.03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7.79万元,增长1.31倍,主要原因是2020年离退休干部死亡人数较多。

(2081105)残疾人就业和扶贫0.8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14.67%。主要原因是2020年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在职职工人数增加,计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额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254.9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0.67万元,增长13.68%,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年中增人追加医疗保险费等。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9.7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1.63万元,增长40.49%。主要原因是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基数追加医疗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45.18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0.96万元,下降0.66%,与2019年基本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41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3.44万元,增长8.67%。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年中增人追加住房公积金。

(2210201)住房公积金419.2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3.44万元,增长8.67%。主要原因是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追加住房公积金。

7.其他支出19.3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20.7万元,下降91.96%。主要原因是2019年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240万元属当年一次性项目,2020年没有。

8.结余分配25.97万元:为事业单位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结转事业基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47.22万元,下降64.52%。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出版社2019年有两笔大额定期三年期存款到期,而2020年后的收到的定期存款都是一年定期的存款利息,所以2020年的定期利息比2019年的定期利息要低。

9.年末结转和结余886.9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439.64万元,下降33.14%,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宗委本级调整年初结转结余,年末结转结余共计增加21.93万元;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上年列支结转指标“新建6栋学生宿舍楼”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因而列支结转指标减少517.23万元;广西民族出版社2020年办理了2018年和2019年两年的增值税退税形成的利润,年末结转结余(净利润)同比增加103万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83.7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64.2万元,增长2.67%。其中:基本支出7,093.10万元,项目支出6,890.6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718.79万元,支出决算为13,98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6,360.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36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3%: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机关和直属各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民族工作任务、保障民族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开展培训、信息化建设、办公区域运转、扶贫、民族宗教工作、民族节庆活动、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奖金、民族工作课题调研、古籍工作、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广西民族中专学生免学费补助、助学金、教研教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95.6万元,增长8.45%,主要原因是追加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奖金450.28万元;追加2020年增人增资等。

(2012301)行政运行2,562.9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及直属单位参公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绩效奖、伙食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定额办公经费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5.15万元,增长5.13%,主要原因追加2020年增人增资等。

(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7.9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民族政策、经济、教育、文化、科技等工作调研,科研业务,物业管理,《广西通志民族志》编纂,民族古籍工作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0.44万元,增长8.28%,主要原因是增加课题调研经费等。

(2012303)机关服务140.3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绩效奖、伙食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物业补贴、通讯补贴、定额办公费用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2万元,增长5.41%,主要原因是机关服务中心人员调资支出。

(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2,604.9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开展培训、信息化建设、办公区域运转、扶贫、民族宗教工作、民族节庆活动、爱国宗教团体补助经费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666.62万元,增长34.39%,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厅追加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奖金450.28万元;机构改革,新增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经费211万元。

(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524.25万元:主要用于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民族图书出版。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34.31万元,下降38.9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自治区民宗委本级新增民族语言文字处,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经费321.05万元,由“其他民族事务支出”改为“民族工作专项”科目核算。

(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4万元:主要用于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会议经费。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将“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会议经费”放入该科目进行核算。

(2013404)宗教事务131.6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4.88万元,增长51.71%,主要原因是2020年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新增人员3个,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二)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4,950.96万元,支出决算为5,16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6%:主要用于广西民族中专教职工工资和定额办公经费及学生奖学金、助学金,校舍维护维修、教研教改、招生就业等。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05.5万元,下降5.58%。

(2050204)高中教育528.33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中专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支出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8.86万元,增长12.54%。主要原因是上年列支结转指标中央专项在2020年形成支出,用于学校新建6栋学生宿舍楼工程项目,宿舍楼已于2020年8月底完工交付,投入使用。

(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7.36万元:主要用于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三月三》杂志壮文版的出版,向全区127个壮汉双语学校赠阅。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38万元,增长2.72倍,主要原因是双语教学点的增多,赠阅的《三月三》壮文版数量出版增多。

(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4,099.24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中专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开支及学校教学公用运转经费、实训基地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职学生奖助学金发放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428.56万元,下降9.47%,主要原因是根据要求,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压减48万元,2020年年中一般性支出、三公两费压减24.42万元,年底财政厅收回2020年未使用的国家助学金指标94万元,列支结转至2021年继续使用的中央专项指标171万元。

(2050399)其他职业职业教育533.41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民族中专编外人员经费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8.28万元,增长7.16%,主要原因是2020年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核增学校非实名编制10名,总计财政拨款52.50万元。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699.55万元,支出决算为69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办报经费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4.7万元,增长6.83%,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2070605)出版发行支出701.24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3.98万元,增长5.09%,主要原因是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078.59万元,支出决算为1,07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发放的离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物业补贴、死亡抚恤等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63.1万元,增长6.21%,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追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物业补贴、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等。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76.1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2.95万元,增长14.9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自治区民语委离退休人员经费由自治区民宗委本级保障,由“事业单位离退休”改为“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核算。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1.23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2.98万元,下降67.1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自治区民语委离退休人员经费由自治区民宗委本级保障,由“事业单位离退休”改为“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核算。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5.52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6.6万元,下降6.18%。主要原因是调整职工养老保险基数追加养老保险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7.79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4.11万元,增长13.88%。主要原因是调整职工职业年金基数追加职业年金。

(2080801)死亡抚恤137.03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7.79万元,增长1.31倍,主要原因是2020年离退休干部死亡人数较多。

(2081105)残疾人就业和扶贫0.8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14.67%。主要原因是2020年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在职职工人数增加,计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额增加。

(五)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54.93万元,支出决算为25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0.67万元,增长13.68%,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和直属单位年中增人追加医疗保险费等。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9.7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1.63万元,增长40.49%。主要原因是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基数追加医疗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45.18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0.96万元,下降0.66%,与2019年基本持平。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19.20万元,支出决算为419.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3.44万元,增长8.67%。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缴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210201)住房公积金419.2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3.44万元,增长8.67%。主要原因是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追加住房公积金。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93.1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57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33.79万元,增长10.5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伙食补助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在职在编职工2020年绩效奖、绩效工资增多;调整社保基数、住房公积金基数追加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3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50.81万元,下降12.7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主要原因是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减少活动,减少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1.47万元,下降2.38%。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抚恤金、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主要原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减少活动,减少支出等。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我委政府性基金决算数为0万元。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我委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数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19%,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74.04万元,下降67.07%。主要原因是:受新型冠状病毒影响,2020年没有组团或参团出国、公务接待活动减少;2020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1.3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40.0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等受新型冠状病毒影响,2020年没有组团或参团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26.13万元,下降45.48%,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1.3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外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自治区民宗委机关、9个直属单位(未含机关服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1.33万元,平均每辆2.0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5.02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7.84万元,下降60.96%,主要原因是受新型冠状病毒影响,2020年公务接待活动减少;我委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7次,人次16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4.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4.71万元,下降7.57%。主要原因是: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减少活动,减少支出。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150.81万元,下降12.72%,主要原因:受新型冠状病毒影响,2020年活动减少,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7.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1.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5.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3.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5.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2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全部是一般公务用车。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7,27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补助市县民族专项资金、爱国宗教团体补助经费、编外人员经费项目、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项目、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达标项目支持经费(中央专项)”等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75万元。考评结果显示预算执行规范,资金使用合规,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管理目标。具体如下:

1.2020年补助市县民族专项资金4,455万元

(1)补助市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455万元。及时完成3455万元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工作。按照因素法直接测算到县,资金分配覆盖8个边境县,推动兴边富民示范创建工作。8个边境县中,投入5个贫困县共计2635万元,占资金的76.26%。2020年,我区创新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四示范”创建,率先在全国边境省区制定兴边行动示范创建验收办法,率先开展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单位命名,首次将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资金全部投入边境地区,边境村屯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示范村示范效益凸显,示范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2个县、6个乡镇、28个村(社区)、1个园区被命名为广西兴边富民示范单位。完成年初设定的目标。

(2)补助市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费650万元。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项目资金共安排14个市205个项目。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良好,项目实施基本完成,取得了预期的社会效益,项目发挥了应有绩效。2020年,我们向国家民委推荐了25个单位参加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审工作;同时,我们评审命名了102个第四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助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提高基层民族工作部门开展工作的水平,提高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能力,营造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社会氛围。

(3)补助市县寺庙维修专项经费350万元。2020年,14个市41处宗教活动场所在自治区寺观教堂维修项目资金支持下,消除了场所的安全隐患,确保房子能住、水电能用、道路能走,切实保障教职人员过正常的宗教活动和生活。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良好,项目实施基本完成,发挥了资金应有的效益。帮助宗教界解决了实际困难,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保障了信教群众有安全的环境集体过宗教生活,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宗教界的关心和支持。

2.补助爱国宗教团体经费400万元。分别给予广西佛教协会、广西道教协会、广西伊斯兰教协会、广西天主教爱国会、广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各80万元,依据往年工作惯例,自治区民宗委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不定期实地走访、查看台账等方式,对爱国宗教团体补助经费的支出进行检查指导和自评,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目前所有经费都已投入使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在改善办公条件、维持正常运转方面发挥了资金应有的效益作用。改善了宗教团体的办公条件,配齐了工作力量,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和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宗教界人士的政治素养和法治观念,充分发挥了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编外人员经费项目资金326.67万元。项目主要用于解决学校2020年所聘用的人员包括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和专职司机、安全保卫协管员、水电工、木工等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工资福利。学校聘用的非在编人员93人,其中:同级同类人员60人、临时聘用人员33人。在资金管理上,遵循“统筹兼顾、专款专用、注重时效性”的原则,学校严格管控聘用人员,按月发放学校聘用人员工资,保证学校所有教职工按时发放到手。截止2020年12月底,按时完成支出,保障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4.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项目经费安排1774.0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429.37万元,其他资金344.71万元。项目主要用于解决学校2020年在职在编教职工225人的绩效工资和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在资金管理上,遵循“统筹兼顾、专款专用、注重时效性”的原则,同事严格管控、规范各项津补贴、绩效工资发放。截止2020年12月底,按时完成支出,保障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工资福利,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5.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达标项目支持经费(中央专项)320万元。在资金管理上,遵循“统筹兼顾、专款专用、注重时效性”的原则,专门用于学校中职达标建设,包括实训基地建设、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支持,贯彻落实职业教育,进行学校实训设备设施标准达标建设,增设旅游服务与管理实训室、加大学校汽修实训设备和会计电算化实训软件的投入、学校信息化建设更新、校园基础设施改造等,增强学校办学基础能力。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