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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宗委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告

2021-09-16 09: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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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审计厅2020年7月—2021年6月自治区本级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审计厅派驻审计组,自2021年4月8日—5月31日,对我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我委本级并延伸到8个直属单位,对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

——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存在的问题。

1.部门预算绩效方面。

(1)项目绩效指标编制不规范。

2020年,自治区民宗委本级预算安排4个绩效项目,金额合计5,270万元,在编制上述绩效目标申报时,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其中:“民族节庆活动项目”产出质量指标为:2019年6月前,产出内容:活动经费203万元,“补助市县民族专项资金”中期绩效目标为;由各市县财政局统筹安排支出,产出指标:2019年3月全部到位,“信息化建设”中期绩效目标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转,“补助宗教团体经费项目”效果指标值、可持续影响指标值为: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上述指标设置不够细化、量化,不利于绩效目标的考核。                 

上述做法,不符合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17〕60号)第十一条 “预算绩效目标要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和第十二条“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又可细分为若干子指标,每个子指标包括指标内容和指标值两部分内容,指标内容根据工作职责及项目实际情况梳理设定,指标值参考绩效标准进行合理设定”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今后应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编制的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

(2)部分项目未实现绩效目标。

2020年,自治区民宗委分配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3,455万元(防城港市490万元,百色市1,615万元,崇左市1,350万元)。审计抽查发现,由于未建立项目动态跟踪督查机制,部分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力度不够,未能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履职等原因,崇左市宁明县7个项目存在施工单位私自变更工程问题,部分刚完工项目出现地面塌陷、墙体倒塌、竹围栏破损等质量问题;百色市靖西市8个项目工程进度缓慢,专项资金382.85万元滞留市财政局,资金拨付率仅为44.51%,有3个刚完工项目即无法使用,未能发挥效益。

上述做法,不符合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通知》(桂财预〔2018〕126号)“三、扎实开展预算绩效动态监控。专项资金的运行监控实行以业务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为主、财政部门配合的分级负责制,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自觉履行专项资金监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的日常监督”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应加强对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对工程质量问题和资金未及时拨付问题进行整改。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方面。

(1)未盘活存量资金,涉及金额24.97万元。

截至2020年年末,上级拨付自治区民宗委本级资金结余超过二年的有3个项目,金额24.97万元,自治区民宗委也未将上述资金纳入本单位部门预算。其中:2016年以前国家民委下拨纪检工作培训费3万元,2018年国家民委下拨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经费18万元,2017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划转工作经费结余3.97万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预﹝2015﹞203号)“(四)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既包括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也包括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结转结余资金。对部门预算安排连续两年未使用完毕的项目支出(包括基建资金和非基建资金)一律视同结余资金,由财政厅收回统筹使用,收回资金的项目需要继续实施的,作为新的预算项目管理,按照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因政策调整造成项目支出需求减少或项目取消、项目实施已完成不需再继续安排支出的,视同结余资金,由财政厅收回统筹使用”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应及时对存量资金进行清理,盘活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2)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金额37.2万元。

截至2020年末,自治区民宗委“应缴财政款-应缴国库款”明细账科目余额为37.2万元,为历年的政府非税收入—存款利息收入,未缴财政专户。

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十一)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和第十七条“非税收入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坐支或者拖欠”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应及时将上述款项上缴财政。

(3)年底突击花钱,涉及金额5.8万元。

自治区民宗委为了完成年度支出预算,年底向油卡和ETC卡充值,造成财政资金沉淀在这些卡中。其中:自治区民宗委共有油卡7张,2020年初余额合计7.27万元,当年充值金额合计9.9万元,其中:6月28日充值5万元,12月11日充值4.9万元。当年支出4.26万元,年末余额12.91万元,按当年支出使用情况计算,年末余额可以使用3年(12.91÷4.26=3.03);共有ETC卡6张,2020年初余额2.61万元,当年ETC卡充值2.9万元,其中6月28日充值2万元,12月11日充值0.9万元。当年支出合计1.09万元,年末余额4.42万元,按当年支出使用情况计算,年末余额可以使用4年(4.42÷1.09=4.05)。

上述做法,不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4〕21号“七、强化督导,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管理机制。各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资金使用中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和资金使用效益。在提高财政支出均衡性的同时,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杜绝‘突击花钱’现象,坚决防止超预算拨款,防止超项目进度拨款”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应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精打细算编制公车运行预算,避免油卡、ETC卡余额过大。

  3.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未能定期盘点资产,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自治区民宗委本级资产系统登记车辆15辆,其中在用车辆6辆,待处置车辆9辆,经实地盘点,实物共有7辆车(其中1辆已经无法使用),其余8辆车已经于2014年以前在车管所注销。

2020年自治区民宗委本级拆除旧空调74套,单位资产系统仅有其中的33台空调设备固定资产记录,截至2021年5月,上述空调未进行处置,也未进行账务处理。

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关于“二、加强基础管理,确保家底清晰。(四)核算入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要求,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账簿,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定期与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确保账卡相符。……(六)清查盘点。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8号)第十五条“……定期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应及时进行资产清查,查清家底,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2)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不准确。

经实地抽查盘点,共有376件通用设备实际存放地点变动但资产系统未及时进行更新,价值391.95万元,该批固定资产占通用设备总价的21.85%。

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财办〔2013〕52号)第六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将本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资产基础信息数据库,并根据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准确录入,保证数据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应根据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对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数据更新,保证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3)购入的设备未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42万元。

2019年11月购入为期两年的移动办公终端服务,价值50万元。其中:配备移动办公终端设备100台(包含:华为M6平板电脑75台,E人E本T11平板电脑25台),价值42万元。未列入固定资产。

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关于“二、加强基础管理,确保家底清晰。(四)核算入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要求,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账簿,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定期与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确保账卡相符”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应将上述设备纳入本单位资产管理,登记入账。

4.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及采购结余管理使用方面

未以竞争性方式确定相关服务供给方,涉及金额24万元。

    2020年,自治区民宗委分别将2020年壮语文水平考试试题素材征集和审定工作直接委托给广西南宁市永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实施,将2019年、2020年壮语文水平考试试卷质量分析研究以及2016-2020年壮语文水平考试常态化举办5年总结评估,直接委托广西道德教育学会实施,金额合计24万元,其中广西南宁市永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1万元,广西道德教育学会13万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4〕30号)“一、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总体要求(二)基本原则。1.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设,确保制度规范、统一、公开、公平、透明……公开购买服务具体项目和内容,以竞争性方式为主择优选择公共服务供给方”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今后应公开透明,以竟争性方式选择服务供应商。

——自治区民宗委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存在的问题。

1.未能有效盘活项目结余资金,涉及金额189.06万元。

(1)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有国家民委世居民语调研经费、国家民语双语人才基地建设调研经费等4个调研和课题项目结余,金额合计32.22万元,自2015起一直挂在“其他应付款”核算,结余在单位基本户。

(2)古籍中心壮族公经书影印译注经费、广西壮族地名集经费、壮族民歌古籍集成经费等3个项目自2013年起结余资金17.74万元,挂“其他应付款”核算,结余在单位基本户。

(3)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有广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题报告费、民族工作调研课题费、五种丛书补助经费、国家民委基地建设费、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经费等14个项目课题经费合计134.55万元,自2018年起结余在单位基本户无支出,列在本单位“专用结余”科目核算。此外,将广西人民出版社退回的4.53万元的经费挂在其他应付款核算,未退回财政。

上述做法,不符合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预﹝2015﹞203号)“(四)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既包括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也包括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结转结余资金。对部门预算安排连续两年未使用完毕的项目支出(包括基建资金和非基建资金)一律视同结余资金,由财政厅收回统筹使用,收回资金的项目需要继续实施的,作为新的预算项目管理,按照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因政策调整造成项目支出需求减少或项目取消、项目实施已完成不需再继续安排支出的,视同结余资金,由财政厅收回统筹使用”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应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对存量资金进行清理,盘活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2.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项目资金,涉及金额43.41万元。

2020年,广西民族中专编制了“特色民族歌舞教育训练及少数民族歌手班经费50.69万元”项目预算,主要用于加强学校“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建设和加强广西少数民族歌手班建设,扩大民族文化交流交往交融。该项目实际支出了48.73万元,其中:用于公车运行及租车费用9.24万元,用于学校会议室音响、网络设备等办公设备、全校外请教师课酬、体育老师劳保用品等支出22.95万元,支付会计专业、电子专业等其他专业实训器材款11.22万元。上述项目调整未经批准。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遵守财政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合理安排支出进度”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应督促广西民族中专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3.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资产出租未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145万元。

2018年3月1日,广西民族中专未履行审批和招标手续就与覃某某个人签订了《学校青年教师宿舍综合楼一楼场地租赁经营承包合同》,约定广西民族中专将学校超市统一交由覃某某个人经营。租赁期限3年半,前1年半租金90万元,后2年租金每年145万元,并按刷卡消费的1%收取管理费。

2020年,广西民族中专收到租金145万元,全年超市刷卡消费合计559.14万元,收取管理费5.59万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8号)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资﹝2012﹞9号)第三十八条“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原则上应进入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的资产出租平台,采取公开招租的形式确定出租价格,因特殊原因无法公开招租的,须在申请文件中详细说明理由,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批同意后方可以其他方式出租”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应督促广西民族中专加强资产出租的管理,严格执行资产出租手续,以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确定资产出租价格。

(2)资产处置不规范,未能及时收回收益。

2019年8月11日,广西民族中专与广西凤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祥机电公司)签订了《学生寝室用热水经营合同》,合同约定,广西民族中专委托凤祥机电公司以投资经营模式对除6#学生宿舍楼外的其他学生宿舍楼进行热水改造。经营期限10年,合同到期后设备无偿赠送给广西民族中专使用。合同期内,按0.038元/升收费,收益全部归凤祥机电公司所有,但须缴纳总热水费的3%管理费,在每年7月15日前支付。

2020年,广西民族中专新建6#学生宿舍楼,并使用自有资金了安装太阳能和空气能热水系统,由凤祥机电公司负责管理,但未约定收益分成,截至2021年5月,共使用373吨热水。

经查,2019年10月至2021年5月,凤祥机电公司共收到学生(含6#宿舍楼学生)充值热水IC卡金额132.31万元,退款14.58万元。凤祥机电公司仅缴纳了11.78万元水电费,未见缴纳管理费,也未缴纳6#学生宿舍楼热水费用。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和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应督促广西民族中专加强资产处置的管理,做到资产处置收益应收尽收,避免国有资产收益流失。

(3)广西民族出版社未及时处置超编车辆。

2018年,自治区民宗委《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桂民委复﹝2018﹞30号),批复广西民族出版社,同意其保留业务用车4辆,取消公务车辆2辆。截至2021年5月,广西民族出版社实有车辆6辆,均在正常使用,未及时对超编制的车辆进行处置。

上述做法,不符合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车辆处置管理规定的通知》(桂事管发〔2019〕46号)第十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应督促广西民族出版社加快对超编车辆处置的手续。

(4)广西民族中专食堂收取的现金不及时缴存银行,现金余额过大。

由于安全意识、风险意识不强,广西民族中专食堂收取学生的伙食费未做到现金收入当日送存银行,导致库存现金过大。根据广西民族中专食堂现金日记账反映,2021年5月6日,期初现金余额12.33万元,5月6-18日期间,现金收入108.62万元,为学生存入的伙食费,期间分3次缴存银行121.65万元(其中:5月11日65.1万元,5月14日18.75万元,5月18日37.8万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2号)第十一条“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应督促广西民族中专加强现金管理,及时将现金送存银行,避免出现风险。

4.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28.36万元。

(1)2020年,广西民族报社共支付印刷费27.64万元,属2020年广西政府集中采购及标准范围,但该社对印刷服务未通过政采云系统签订电子合同,其中17.25万元印刷费支付给广西红盾印刷厂,经查,该印刷厂不在定点采购供应商目录中。

上述做法,不符合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0—2022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的通知》(桂财采〔2020〕46号)“三、(二)政府采购合同的管理。采购人与定点供应商双方依照经备案的政府采购计划在政采云系统签订电子合同并打印生成书面合同”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应督促广西民族报社加强印刷费的管理,切实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2)2020年,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共支付公车保养和维修费0.72万元,属2020年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范围,但该中心对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未通过电子卖场实施采购和成交,结算单据未见享受10%的优惠。

上述做法,不符合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9—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服务及轮胎实行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采〔2019〕3号)“三、(二)公务车辆维修服务及轮胎定点采购相关要求。2.公务车辆维修服务及轮胎定点采购成交要求。采购人实施公务车辆维修服务及轮胎定点采购应当通过电子卖场实施采购和成交,不得在线下实施采购和成交”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应督促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加强车辆维修的管理,切实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方面。

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其他商品和服务经济分类科目占比大,涉及金额500万元。

2020年自治区民宗委本级部门预算反映,年初预算安排项目22个,共预算2,103万元,其中:扶贫点补助经费预算100万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万元,占比100%),补助爱国宗教团体经费400万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万元,占比100%)。上述2个项目未编制资金的具体支出用途。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民宗委对上述项目的前期评估论证不够,不能准确编制资金使用的用途。

上述做法,不符合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19﹞153号)“各单位对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对项目进行认真的评估论证,所有项目支出预算都要细化到具体单位、具体金额,明确具体支出用途,经济分类科目细化到‘款’级科目”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应加强预算编制的管理,做到预算编制科学、精细。

2.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以拨代支,直接拨付下属单位项目资金,影响决算支出真实性,涉及金额合计37万元。

2020年,自治区民宗委本级以支付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费、首届壮美广西民族服饰设计征集暨展演宣传经费、宗教工作宣传推广经费名义拨付给下属广西民族报社项目经费37万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据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据对账工作。决算各项数据应当以经核实的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会计数据为准,不得以估计数据替代,不得弄虚作假”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今后应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不得以拨代支,影响决算支出的真实性。

——自治区民宗委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方面。

(1)项目重复申请预算资金,涉及金额26万元。

2020年,广西民族出版社图书项目预算编制出版《中国瑶族志》4册,金额8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经核,该项目2016年预算收入6万元,2017年预算收入12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截至2021年5月,上述资金均未支出,《中国瑶族志》也未见出版。

上述做法,不符合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19﹞153号)“二、重点工作(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应用,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挂钩机制。各部门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要明确项目的实施计划和执行进度,前期工作未完成的项目不得纳入部门预算”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应督促广西民族出版社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预算编制要与预算执行相挂钩,对当年无法支出的项目不得纳入预算。

2.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1)广西民族报社将上级、其他单位拨付的资金和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在往来账上列收列支,涉及金额93.03万元。

2020年,广西民族报社将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51.63万元、自治区民宗委拨付的37万元项目经费,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转来4.4万元工作经费,合计93.03万元,列在“其他应付款-往来-民族工作经费”科目核算。主要用于本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工程款、视频制作费、稿费等支出。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据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据对账工作。决算各项数据应当以经核实的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会计数据为准,不得以估计数据替代,不得弄虚作假”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应督促广西民族报社加强会计核算管理,不得在往来款科目列收列支,影响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2)决算报表数字不准确。  

根据广西民族出版社提供的资料反映,广西民族出版社2020年决算报表反映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金额分别为24.43万元和203.39万元。经核,该出版社财务报表反映当年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金额应分别为36.29万元和225.9万元,差额分别为11.86万元和22.51万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五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应督促广西民族出版社加强决算工作的管理,做到决算数据准确、完整。

(3)租金收入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29.03万元。

2020年,广西民族出版社租金收入68.45万元,其中29.07万元列在其他应付款核算,未记本单位租金收入。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应督促广西民族出版社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及时调整账务。

  (三)其他方面存在问题。

1.未按规定明确履行内部审计的机构和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截至2021年4月,自治区民宗委没有明确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关内容,也未对下属单位开展过内部审计。

    上述做法,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38号令)第四条“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程序、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和第五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应加强内部审计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及时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未按要求使用政务外网邮箱。

经查,自治区民宗委机关各业务处室收发邮件均使用商业邮箱,未启用政务外网邮箱。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4〕1号)第六部分“加强党政机关电子邮件安全管理”中“严禁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办理涉密业务,存储、处理、转发国家秘密信息和重要敏感信息”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应及时申领政务外网邮箱,确保数据安全。

3.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报账手续不规范,涉及金额24.36万元。

经抽查,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报账所附的原始凭证不齐全,未注明支出事由、用途,购买的设备无验收证明,无经办人签字,涉及金额24.3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对财务管理不重视,不能严格按规定执行。

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第三十条“……(二)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的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应督促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务报账规定。

二、审计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按照自治区审计厅对我委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审计报告》(桂审行报〔2021〕52号)的要求,我委成立由自治区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班忠柏任组长;自治区民宗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振林;自治区民宗委副主任杨启标、梁柳宁、翚永红;自治区民宗委二级巡视员余飞、覃汉华任副组长、委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成员, 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审计整改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委办公室主任李国喜兼任。7月29日,我委召开党组会通报了我委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的审计报告并部署整改工作。为全面落实审计建议,我委结合实际制订了审计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审计整改情况如下:

(一)预算执行方面

——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存在的问题。

1部门预算绩效方面。

(1)关于项目绩效指标编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针对审计指出的项目绩效指标编制不规范问题,我委已进行整改,今后将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管理,按规定设置预算绩效目标,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2)部分项目未实现绩效目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日常管理机制,做好自治区本级资金季度进度统计通报,督促各地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二是指导市县加强项目管理,发挥群众参与监督和项目质保金作用,提高项目建设质量,重点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等。三是健全资金项目检查、约谈机制。每年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调研检查,根据季度进度统计情况,有针对性对资金使用慢的县开展检查,约谈主要负责人员,确保资金拨付。四是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督促宁明县、靖西市立即整改,避免以后出现类似问题。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方面。

(1)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金额37.2万元问题的整改。

该笔收入为我委基本户、公积金账户历年滚存银行存款利息。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委于2021年6月11日将该笔经费上缴自治区财政厅国库,整改完毕。今后我委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财政。

(2)年底突击花钱,涉及金额5.8万元问题的整改。

审计报告中指出自治区民宗委公务车辆加油卡和ETC卡上余额过多,年底突击充值。我们高度重视,立行立改,按照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定车定卡的制度,加强公务车辆加油卡和ETC卡管理,执行定期检查,每个季度到相关营业网点打印出各辆车加油卡和ETC卡开支明细,及时了解各辆车油卡和ETC卡使用情况,在车辆加油卡和ETC卡金额较低时,再办理充值,改变过去到年底平均充值油卡和ETC卡的简单做法,既控制卡上余额符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又能够确保公务出行需要。规范车辆加油卡和ETC卡管理,专人负责,整改到位。

3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未能定期盘点资产,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

①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已处置但是仍然在账上的八辆车,经查询其中两辆已经移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辆已转让给来宾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其余均已经移交到车管所报废并取得报废手续。自治区民宗委聘请具备资质的专业公司出具了鉴证意见,并依据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及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处理。

②对74台空调报废未进行财务处理问题的整改。经核查,未在账上体现的74台空调是与自治区民宗委机关办公大楼合并入账,现在账上办公楼价值1,389.99万元已经包含了装修以及二次装修、电梯、空调等费用,当时是委托施工方湛江市建筑工程公司南宁分公司包干采购的。自治区民宗委机关办公大楼于2005年竣工,年代比较久远,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查阅机关财务纸质档案后确认有相关的办公室会议文件上提到的将装修、空调价格计算到土建中的提议和2005年9月的会议纪要中提到的关于办公楼的价值组成,以及该办公大楼的造价审核报告中办公大楼总价值均已包含空调。由于该批空调的购入日期均是2005年,已经达到报废使用年限,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对自治区民宗委机关的所有资产进行了盘点,并对这批待报废的空调进行经济鉴证。我们将依据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完成账务处理。

(2)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不准确问题的整改。

我们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对自治区民宗委机关本级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8月10日已经盘点结束且已把各项资产落实到使用部门及资产使用人。

(3)购入的设备未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42万元问题的整改。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委已于2021年1月31日按规定录入固定资产,整改完毕。今后我委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核算固定资产,并及时更新资产管理系统数据,确保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4)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及采购结余管理使用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综〔2020〕45号)及政府购买管理办法指导目录文件精神,及时更新政策法规知识,提高政策执行力。二是根据文件精神对有关业务工作进行梳理,明确业务工作项目性质和委托方式,及时与有关部门报审报备,确保有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开透明,采购程序规范。

——自治区民宗委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存在的问题。

1未能有效盘活项目结余资金,涉及金额189.06万元问题的整改

(1)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32.22万元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已于2021年7月,将结余经费32.22万元上缴国库,整改完毕。

(2)自治区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17.74万元

自治区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已于2021年8月15日前支付《广西壮语地名全集》、《壮族师公经书影印译注》、《壮族民歌古籍集成》编纂费、编辑(撰写)费、劳务费等17.74万元,整改完毕。

(3)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134.55万元

该单位已经针对该批总金额134.55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进行梳理,情况如下:一是用于开展民族工作大调研54.38万元;二是用于建立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14.74万元;三是用于《广西民族研究》刊物质量提升学习交流30万元;四是用于国家和自治区社科课题申报和学术交流以及调研等活动35.43万元。以上经费今年年底前使用完毕。

2广西民族中专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项目资金,涉及金额43.41万元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学习培训,加强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学校年度部门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质量;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批复的年度预算执行,不擅自调整项目内容与资金用途;三是立行立改,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时,提前谋划,合理安排,充分考虑项目的立项依据、可行性、必要性、绩效目标等因素,科学、规范、准确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3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资产出租未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145万元问题的整改。

广西民族中专将严格按《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规范国有资产出租管理。2021年6月学校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校园内超市承包经营和综合服务部承包经营问题,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2021年7月30日,《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广西民族中专校园内超市与综合服务部承办经营招租的批复》(桂民宗复〔2021〕24号),请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开招租手续,并加强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下一步学校将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学校将与其签订《承包经营合同》,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后执行。

(2)资产处置不规范,未能及时收回收益问题的整改。

广西民族中专按照《学生寝室用热水经营合同》的约定,及时通知广西凤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将2020年管理费汇入学校行政账户。2021年5月28日广西凤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将管理费6253.10元汇入学校账户基本账户,学校作为收益处理,整改完毕。

2020年8月,新建6#学生宿舍楼投入使用,学校考虑热水管理的整体性,先暂由广西凤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保养维护。该宿舍楼的热水经营收益由学校管理,目前学校正在和广西凤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协商该楼热水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协议,在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前落实。2021年8月18日广西凤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把6栋学生宿舍楼已使用的373吨热水费10343.18元汇入学校基本账户,学校作为收益处理,整改完毕。

(3)广西民族中专食堂收取的现金不及时缴存银行,现金余额过大问题的整改。

针对学校食堂现金管理方面,学校立行立改,责令相关人员做深刻检查,并在校园内增加自助充值设备,同时引导学生通过网上校园一卡通充值,减少现金使用,每天收取的大额现金立即存入银行,整改完毕。2021年6月至今,学校进一步完善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加大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出纳员的业务水平,严格现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4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28.36万元。

(1)广西民族报社共支付印刷费27.64万元给广西红盾印刷厂,该印刷厂不在定点采购供应商目录中问题的整改。

为加强印刷费的管理,提高报纸印刷质量,按时出版报纸,一是成立以社长为组长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报纸印刷采购;二是终止与广西红盾印刷厂印刷合同;三是及时查阅定点采购供应商,与定点供应商签订电子合同,委托印刷报纸出版物。2020年12月与广西新南国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在政采云系统签订了电子合同,并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2)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共支付公车保养和维修费0.72万元,未通过电子卖场实施采购和成交,结算单据未见享受10%的优惠问题的整改。

2020年1月,该中心在电子卖场政府采购云平台下单购买公务车辆保险、维修服务时,政府采购云平台无法关联车辆保险和维修服务项目。经咨询自治区财政厅,在该问题解决前可以继续按照原来的工作程序购买车辆保险和维修服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9-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务车维修服务及轮胎实行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采〔2019〕3号)第三条第一项第4点规定“采购人可以与定点采购供应商签订固定服务期限的合同,也可以按车辆单次送修方式选择定点采购供应商进行维修或轮胎购买。”考虑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只有一辆公务车且维修保养不频繁、费用不多,就采取了单次送修方式进行维修保养。而车辆维修供应商行业规定,单次送修在结算时不能享受优惠。2021年6月该平台的上述服务功能恢复正常后,该中心已通过电子卖场对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实施了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了固定服务期限的合同,结算按相关规定享受10%的优惠。

(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方面。

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其他商品和服务经济分类科目占比大,涉及金额500万元问题的说明。

审计指出的问题涉及两个预算项目:扶贫点补助经费100万元、爱国宗教团体补助经费400万元。我委编制2022年度部门预算时,将明确这两个项目具体支出类型、用途和金额。今后我委将加强对预算编制的管理,做到预算编制科学、精细。

2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以拨代支,直接拨付下属单位广西民族报社项目资金,影响决算支出真实性,涉及金额合计37万元问题的整改。

2020年,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和指导意见,我委委托广西民族报社开展了一系列线上的宣传活动,主要是:“战疫情、奔小康、奋进新时代”为主题的“壮族三月三·和谐在八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15万元;首届壮美广西民族服饰设计征集暨展演宣传活动15万元;广西宗教工作宣传报道活动10万元。

自2021年起,我委在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已将需要该社组织开展的宣传工作经费预算调整给广西民族报社,今后我委加强预算支出管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自治区民宗委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方面。

(1)项目重复申请预算资金,涉及金额26万元问题的整改。

广西民族出版社在编制预算时,对所报项目把握不准,在2016年、2017年、2020年均编制了《中国瑶族志》的出版经费预算,后由于《中国瑶族志》编辑工作难度大,字数多,图片多,编辑在编校过程中遇到许多政治性、敏感性、知识性问题,需要呈送主管部门、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审定后才能出版,故出版工作无法按时完成,当年的预算经费也转用于出版其他图书,已经完成支出。根据整改要求,该社已严格按照要求编制2022年项目预算,纳入预算的项目要明确实施计划和执行进度,对未完成前期工作且当年无法支出的项目不再纳入预算。

2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1)广西民族报社将上级、其他单位拨付的资金和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在往来账上列收列支,涉及金额93.03万元问题的整改。

该笔经费2020年已支出56.12万元,结余资金36.31万元已于2021年4月纳入该社收入进行核算,已整改完毕。该社今后将加强会计核算管理,不再在往来款科目列收列支,以免影响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2)决算报表数字不准确问题的整改。

广西民族出版社决算报表数据不准确是因为报完财政决算报表后,再报企业所得税,发现有收入确认数据调整,故报表有调整,所以导致数据有出入。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已要求财务部门立即进行整改,认真对待财政部门决算报表的填报,在今后填报报表时检查核对本单位的报表,并在财政决算报表上报前完成企业所得税申报工作,避免出现报表数据不准确的情况。

(3)租金收入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29.03万元问题的整改。

广西民族出版社办公大楼的出租是该社经济来源的有效补充,租金收入全部都存入该社基本户中,严格管理,用于下一年度的生产再发展。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该社财务部门已整改完毕,自2021年起,及时将当年应做收入的租金做好账务处理,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性。

(三)其他方面存在问题。

1未按规定明确履行内部审计的机构和建立内部审计制度问题的说明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委已建立健全我委财务内部监督机制,成立内部审计小组,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今后我委将加强内部审计管理,及时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报账手续不规范,涉及金额24.36万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纪律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和理解,严格把好各项关口,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能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管理。二是单位上下高度重视,会议讨论的预算支出都将形成会议记录作为财务报账附件补充,同时,要求各部门要按照下达的预算经费和确定的项目遵照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三是对审计提出问题的会计凭证及单据进行自查整改,自行做好补充工作,并延伸至2021年会计凭证进行自查,将固有风险降至最低。四是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单位警示教育,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审计指出的大部分问题我委都能立行立改,我们也按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及时整改。根据我委实际,为更好地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一是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夯实会计基础工作。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业务知识,定期组织、选派财会人员参加财经法规和财会知识培训,增强财会人员法纪意识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强化机关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机关经费收支管理,不断强化机关内部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坚持预算绩效优先理念,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强化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二是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及时对存量资金进行清理,盘活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三是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力。预算一经批准,严格按年度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和更改,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四是加强资产管理。及时核算、更新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定期不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查清家底,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及时收回、核算出租资产收益,避免国有资产收益流失。

(三)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改落实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制度。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将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在本委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委机关和直属各单位要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适时对各单位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四是建立健全我委财务内部监督机制,成立内部审计小组,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管理,按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9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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