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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

2020-02-04 03:31     来源:办公室(信息处)     作者:办公室(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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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0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19〕153号)精神,结合我委的工作职能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经过认真组织委本级及二层预算单位编写完成2020年部门预算。现对我委部门预算编制作如下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民宗委),主管预算单位,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归口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领导。内设10个职能处(室):办公室(信息处)、政策法制处、监督检查处、经济发展处、社会发展处、民族语言文字处、宗教综合处、宗教一处、宗教二处、人事处。另外,还有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2.自治区民宗委机关服务中心。有事业编制2人,控制数9人。

3.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广西民族研究中心)。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之一,内设机构8个:行政事务部、民族理论政策研究部、民族发展研究部、民族关系研究部、民族历史文化研究部、壮学研究部、资料信息部、《广西民族研究》编辑部。

4.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民族古籍保护中心)。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之二。设置有2个内部机构:行政业务科、档案资料科。

5.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以下“三校”简称广西民族中专)。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之三。组织建设为:一套班子,三块牌子。内部设置8个管理机构: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总务科、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办公室、人事科、保卫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学校设党委,直接对学校进行统一管理。

6.广西民族出版社。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22个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

管理部门:办公室、财务室、编务室、人力资源部、质量检验部、纪检监察室

业务部门:第一编辑室、第二编辑室、第三编辑室、第四编辑室、第五编辑室、第六编辑室、第七编辑室、第八编辑室、第九编辑室、区内市场部、区外市场图书经营部、出版部、校对部、数字出版与信息部、教材管理中心、图书储运中心。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协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宗教协会办公室)。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之四。

  2. 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置有3个内部机构:办公室、研究保护部和翻译服务部。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之五。

  3. 广西民族报社。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置有5个内部机构:办公室、壮文版编辑部、汉文版编辑部、新闻部、广告部。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之六。

  4. 广西三月三杂志社。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置有4个内部机构:办公室、壮文编辑部、汉文编辑部、发行部。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之七。

(二)基本职能及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基本职能

(1)自治区民宗委职责

①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②负责协调推动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部门开展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③负责提出广西民族宗教事务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自治区有关民族宗教事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联系自治县(含享受自治县待遇县)、民族乡,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④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区社会稳定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指导全区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协助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⑤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⑥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配合做好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扶贫事宜。组织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区科技发展、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的落实。

⑦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寺观教堂维修专项经费、宗教团体补助经费,参与其他有关少数民族聚居区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监督。

⑧承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和自治区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组织指导自治县(含享受自治县待遇县)、民族乡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

⑨研究少数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文化和旅游、体育部门承办全区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相关事宜,组织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协助做好“壮族三月三”活动整体策划和顶层设计等相关工作。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教育援助、民族教育扶持和民汉双语教育的有关事宜。指导民族图书、报刊、广播影视的出版发行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规划、出版工作。

⑩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翻译、研究、发展、抢救、保护、传承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组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测试工作。负责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翻译工作。

⑪负责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教育。做好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帮助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

⑫负责宗教行政审批工作,重点管理自治区一级宗教团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涉及宗教内容的宣传品的审查工作。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⑬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做好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办理有关少数民族、宗教界涉外事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和外事纪律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活动。协同有关方面处理宗教涉外事宜。

⑭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宗教界人士的培训、培养工作。组织开展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⑮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自治区民宗委机关服务中心职责

承担机关办公楼等国有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并组织安排维护、维修、更新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绿化、水电、安全保卫、消防、食堂等后勤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公楼各会议室及多功能厅的管理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的车辆、通讯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使用安排等工作;承办机关干部出差机、车、船票联系事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机关干部职工住房管理;为机关干部职工子女入托入学做好服务工作;负责基建项目招、投标管理;负责机关宿舍区和办公大院物业管理社会化、市场化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职责

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工作等重大问题研究;开展对广西世居少数民族的社会、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的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整理、编辑民族工作重要文献。

(4)自治区民族古籍保护中心职责

承担全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出版等工作,制定全区少数民族古籍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承担少数民族古籍重大研究项目,做好少数民族古籍资料保存和开发利用。

(5)广西民族中专职责

广西民族中专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管理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为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增挂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牌子。学校开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普通高中教育,并根据有关民族教育政策,承担壮文教育、培养壮汉双语教学师资等任务。2003年12月,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通过自治区教育厅评估验收,确定为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9年确定为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012年确定为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示范特色学校。2013年确定为首批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民族文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013年立项建设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桂教函〔2013〕951号)。2015年6月,学校顺利通过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确定为第二十批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目前,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开设有7大类10多个专业。教育类:学前教育(双语方向),文化艺术类(民族音乐与舞蹈、美术设计与制作、美妆),财经商贸类(会计电算化、商务越南语、旅游与服务),信息技术类(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加工制造类(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交通运输类(汽车运用于维修)、土木水利类(建筑表现)等,主要面向全区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招生。普通高中教育,2001年秋季首批招生,经过10多年的艰苦努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每年高考本科上线率均超过90%。2019年高考本科上线率超过98.50%,一本上线率63.75%,为区内外高等院校输送了大批的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社会效益日益显著。预计2020年全校在校生人数约5032人(其中中专生2922人,高中生2110人)。

(6)广西民族出版社职责

广西民族出版社是为配合《壮文方案》的实施于1957年成立的,是目前全国唯一一家具有壮文出版资质、以出版少数民族文字图书和民族文化类图书为主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担负着通过民族文字图书和民族文化类图书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广西各民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广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责和任务。坚持党的出版方针,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以汉文或民族文字有计划地出版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有利于提高各民族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的各种图书。

(7)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职责

自治区宗教协会办公室是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①协助党和政府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团结全区宗教信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②指导各宗教团体开展宗教活动,搞好自身建设,培养合格宗教教职人员,依法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③加强对各地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④协助党委、政府部门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⑤指导宗教团体发挥自身优势,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举办自养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

⑥指导宗教界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往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8)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职责

组织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工作;承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抢救工作;承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服务工作,编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具书及学习资料;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工作。

(9)广西民族报社职责

广西民族报社是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广西民族报》是全国唯一一家用壮汉两种文字出版的专业报,是广西民族语文标志性新闻出版物,主要职责是:

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语文政策。

②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自治区民宗委各项工作开展宣传报道。

③传承弘扬壮族文化,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为民族地区“四个文明”建设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鼓与呼。

④为壮文推行使用工作服务,为建设多语和谐社会,推进广西民族团结事业,为祖国边疆稳固安宁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⑤传播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建设信息和经验,展示少数民族先进文化。

(10)广西三月三杂志社职责

广西三月三杂志社是自治区民宗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编辑出版《三月三》杂志壮文版和汉文版。发表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和反映当代少数民族现实生活的文学作品,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学,增强民族团结,提高民族文化自信。

2.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开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宣传教育活动;对政府系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指导全区各地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协助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配合承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扶贫事宜;组织指导自治县、民族乡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参与指导全区各地开展“壮族三月三”活动;开展民族语文学习、应用、测试和宣传工作。(2)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组织开展全区民宗委系统民族工作调研报告、民族宗教工作调研报告征集、评审;编辑出版《全区民宗委系统优秀调研报告汇编》;继续实施自治区民宗委与广西社科院的合作项目《广西民族地区发展报告》(蓝皮书),保障书稿年内公开出版;继续做好《广西民族研究》出版发行工作,巩固其全国一流民族研究类期刊地位;继续完成《中国民族年鉴》2016卷稿件组稿工作;继续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国家民委课题、自治区社科规划课题和自治区民委课题。(3)自治区民族古籍办:开展组织、协调、联络、指导全区少数民族古籍普查、抢救、搜集、整理、翻译、保护、研究和出版工作;继续实施国家民委项目《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壮族卷》编纂工作;开展11个世居少数民族文化资料集成项目实施工作。(4)广西民族中专:发挥3个自治区级示范性专业——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广西少数民族歌手班)、学前教育(壮汉双语教育方向)和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的优势,打造3个民族特色鲜明的专业群,培养壮汉双语师资、基层文化艺术和技术技能型人才,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经济社会发展。到2020年,努力实现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广西办学基本标准,办学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优质资源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努力办成广西普通民族高中名校,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民族高中。举办2020年“壮族三月三”校园民族文化活动展演,深化学校“313”民族特色课程及民族传统文化、民族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实。(5)广西民族出版社:出版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补助图书;出版、发行少数民族文字图书和民族文化类图书;出版、发行教材教辅图书;出版、发行有利于提高各民族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的各种图书。(6)自治区宗教协会办公室:密切联系我区五大宗教团体,加强与其沟通,向各宗教团体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各宗教团体正确开展宗教活动。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建设相关数据库;协助承办自治区民宗委委派的各项宗教事务。(7)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抢救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和翻译服务工作,编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具书及学习资料,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工作。(8)编辑出版《广西民族报》壮文版、汉文版,管理运行广西民族报网,编辑发布广西民族报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头条号、人民日报人民号等自媒体号,完成《广西民族报》历史报纸数字化、电子数据数字化、数字化报纸存储展示到数字报网站等工作。(9)编辑出版《三月三》杂志壮文版和汉文版。管理编辑发布一个微信公众号(广西三月三杂志社)。

(三)人员构成情况

2020年我委汇总编制人数499人(行政编制69人、事业编制364人,机关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制数17人,非实名编制数45人),自治区纪委派驻4人。实有人数868人,实有在职人员407人(行政实有人数67人,参公事业实有人数63人,事业实有人数262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实有人数2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制数老办法实有人数7人),自治区纪委派驻实有人数6人,。实有离休人员7人,实有退休人员242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制数新聘人员2人。非实名编制数45人。实有聘用人员166人。

具体说明如下:

1.自治区民宗委(本级)编制人数69人(行政编制69人)自治区纪委派驻编制人数4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员67人(行政编制67人),自治区纪委派驻实有人员6人,实有离休人员6人,实有退休人员62人,实有聘用人员1人。

2.自治区民宗委机关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1人(事业编制2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制数9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员11人(事业编制2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制数老办法7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制数新聘2人),实有退休人数1人。

3.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编制人数25人(事业编制25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员24人(事业编制24人),实有退休人员16人。

4.自治区民族古籍办编制人数7人(事业编制7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员7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离休人员0人,实有退休人员4人。

5.广西民族中专编制数263人(事业编制210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8人,非实名编制数45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185人(事业编制185人),实有离休人数1人,实有退休人数99人。另外,该校非实名编制数45人,聘用人员116人(同级同类聘用人员83人,临时工33人)。

6.广西民族出版社编制数52人,(事业编制52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39人(事业编制39人),实有退休人数41人,实有聘用人数48人。

7.自治区宗教协会办公室编制数7人(事业编制7人)。编制内实有人数6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离退休人数0人。

8.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编制数25人(事业编制25人)。编制内实有人数3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32人);实有离退休人数0人。

9.广西民族报社编制数20人(事业编制19人,后勤控制数1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员18人(事业编制17人,后勤控制数1人),实有退休人数8人。

10.广西三月三杂志社编制数15人(事业编15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员14人(事业编制14人),实有退休人员11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详见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18,547.43万元,同比增加3,961.89万元,增长27.16%。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2,137.58万元,同比增加3,758.83万元,增长44.86%。其中:

(1)经费拨款12,137.58万元,同比增加3,758.83万元,增长44.86%;增长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增加3个直属预算单位: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中央补助广西民族中专经费增加。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减少240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240万元,属2019年一次性项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我委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4.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586.44万元,同比增加67.36万元,增长12.98%,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586.44万元,同比增加67.36万元,增长12.98%;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的主要原因: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关于我区公办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5〕88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9月1日起,学生宿舍安装空调之后住宿费标准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因此学生住宿费有所增加。

5.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5,823.41万元,同比增加375.7万元,增长6.9%,其中: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5,631.41万元,同比增加375.7万元,增长6.9%。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192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18,547.43万元,基本支出6,935.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39%,同比增加1,471.04万元,增长26.92%;项目支出11,611.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61%,同比增加2,490.85万元,增长27.3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26.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53%,同比增加2,041.05万元,增长22.22%。增长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增加3个直属预算单位: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爱国宗教团体补助经费400万元,2019年作为补助市县支出编入预算,2020年作为自治区本级支出编入预算。

(2)205教育支出4,990.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91%,同比增加1,144.34万元,增长29.75%。增长的主要原因:中央补助广西民族中专经费增加。

(3)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37.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9%,同比增加637.74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增加3个直属预算单位: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广西民族报、广西三月三杂志社。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1.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2%,同比增加173.07万元,增长19.93%。增长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增加3个直属预算单位: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广西民族报、广西三月三杂志社;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从20%下降为16%。

(5)210医疗卫生支出239.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9%,同比增加75.78万元,增长46.23%。增长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增加3个直属预算单位: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广西民族报、广西三月三杂志社。

(6)221住房保障支出410.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2%,同比增加129.91万元,增长46.23%。增长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增加3个直属预算单位: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广西民族报、广西三月三杂志社。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基本支出预算6,935.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39%,同比增加1,471.04万元,增长26.92%。其中:

②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189.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83%,同比增加1,216.55万元,增长30.62%。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0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31%,同比增加130.09万元,增长12.15%。

④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45.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6%,同比增加124.4万元,增长29.5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1,611.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61%,同比增加2,490.85万元,增长27.31%。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2,137.58万元,同比增加3,758.83万元,增长44.86%。其中:经费拨款12,137.58万元,同比增加3,758.83万元,增长44.86%;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其中: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收入增长原因:机构改革,增加3个直属预算单位: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广西民族报、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中央补助广西民族中专经费增加。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2,137.5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6,423.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92%,同比增加1,492.05万元,增长30.25%;项目支出预算5,713.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08%,同比增加2,266.78万元,增长65.7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20123民族事务、20124宗教事务)科目5,645.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51%,同比增加1,698.89万元,增长43.05%。

教育(20503职业教育、20502高中、小学教育)科目4,347.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82%,同比增加1,088.17万元,增长33.39%。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05出版发行)科目637.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5%,同比增加637.74万元,增长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891.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4%,同比增加163.54万元,增长22.47%。

医疗卫生(21011医疗保障)科目226.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7%,同比增加62.81万元,增长38.32%。

住房保障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科目388.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同比增加107.68万元,增长38.3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6,423.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92%,同比增加1,492.05万元,增长30.2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839.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9.87%,同比增加1,251.76万元,增长34.89%。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19.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2%,同比增加145.08万元,增长14.8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64.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83%,同比增加95.21万元,增长25.77%。

(2)项目支出预算5,713.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08%,同比增加2,266.78万元,增长65.76%。

三、2020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0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0.75万元(全口径,含机构改革后,新增的三个直属单位: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3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6.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8.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0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0.75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60.28万元增加30.47万元,同比增长50.55%。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36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36万元,同比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因公出国(境)费不编入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中由各单位根据外事管理部门批准的年度出国计划申请追加,2019年追加我委因公出国(境)经费45万元,2020年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要求,编入2020年部门预算36万元,实际同比减少9万元,同比下降20%。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16.68万元,同比减少5.53万元,下降24.9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费2020年预算38.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07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38.07万元增加0万元,同比持平。

  1.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9.2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45.08万元,增长14.8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增三个直属预算单位,即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主要是用于按自治区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比2019年(240万元)减少24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自治区民宗委本级(116001)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经费项目240万元,属2019年一次性项目。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3,607.93万元,同比增加870.73万元,增长31.81%;政府集中采购预算324.3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99%,同比增加69.77万元,增长27.4%;部门集中采购预算2,545.0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70.54%,同比增加1,798.12万元,增长240.74%;分散采购预算738.5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20.47%,同比减少997.16万元,下降57.45%。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预算额度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部门预算项目共7个3,563.09万元,均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28.12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442.97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92万元。分别为:1.信息化建设212万元;2.补助爱国宗教团体经费400万元;3.民族节庆活动经费203万元;4.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1,649.98万元;5.编外人员经费383.04万元;6.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专项及寄宿制补助395.07万元;7.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320万元。

2020年本部门补助市县民族专项资金4,455万元也编制了补助市县项目绩效目标。其中:安排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455万元;补助市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费项目650万元;寺庙维修专项经费35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我委实有在编车辆15辆,其中行政参公车辆8辆(厅级干部实物保障用车1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5辆、老干部服务用车2辆),事业车辆7辆(一般业务用车7辆)。其中:

1.自治区民宗委(本级)实有在编车辆6辆,其中:厅级干部实物保障用车1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4辆、老干部服务用车1辆。

2.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实有在编车辆1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1辆。

3.广西民族中专实有在编车辆3辆,其中:一般业务用车3辆。

4.广西民族出版社实有在编车辆4辆,其中:小轿车2辆,商务车2辆。均为该社生产经营使用。

5. 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实有在编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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