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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扎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作为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出述法重点。通过召开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二)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以“广西三月三”民族传统节庆为平台,组织各市、县(市、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等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讲好广西民族团结故事。2025年6月,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提高全区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积极稳妥调整完善民族政策法规。稳慎做好政策法规调整完善工作,对现行有效的民族宗教工作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开展梳理评估。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条例》立法进程,已修改完善第5稿,推动列入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配合做好民族领域立法修法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融入其他领域法规中,指导自治县做好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修订工作。
(四)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明确委领导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所有的重大决策事项都经委党组或委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执行《自治区民宗委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自治区民宗委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高度重视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西祥泰律师事务所为我委的法律顾问单位,并由该所律师参与我委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的重大法律问题,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认真做好学法用法考试的组织工作以及在岗公务员执法证件资格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加强执法证件管理,目前,我委共有39人取得执法资格证书。督促各市民宗委(局)认真组织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和学法用法考试。
(五)抓好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和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民宗工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完善全区监管事项涉宗教类50项底数清单。重视抓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督促各市民宗委(局)在开展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政策、严格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出现人情更改、关系更改、资料不全更改等违法违规行为。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做好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部分工作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理解和领悟还不够深刻,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方式较为传统单一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加强相关理论学习研究阐释工作。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区民宗系统领导干部能力水平。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条例》(暂名)立法工作,做好有关政策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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