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全区民族和宗教工作创新发展、成效显著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毛南族实现整族脱贫做出重要指示。我们在全国专题会议上作2次经验交流发言,信息工作在全国民委系统排名第一。自治区领导先后就民族和宗教工作作出专门批示87次。民族工作委员会和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得到较好发挥,民族团结进步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增强。我们牢牢守住了民族和宗教领域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一是加强党的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引领取得新进展。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举办系列宣讲、研讨、主题教育活动,打好意识形态主动仗。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创新局面。创新开展自治区民族工委委员单位结对挂点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工作。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巡视巡察,纳入民主生活会检查剖析。将设区市纳入民族团结进步专项工作绩效考评范围。9个地区和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02个地区和单位被命名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三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召开助力自治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暨千企扶千村现场推进会,助推少数民族聚居区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在全国首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绩效考核,率先出台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创建验收办法,率先开展示范单位命名挂牌。
四是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取得新成绩。圆满举办恭城瑶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庆祝活动。首届民族服饰设计征集及展演、全国珍珠球比赛等活动广获好评。创新开展民汉双语和谐建设工作。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和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取得丰硕成果。稳步推进广西民族职业学院筹建工作,广西民族高中“一本”上线率达61.3%。
五是宗教领域重点难点工作取得新突破。(略)
六是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展现新担当。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力应对疫情处置。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推出抗疫题材诗集,获评全区防疫抗疫优秀出版物。
二、2021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更是敏感时间节点密集的一年。做好今年全区民族和宗教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重大论断,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区民宗委系统开展一次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培训活动。推动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推动广西民族大学广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的规范化建设,发挥其理论学习研究作用。
(二)深入贯彻落实统战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按照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及其领导同志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国家民委、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等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分工,对标看齐,加强谋划,狠抓落实,及时报告。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民族工委制度,明确委员单位职责,调动各方力量推动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专项工作绩效考评,调整优化指标设置。主动纳入大统战工作格局,坚决执行统战部统一领导民宗委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程序,落实报告制度。
(三)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积极参与筹备全区有关会议。
一是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五个纳入”。围绕中心工作大局,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评价标准,覆盖“七进”主阵地、主渠道,覆盖所有地区,融入不同领域。完善沟通协作机制,继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百千”工程,打造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指导5个设区市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日常指导、整改督促。出台评审命名管理办法,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升华打造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构建上下联动的宣传机制,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和群众参与创建工作。
二是大力助推少数民族聚居区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动各族群众共同期盼的重大工程、政策、项目更多纳入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和各地规划“总盘子”,编制好广西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2021-2025年)和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21-2025年)实施意见。重点聚焦15个自治县(含享受自治县待遇县)和59个民族乡,深入开展调研,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动自治县、民族乡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加大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助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止规模性返贫。结合统一战线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民族乡村振兴试点(10个乡、5个村)打造工作。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加强直属学校全面建设,积极稳步推进广西民族职业学院筹建工作。继续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突出抓好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创建。突出“风貌塑形、产业做实、文化铸魂”建设要求,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培育和保护。
三是不断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新开展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深化广东广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协调合作机制,依法保障进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坚持弘扬中华文化,传承保护、创新发展各民族优秀文化,举办“壮族三月三·和谐在八桂”“颂党百年恩”系列活动。按照国家民委统一部署,开展《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广西卷编纂出版和《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广西篇编纂工作。加强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和保护研究工作。积极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筹备2022年第十五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组织开展少数民族语文学习使用、研究保护工作。
四是积极稳妥做好民族政策法规的完善。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系统梳理评估民族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在自治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和统战部的领导下,总结民族工作的经验做法,聚焦民族工作领域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政策法规设立和政策调整的意见建议。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
五是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抓住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性机遇,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主动融入大宣传工作格局。高质量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以脱贫攻坚伟大成果为生动教材,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组织参加全国兴边富民行动成就展。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指导龙胜各族自治县、全州县东山瑶族乡举办逢十周年庆祝(纪念)活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联合教育部门在中小学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民族一报一刊以及网站适时开设专栏(专刊),《广西民族研究》发挥核心期刊作用,讲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广西故事,推出一批有时代特点、反映广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体现广西各民族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出贡献的成果。
六是积极主动参与全区有关会议筹备工作。(略)
(四)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工作重点,做好宗教工作。(略)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形成抓好民族和宗教工作的合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族工作委员会、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同其他部门和方面特别是民族工委委员单位、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强化督促检查和业务培训。积极推动工青妇等社会组织、政法系统等认真落实民族和宗教工作的职责要求,发挥凝心聚力作用,提升做好新时代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整体合力。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各项机制。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争取党委、政府在调整充实基层统战工作机构设置、编制调整、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时,给予民族和宗教工作力量更大支持。深入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有效措施和管用办法。
(六)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部门自身建设。压实落实责任,及时分解责任,建立台账,明确时限,严格督促检查,层层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落实作风,发扬钉钉子精神,对标对表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把上级交办的事项、布置的工作逐项细化、逐步推进、逐条落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政治忠诚、革命传统、斗争精神教育,经常性开展政治体检、党性体检、工作体检。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在全委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领导班子专业素养和治理能力。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三个特别”要求,坚持担当实干用人导向,在正向激励、容错纠错、关心关爱上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对各个岗位上的廉政风险进行进一步的梳理排查,制定防范措施。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着力抓好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常态化开展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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