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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2021-07-01 17: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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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我委严格对标对表中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和宗教工作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推动民族和宗教工作开新局、上台阶、走前列。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防范宗教渗透的批示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整治非法宗教、遏制宗教渗透蔓延的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积极筹备召开全区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区宗教工作会议。集中精力认真贯彻自治区民族工委全体会议精神,将绍川常委讲话要求和《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责任分工方案》明确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二是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民族工作大调研,邀请区内外民族研究领域专家学者组成自治区调研组,共同撰写民族团结进步经验文章。组织开展19项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与工作实践创新调研课题。积极筹备“巩固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成果  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论坛,成功邀请区内外民族研究领域顶尖专家学者参与,预计7月4日在南宁举办。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获得国家民委领导的肯定性批示。继续深入挖掘100个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典型故事,启动《广西交往交流交融史》编撰工作。推荐全区15所中小学作为全国首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校园试点学校,每个学校安排3万元经费,指导开展相关活动。

三是推动自治县、民族乡和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提前启动两个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的编制工作,明确写作思路与方向。积极推动有利于广西、有利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的重要事项纳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划。调整完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重点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1209万元投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自治县、民族乡等地区,其中投入54个脱贫县的资金占全年资金总量的78.46%;推动9个自治县纳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5个自治县纳入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范围;启动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创建工作,安排年度创建经费1100万元。扎实做好参加全国兴边富民成就展各项筹备工作,8月底将组织前往北京参加展览。指导自治县、民族乡开展逢十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协调自治区有关单位落实支持县庆“为民办实事”建设项目资金共计11041.78万元。

四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扩面。继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做到“五个纳入”。组织民族工委各委员单位持续结对挂点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正式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启动巩固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果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组织南宁、柳州、贺州3市进行申报,研究制定有关文件。抓紧推动开展同心文化广场(长廊)或同心文化艺术体育团体建设工作,各地已基本上报2021年建设项目名单。推荐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工作有序推进。

五是助力打造广西民族文化精品力作,扩大广西民族文化影响力,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组织开展“壮族三月三·和谐在八桂”、“畅享民歌”等活动,充分展示、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推动各民族文化互鉴交融、创新发展。积极做好广西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的筹备工作,指导两个承演单位做好参演剧目的拍摄录像工作。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指导桂林市做好2022年第十五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相关筹备工作。扎实推进《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广西卷编纂工作,印发编纂工作通知。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公共服务,开展壮语文水平考试前期准备工作。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工作提速争先,至6月底,共抢救搜集广西各少数民族古籍315册(件)。广西民族职业学院筹建工作加快推进。

六是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指导南宁市开展国家民委城市民族事务依法治理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得到国家民委领导的肯定性批示。组织柳州、桂林开展争创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确保基层民族和宗教工作机构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基本工作力量。深入开展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慎重稳妥做好相关民族政策法规的调整完善工作,积极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暂名)。

七是有效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开展涉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排查调研活动,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联系,研究问题,互通信息,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宣传阐释好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等各种错误观点。(略)

八是巩固和发展民族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的成功经验。自觉将民族工作放在统战工作大局下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民族工委及其办公室建设,新增补11个委员单位,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民族工委办公室建设的工作方案。用好民族团结进步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指挥棒”,不断修改完善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分级分类加强培训,对应国家民委机构调整,推动自治区民宗委职能优化和机构调整。启动模范机关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九是确保宗教和谐稳定。(略)

十是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聚焦学深党史,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读书班)2次,邀请专家辅导22次(课);举办专题培训班4期,覆盖全区民宗系统党员干部500余人;组织党员干部赴百色起义纪念公园、全州红军长征湘江纪念园开展“打卡红色教育基地”活动。聚焦悟透思想,共开展宣讲100多场次;创新组织全区宗教界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十大系列活动,增强宗教界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自觉;组织编写《广西民族团结进步红色故事汇编》等红色文化出版物;指导、支持那坡县利用边境乡镇苗语广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聚焦办好实事,委党组精心谋划了26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目前已完成13个。组织开展“党员心声大家谈”“党史故事大家讲”“红色歌曲大家唱”以及“两优一先”评比表彰等系列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比如,对新时代民族工作新机遇新挑战的研究还不够深,把握不够准,贯彻落实中央重要指示精神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大部分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推动少数民族聚居区加快发展任务仍然艰巨。工作体制机制尚待进一步理顺,特别是基层工作力量有待加强等。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有关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谋划中央有关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举措,积极筹备召开全区有关会议。(略)

(二)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民族工作大调研,形成系列研究成果,在《中央统战工作》《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高质量完成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与工作实践创新调研课题。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论坛。推动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工作格局。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宣讲活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征文活动。做好全国民委系统推进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试点工作。

(三)推动自治县、民族乡和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广西贯彻落实两个专项规划的实施意见,助力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境地区乡村振兴。助力自治县、民族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突出抓好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参加“全国兴边富民成就展”。指导自治县、民族乡做好逢十周年庆祝(纪念)活动,组织自治区代表团和自治区民宗委祝贺团参加庆祝、纪念活动。

(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扩面。推动自治区印发《巩固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果五年计划》,并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开展同心文化广场(长廊)或同心文化艺术体育团体建设工作。召开结对挂点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工作现场会。开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审命名工作。组织各民族代表赴京参加全国少数民族参观团活动。争取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为广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挂牌。

(五)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推动各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发展。推进《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广西篇编纂工作。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指导桂林市做好第十五届全区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相关筹备工作。积极稳步推进广西民族职业学院筹建工作。持续推进双语和谐建设。加强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保护、研究、利用工作。

(六)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宗教执法队伍建设。加快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暂名)。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建设。

(七)有效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加强社会稳定安全宣传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提高各民族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意识。深入开展涉民族宗教因素问题大走访、大排查,依法妥善处置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

(八)完善民族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加强自治区民族工委办公室建设。印发《民族团结进步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做好专项工作绩效考评各项工作。持续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优化自治区民宗委职能,调整内设机构和人员岗位。持续开展模范机关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九)进一步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略)

(十)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全部完成。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举办全委党务干部党史学习教育和党建业务专题培训班。对第一阶段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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