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十四五”迎来良好开局。民族宗教工作大事喜事不断,特别是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相继召开,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过去的一年,是广西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民委褒奖最多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广西视察,明确指出“广西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要继续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称赞广西“是民族团结、民族交融最成功的地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专家研究成果、桂林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经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龙胜县庆、民族事务依法治理基层联系点、城市民族工作等得到各级领导充分肯定。广西作为全国5个发言省区之一,在全国民委主任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过去的一年,是自治区不断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建设的一年。自治区党委、政府相继召开全区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区宗教工作会议,成立自治区党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为“三个共同愿景”之首,把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纳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命名主体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和民宗委三部门升格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拟命名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75个。
过去的一年,是广西民族宗教工作守正创新、亮点纷呈,民族关系更和谐、宗教关系更和顺、边境更安全、社会更稳定的一年。举办全国首个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论坛;成立全国首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传播中心;建设754个同心文化载体;发布推行广西新时代民族关系促进导则和评价指标。南宁市、柳州市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全区15个地区和单位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深入推进,靖西市成为全国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试点。宗教界广泛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十大系列活动,广大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一年来,全区民宗系统履职尽责、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及时制定印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及时总结各市县学习宣传贯彻的好经验好做法。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全区民宗系统干部职工进行轮训。制定印发《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责任分工方案》,将12大类共60项具体措施分解落实到自治区民族工委51个委员单位和14个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二,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刻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目标要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始终,引导党员干部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特别是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党勇于自我革命、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的宝贵经验传承好,引导党员干部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的全方位、深层次影响中,深刻领悟党历经千锤百炼仍朝气蓬勃的奥秘,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联系民宗系统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创新开展“党史故事我来讲”“我的入党心路历程”读书分享活动、“党史中的民族团结进步 宗教和谐稳定”故事演讲比赛、“人人讲党史故事”微党课活动、“桂韵民歌颂党恩”主题系列活动、党史知识闭卷测试、宗教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 同心同向同行”主题系列教育等活动,有力推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民宗系统党员干部受到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更加深刻认识到核心就是力量、就是方向、就是未来,坚决维护核心是维护党和国家最高利益的根本所在。
第三,融入中心服务大局,重大部署贯彻更加有力。全区民族工作会议、全区宗教工作会议、龙胜县庆等列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纳入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精心筹备全区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区宗教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意见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助力少数民族聚居区高质量发展,研究起草贯彻落实“十四五”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行动规划和“十四五”固边兴边富民行动规划的实施意见。助力少数民族聚居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功推动14个脱贫自治县(含享受自治县待遇县)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范围。启动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试点,联合开展广西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挂牌工作。在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坚持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重点,倾斜安排少数民族聚居区6.12亿元。
第四,重点业务彰显新担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加强对民族工作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系统性推进,工作思路更加清晰、重点更加突出、效果更为明显。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体系和理论研究体系,首批10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挂牌成立并运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常态化开展。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持续打造“壮族三月三”“刘三姐”等民族特色文化品牌,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发展,壮剧《百色起义》、音乐剧《血色湘江》荣获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3项大奖;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扎实推进双语和谐建设工作。统筹安排龙胜各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1.1亿多元;深入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命名31个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单位。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持续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百千”工程,打造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创建工作实现提质扩面;扎实推进自治区民族工委委员单位结对挂点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工作,全社会参与创建的氛围更加浓厚。加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建设,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稳慎推进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调整完善工作。民族教育、民族研究、民族古籍、民族语文、民族出版、民族报刊及机关事务等工作扎实推进。
第五,宗教工作迈上新台阶,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广西实践走深走实。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聚焦宗教界思想建设,推进佛教道教开展讲经交流、伊斯兰教举办新编“卧尔兹”演讲、天主教和基督教开展神学思想建设研讨活动,持续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支持和鼓励宗教界依法有序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使宗教界积极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第六,党的领导不断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新合力。以自治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为平台,统筹协调各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制定印发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若干措施,积极主动融入大统战工作格局。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由40个增加到51个,建立健全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等会议制度,协调各委员单位倾斜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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