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全区民族工作会议、全区宗教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奋力开启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新征程,积极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格局、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扎实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奋力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宗教中国化广西实践走深走实,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积极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
根据中央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广西实际,刘宁书记明确指出,在示范区建设中要努力打造“四个家园”。要努力打造各民族文化融合发展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努力打造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共同富裕幸福家园,努力打造各民族互嵌融居的守望相助和谐家园,努力打造各民族共建共治的边疆稳定平安家园。推进“七共”创建:共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共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格局、共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共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共促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共防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打造N个亮点品牌,就是培育形成若干个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工作亮点品牌。
2022年是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开局之年,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努力实现新开局:
一是积极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深入开展民族工作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组织实施民族工作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课题研究,设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开展研究成果评选活动。强化主线意识,办好《广西民族研究》核心期刊,加强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和咨政工作。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开展揭榜挂帅式研究,突出研究质量和具体成果,更好发挥研究基地作用。召开自治区民宗委咨询委员会全体会议。要着眼出经验、出理论、出思想、出话语体系,抓紧组建专家团队,落实研究经费,建立工作机制,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广西话语体系和理论研究体系,切实发挥广西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将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与编纂《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史料汇编》(广西卷)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成立编纂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课题组,制定编纂方案,列出任务书、时间表,确保编纂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持续推进《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广西卷)编纂工作。抢救搜集保护少数民族古籍,实施《广西古籍文库》编纂工程。
二是积极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格局。开展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宣传展示活动,面向各族干部群众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这两个重点。在干部教育方面,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体系,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校)、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教学安排专门课程。在国民教育方面,配合有关部门一体推进大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继续推进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试点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经验总结和推广。在社会宣传教育方面,既面向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又面向汉族和散居地区,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少数民族和汉族并重、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散居区并重,形成全民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局面。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体系,创新宣传教育理念、手段和方式,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广西教育传播中心建设,深化与各融媒体矩阵的资源共享和信息互播,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联合体。建设广西民族文化国际交流中心。编写一本工作手册(《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工作手册》)、一本经验总结著作(《广西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经验总结》)、一本学术研究著作(《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学术研究》)、一套历史典藏丛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广西典藏》)、一本民族团结进步著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调研报告》)、一套宣传教育读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丛书《爱我中华》之小学生版、中学生版、大学生版、职业教育版、党员干部版、各族群众版)、一个建设标准体系研究(《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示范区的标准体系》)。
三是积极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充分利用民族自治地方成立逢十周年庆祝(纪念)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引导全区各民族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中华文化认同。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红色基因传承工程、文化惠民工程、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四大工程”,树立和打造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组织开展“壮族三月三·和谐在八桂”系列文化活动,与时俱进调整和优化活动内容,办好百色主会场和南宁、崇左分会场活动。选送优秀剧(节)目晋京展演,讲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广西故事。制定系列规范性文件,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规范化发展,办好第十五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展“科普边疆行”活动,配合做好民族医药有关工作。探索开展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试点工作,结合乡村振兴,选择若干个基础较好的村屯开展试点。继续推动“同心文化载体”建设,完成300个以上“同心文化载体”建设任务,并将其打造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体验)基地。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贯彻落实好《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精神,制定相关工作规划并抓好落实。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民族地区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严格规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管理与服务,开展好壮语文水平考试(测试)工作,组织审定发布2022年壮语新词术语。参与协调民族语广播电视节目译制播放工作,办好民族广播影视译配播节目栏目。配合开展少数民族语言语音技术研发应用调查评估,推进广西少数民族语言资源保护。开展边境语言文化安全状况调查和对策研究。持续开展好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全国双语学习特色村镇(实践基地)建设等工作。开展全国边境民族地区双语科普工作。
四是积极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区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用好东西部协作等机制,在广西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高地等方面发挥作用。助力少数民族聚居区高质量发展。在自治县、边境县中遴选一批乡村作为民族乡村特色产业试点,引导、鼓励试点乡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项目。落实好民贸民品优惠政策,举办民族手工艺品技术培训班,引导民贸民品企业带动特色产业发展。调整完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优化资金使用,推动资金向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倾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力度。推动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推进直属学校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广西民族职业学院筹建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配合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和精准帮扶机制,与有关部门对接,利用信息系统开展少数民族聚居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以德保县作为监测点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深化定点帮扶工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着力推进民族乡村振兴,筹备召开全区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试点现场推进会,组织开展第三批广西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挂牌工作,不断提升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水平。深入开展固边兴边富民行动。建设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开展建设现代化抵边民族村寨试点工作,协同开展“百企入边”行动,把边境地区打造成新的经济增长带、民族团结进步长廊、巩固国防的钢铁长城,努力实现边境繁荣发展、边民团结幸福、边防安全稳固。
五是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建立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会同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印发有关方案,聚焦各族青少年,联合开展“石榴花开青春梦”同心营等工作;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聚焦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在全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共同开展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点工作,召开现场会和经验推介会。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扩面。着力深化内涵,更加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丰富创建形式,推动创建向社区、家庭、岗位延伸,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创新创建方法,加强分类指导,严格动态管理,扩大群众参与。筹备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机制。在部分市、县(市、区)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试点工作。努力营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环境和条件。指导5个自治县(含2个享受自治县待遇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筹办成立逢十周年庆祝(纪念)活动。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推进国家民委城市民族事务依法治理基层联系点工作,将南宁市打造成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示范城市。
六是积极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民族工作政策法规体系。调整完善民族语言文字法规,对全区涉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法规进行逐一梳理,提出相关政策法规的修改建议稿。配合修订自治县自治条例。制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干部行为规范。推进民族领域法治建设。统筹全区民宗系统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立健全民族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机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扎实做好新时代全区宗教工作
一是推进宗教中国化广西实践走深走实。从政治认同度、文化融合度、社会适应度、自身建设度和工作保障度等多个方面,研究制定广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指标测评体系。要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指导宗教界开展“三爱”“四史”“五个认同”主题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体验活动,引导各宗教自觉践行中国化要求,逐步形成中国特色,成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指导各宗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义教规阐释、讲经讲道实践等各环节。组织五大宗教团体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教育活动。配合做好“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引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服务活动,服务乡村振兴,积极投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
二是着力防范化解宗教领域的风险隐患。(略)
三是牢牢守住互联网宗教意识形态阵地。要学习贯彻《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利用好互联网的平台,加强党的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正面宣传。
四是促进各宗教健康发展。(略)
五是支持宗教界自律。要尊重和发挥宗教团体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支持宗教活动场所引入现代管理理念和先进管理制度,实现民主管理和依法管理有机结合。指导广西佛教协会、广西伊斯兰教协会召开代表会议进行换届。
六是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开展“五进”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在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鼓励各市、县(市、区)民宗工作部门组织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切实做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七是培养好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加强对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的能力。关于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要坚持政治培训为主,加强宗教界人士的发现和储备,选拔一批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宗教业务、工作能力突出、有一定影响力的宗教界人士到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任职,发挥他们在引导信教群众、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的积极作用。关于宗教学研究队伍,要主动发现、选拔、推荐、培养一批宗教学的专家学者,充实到专家咨询委员会,出课题、压担子,开展宗教理论、宗教工作研究,促进理论研究和宗教工作实践相结合。推动有条件的研究机构、高校、社会主义学院等筹建宗教工作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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