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从全局的高度谋划做好民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汇聚起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贡献力量。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系统开展专题培训和系列宣讲活动,推动学习贯彻不断走深走实,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区民族工作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着力在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上取得新成效。加强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的指导和支持,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格局。办好“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等特色民族文化活动。推动实施少数民族聚居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持续推进双语和谐建设。加强古籍宣传展示。扎实推进《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广西卷》编纂和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广西体验项目建设。
三是着力在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上取得新成效。优化调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推动资金向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倾斜,加大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力度,组织实施“云上民族村寨”工程,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全面贯彻落实《“十四五”兴边富民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兴边富民创新推进试点,努力实现边境繁荣发展、边民团结幸福、边防安全稳固。
四是着力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取得新成效。深入实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桂在行动”,推进出亮点、创品牌。推荐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开展第七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审工作,开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彰活动。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动各族人口流动融居,促进各族人民全面交往、广泛交流、深度交融。
五是着力在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上取得新成效。落实好中央向民族自治地方倾斜的民生保障普惠政策和给予广西的特殊支持政策,支持每个自治县逢十周年县庆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资金不少于1亿元。指导修订自治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
六是着力在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上取得新成效。健全完善民族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分析研判机制,深入开展涉民族因素问题大走访、大排查,依法妥善处置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和意识形态问题。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