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计划 > 年度计划

自治区民宗委2020年工作计划

2020-04-30 15:20     来源:自治区民宗委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推进民族和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拓宽渠道、改进方法,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突出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机关、直属单位党支部集中学习,开展理想信念、对党忠诚、革命传统廉政警示教育。

(二)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第七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牢牢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开展民族和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检查,扎实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细落实落地。坚持把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范围,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有关主体班次教学计划。

(三)推动机关治理和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以《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践行初心使命,加强制度执行和工作落实。持续开展“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建好建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举办机关党务和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加强群团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打造凝心聚力的文明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四风”,巩固为基层减负成果,开展巡察工作。延伸“抓系统、系统抓”监督、监管工作,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二、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研究制定我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指导柳州、桂林、防城港、百色、贺州市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推荐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评审命名第四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继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百千”工程。大力实施边境地区“国旗工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百点工程”,打造“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学活动。推进我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推动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做好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

(五)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方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八桂先锋、“三微一端”平台,积极传递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加强全媒体产品生产,制作一批民族团结进步优秀文化作品、公益广告、微电影。组织少数民族优秀代表参加全国少数民族参观团活动。召开广西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新闻发布会。

(六)指导自治地方举办成立逢10周年庆祝活动。指导恭城瑶族自治县举办成立30周年庆祝活动,组织自治区代表团参加县庆系列活动。指导龙胜各族自治县筹备2021年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指导河池市宜州区福龙瑶族乡举办成立30周年乡庆活动。推动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庆祝活动承诺支持事项。

三、圆满完成民族工作“十三五”规划,助推少数民族聚居区高质量发展

(七)积极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支持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特别是8个未摘帽县、边境地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定点帮扶成效,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和《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和终期评估工作,提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兴边富民行动两个“十四五”专项规划意见建议。深化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创建,制定示范创建验收办法,协调推进团结稳边工程建设,推动建设兴边富民示范县3个、示范乡镇5个左右、示范村20个左右。开展兴边富民绩效考核。举办全区民族经济业务培训。强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统计通报制度。开展民贸民品工作调研,加强工作指导,抓好贴息政策落实。开展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挂牌及分类培育工作。召开自治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会。筹划全国民族地区发展大会。筹办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论坛

(八)做好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深化拓展“壮族三月三”系列活动。举办全区首届民族服饰设计征集大赛暨民族服饰展演活动。举办花炮、珍珠球全国邀请赛。筹备参加2021年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协助做好三江中国侗寨保护和申遗工作。协助开展“和美校园,同心筑梦”行动,推动文化惠民活动向边境一线延伸。推动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宣传培训,推动建立贯彻落实工作机制和督促检查机制。审定发布年度壮语新词术语。做好壮语文水平考试、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工作。指导全国民汉双语学习特色村镇(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和全国边境民族地区民汉双语科普试点工作做好壮文翻译服务。继续做好年度民族语电影译制放映和“壮语文广播学校”教学节目录播工作。开展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古籍保护传承工作。扎实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移风易俗工作。贯彻落实我区高考加分调整政策。稳步推进广西民族职业学院建设。

四、推进宗教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九)大力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进程。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实施意见。召开广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经验交流会。开展全区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命名挂牌活动。开展以“助力新时代、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深入推进佛道教商业化治理开展自治区民宗委领导班子与宗教界代表人士联系活动,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加强宗教人才培养,继续做好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组织宗教界人士赴宗教工作先进省区参观学习。

五、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民族和宗教工作基础

(十)凝聚民族和宗教工作合力。加强自治区、市、县三级民族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建设,制定各部门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清单,实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制度。发挥各级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和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做好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持续治理针对特定民族的歧视性做法

(十一)稳步推进民族和宗教法治建设。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民族优惠政策落实。加强民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出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关于自治县民族乡举办成立逢十周年庆祝活动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自治区宗教团体建设的意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工作措施》等

(十二)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破坏活动。认真排查化解民族领域各种风险隐患。健全防范化解民族宗教工作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机制。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健全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推动市级、县级宗教工作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人员。

(十三)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及民宗委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着眼长远建设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加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大培养选拔任用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力度。加大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三支队伍”培训力度。继续开展少数民族干部调训工作,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上下互派、对口帮扶、基层任职、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等各种形式实践锻炼,促进少数民族干部健康成长。加强全区民宗系统干部队伍的培训。密切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完善对少数民族党外知识分子骨干和专业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

(十四)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继续发挥自治区民宗委咨询委员会作用。召开宗教工作务虚会。研究促进民族教育加快发展问题,继续推动做好少数民族预科班、中专班办学工作。组织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完成党委政府督查工作着力抓好绩效工作及民族团结专项考评工作。策划开展“在壮乡打拼的外地人”系列报道。继续办好《广西民族报》副刊少数民族作家专版。向区内更多的壮汉双语教学点、学校及基层扶贫点赠阅《三月三》杂志。持续做好民族理论研究、民族语文研究、民族出版和学校工作。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