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一年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为我们指明方向,领好路子:专门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兴边富民行动、民族教育、民族文化、民族体育、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等重要工作,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指导性文件,开展了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为我们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召开全区民族工委、兴边富民工作、城市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等会议以及新中国成立70周年民族工作创新与发展座谈会,并将民族宗教工作放在统战工作大局下,运用绩效考评指挥棒,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凝聚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合力,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抓好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地见效。对我们多方肯定,鼓舞鞭策:兴边富民调研报告、城市民族工作、民族语文工作汇报等进入《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简报》、国家民委《民族工作简报》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信息刊物,得到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在全国性会议上交流发言6次。自治区政府通报表扬广西代表团在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取得佳绩。广西少数民族参观团在国庆系列活动中大放光彩。
一年来,全区民宗委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积极进取,主动作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精心做好各项工作。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固化于脑、润化于心。始终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坚守,放在全局工作中来谋划。构建党政主导、全社会共同推动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出台《广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部署兴边富民基础设施会战团结稳边工程和示范引领单位建设,组织实施《深入推进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印发《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区(单位)培育名单和兴边富民示范创建单位等名单》。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在贵港市举行2019年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南宁市召开全区城市民族工作现场会,把城市民族工作推向新高地。突出干部群体,打造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突出青少年群体,在各级学校开展以“和美校园、同心筑梦”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作民族团结进步公益宣传片,充分运用各种媒体、会议、培训、节庆等平台,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树立典型,打造亮点,34个单位和39名个人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8个单位被命名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2个单位被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85个单位被命名为自治区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推动自治区支持自治县成立逢10周年庆祝活动为民办实事建设项目资金,由上一轮的支持资金5000万元增加到8000万元。成功举办柳州市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成立20周年庆祝活动。开展禁止针对部分地区少数民族群众歧视性做法的检查督查,有力维护了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
(二)落实差别化支持政策,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加快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高质量发展。落实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等一系列差别化支持政策,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发展取得了新成绩。2019年,自治区财政安排民族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28.5亿元,同比增长9.6%。累计下达64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一般性转移支付1188.95亿元,同比增长35.7%。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23亿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7亿元,自治区补助市县民族经费5350万元),落实项目1490个,其中安排到64个少数民族聚居区达4.99亿元,安排到54个贫困县(含“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达4.57亿元,安排4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县(市)5300万元。安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8300万元,地方政府投资1300万元,支持仫佬族、京族和毛南族等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整治等10个项目(88个实施点)建设。持续开展“十三五”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整合各类资金3.09亿元扶持95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有40个村寨被评为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别是结合兴边富民行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在8个边境县(市、区,以下简称8个边境县)培育的17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民居特色鲜明、人居环境优美、产业支撑有力、民族文化浓郁、民族关系和谐。安排资金1.81亿元支持贺州6个连片深度贫困瑶族(“土瑶”)聚居行政村脱贫攻坚。争取中央民贸民品贷款贴息引导性补助资金1.88亿元,推动优惠政策落实落地。此外,自治区财政还积极投入64个少数民族聚居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2.66亿元;水利项目资金23.73亿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资金120.11亿元;交通建设资金35.46亿元;教育支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6.07亿元;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41亿元;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38.35亿元等,极大改善了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快了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战略思想和视察广西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出台加快建设沿边经济带深入推进兴边富民强边固边系列政策文件,对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进行全面部署,投资1102亿元,实施强基固边、民生安边、产业兴边、开放睦边、生态护边、团结稳边六大工程项目400个。2019年,自治区财政累计下达8个边境县均衡转移支付21.35亿元,新增政府债券29.79亿元;安排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资金4.37亿元;落实国家促进边贸发展的10条政策,安排边贸发展资金4.51亿元;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100万元;制定18条边境地区脱贫攻坚倾斜支持政策,安排各类财政扶贫资金24.78亿元,贫困发生率由2018年底的4.48%降至0.69%;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1亿元;安排兴边富民专项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基建投资1.78亿元;安排交通建设资金3.03亿元;倾斜投入教育发展资金10.96亿元;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4200万元;下达边境地区生态保护资金3.43亿元等,有力推动了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我区兴边富民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实现“三项率先”:率先开展兴边富民示范创建,率先研究制定兴边富民工作成效评估办法并纳入绩效考评,率先创新设计兴边富民精品示范线路。这些做法得到国家兴边富民行动协调小组的充分肯定。
正确对待差异性和共同性,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举办2019年“壮族三月三•和谐在八桂”、“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和“壮族三月三”桂台青少年校园民族文化交流等系列活动。与贵州、云南合作,创新开展桂黔滇三省区“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交流展演活动。支持自治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驻广州办事处以及中央民大、西南民大、大连民大开展“壮族三月三”专题活动。与自治区图书馆共同举办“八桂遗珍秘典重光——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广西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成果展”。组队参加全国“民体杯”珍珠球、陀螺、独竹漂等比赛均获得第1名。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取得10个一等奖、25个二等奖、27个三等奖,总成绩为我区代表团参赛历届之最,我区民族体育成绩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研究完善我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我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民汉双语和谐建设工作,努力构建多语和谐的社会语言生活。承担自治区喜迎国庆7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壮汉翻译工作,累计完成壮文翻译约500条(篇)。组织审定、发布壮文规范词语288条(法律名称),并推荐使用,逐步形成了每年一次壮语文新词术语审定发布机制。开展广西少数民族语言资源保护工作,科学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会同自治区高级法院全面铺开自治区壮汉双语法官评定工作。组织完成年度壮语文水平考试,报考、参考人数创历年新高。
(四)健全宗教工作体制机制,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充分发挥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动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开展涉及宗教问题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宗教事务管理政府规章和制度,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召开我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研讨会。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界人士爱国主义教育、“宗教慈善周”等活动,加强宗教法治宣传,推动宗教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宗教界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推进宗教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五)夯实政治责任,聚焦整治重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党性,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四个服从”。扎实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和研讨;召开2次调研成果交流汇报会,形成调研成果24个;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激发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组织开展对党忠诚、革命传统和警示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理想信念和反腐倡廉意识。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管住重要环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巩固提升四个阶段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指导自治区本级及各市加强对全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力度,培训少数民族干部千人以上,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此外,《广西民族研究》保持高位运行。全民阅读项目“那书苑”获评全国全民阅读优秀项目。广西民族高中“一本”上线率突破60%大关,位列南宁市第四名。广西民族报、《三月三》杂志融媒体转型发展成效明显。民族理论政策研究、民族职业教育、民族出版、定点扶贫、民族志编纂等工作均取得良好成绩。
总的来说,2019年是全区民宗委系统的一个丰收年,不论是各市、县(市、区),还是自治区民宗委机关、直属单位,工作都各有特色,都取得很好的成绩。
二、2020年工作计划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2020年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持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高质量发展,推动民族文化繁荣创新发展,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不断谱写广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新篇章。
(一)创新加强民族团结的方式载体,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是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总方针,也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迈上新台阶的总纲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维护民族团结。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自己是中华民族一员的意识,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继续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及其新经验新做法,持续播放《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宣传片,营造全区中华民族一家亲的良好社会氛围,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全社会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发挥各级各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教育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广泛运用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技术、新媒体,扩大对外宣传渠道,传播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讲好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充分用好“互联网+”、“旅游+”、“文化+”等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推出各族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和形式,使创建工作与各族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结合起来,打造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创建载体,真正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加大创新力度,适应各族群众多元多样接收信息的形式,融入当地传统民族文化特色,结合民族节庆活动,在各族群众来来往往、说说唱唱、聚聚聊聊等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增进感情、促进民族团结。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培育和选点工作,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命名一个,形成以点带面示范效应。对现有已命名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教育基地进行调研走访,逐步健全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资料数据库。开展对各相关部门,各市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广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情况的调研检查,推动形成创建合力。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关于自治县民族乡举办成立逢十周年庆祝活动的意见》,用好恭城瑶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庆祝活动和河池市宜州区福龙瑶族乡成立30周年乡庆活动平台,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宣扬党的民族政策。指导龙胜各族自治县筹备2021年成立70周年县庆活动。组织推荐少数民族基层优秀代表参加2020年全国少数民族参观团。
(二)创新支持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加快发展的方式,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不能少”。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统领,做好各项民族经济工作。开展贯彻落实《“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和《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评估,总结经验,协助国家做好“十四五”规划。继续全面履行脱贫攻坚职责,聚焦未脱贫摘帽县、未脱贫村和未脱贫人口决胜脱贫攻坚,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扎实推进行业扶贫,巩固定点扶贫工作成效。召开全区自治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现场会。强化资金监管,开展资金专项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效益明显。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做好兴边富民行动绩效考核工作,以绩效考核为指挥棒推动区直有关单位、边境市县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兴边富民示范创建,挂牌命名一批示范单位;牵头协调推进2019-2020年基础设施会战团结稳边工程。持续推进民贸民品工作,加大宣传,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主动联系服务企业,落实好民贸民品企业2020年贷款贴息政策,推动企业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抓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开展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挂牌及自治区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挂牌工作,编制出版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画册。
(三)创新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方式,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组织开展“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系列活动,重点开展“壮族三月三•和谐在八桂”专题活动。办好广西民族服饰设计大赛暨展演活动、“壮族三月三”青少年校园民族文化活动,举办花炮、男女珍珠球全国邀请赛、“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活动。在北京、广州举办广西籍人士“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交流展示活动。做好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筹备工作。加快推进广西民族职业学院筹建工作。持续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持续推进双语和谐建设,指导开展全国双语学习特色村镇(实践基地)相关工作。继续指导相关高校开展大学生民汉双语志愿服务。举行年度壮语文水平考试。持续推动壮语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与广西广播电视台合作开办年度“壮语文广播学校”教学节目,与广西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展民族语电影译制和下乡放映活动,支持指导有关单位制作民族语微电影和举办年度壮语春晚。
(四)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不断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社会基础。以服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能融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政策和法治为保障,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城市更好地接纳各族群众。通过抓好城市民族工作,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的向心力、凝聚力,真正使“三个离不开”入心入脑,转化为自觉的行动。切实完善服务管理体系,结合“最多跑一次”、“一站式”服务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围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就学、就医、社保等需求,建立“一条龙”服务体系,同时提供个性化服务,在语言、清真饮食、殡葬等方面,依法对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差别化、精准化的公共服务。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进一步搭建形式多样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平台,引导各族群众一起生活、一起就业、一起学习,巩固和发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局面。切实依法保障进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按照《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在各族群众当中继续加大普法力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五)创新推进宗教中国化进程方式,巩固宗教工作整改成果,促进宗教健康有序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发挥各级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和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指导和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全区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命名挂牌活动。指导五大宗教团体制定坚持中国化方向五年工作规划。加强《宗教事务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优化宗教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完善宗教事务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依法管理和监督。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切实维护宗教领域稳定有序。制定出台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指导性文件,开展民宗委领导班子与宗教界代表人士联系活动,指导广西道教协会做好换届工作。
(六)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执行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结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以主题教育为新的起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四个服从”。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加强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理论宣传解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区民宗委系统必须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实践、实践、再实践,以深厚的理论政策素养推动工作实践迈上新台阶,让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都成为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方面的行家里手,把所学知识和理论更好地运用到实践工作中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紧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在民族宗教领域的表现和反映,紧扣民族宗教实际,突出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有效推进调研成果转化。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防范腐败,与驻委纪检监察机构建立跟踪问效、定期会商、风险评估、分析研判机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实效。延伸“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工作监督触角,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警示教育和日常宣传教育,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认真落实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方针政策,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力度。继续做好民族研究、民族古籍、民族出版、学校、报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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