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大建议

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2017-11-29 00:00     来源:办公室(信息处)     作者:办公室(信息处)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桂民宗复〔2017〕19号

 

庞标益、莫莲、冯成善、韦杰、李思源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展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大会战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委等单位分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地区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大会战的建议我们认为很好,如能实施必将进一步解决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群众生活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等问题。

我委历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地区的发展,立足部门职责,积极为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地区发展鼓与呼。

一、认真贯彻落实《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推动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

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从2005年开始,国家先后制定了两个五年期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我区先后共有京族、毛南族、仫佬族三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160个行政村列入规划扶持范围。为使国家规划顺利实施,我委牵头编制了《广西落实〈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实施意见》,明确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和各部门职责。通过规划引领,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大扶持力度。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广西投入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资金8.1亿元,其中国家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3亿元,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4.2亿元,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6000万元。通过政策、资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获得较快发展,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基本实现了“五通十有” 的规划目标(通电、通广播电视、通信息(电话、宽带)、通沼气(清洁能源);有安全饮用水、有安居房、有卫生厕所、有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或增收产业、有学前教育、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或农家书屋、有体育健身和民族文化活动场所、有村委办公场所,有农家小超市或农资放心店),呈现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等生产发展、生活提高、生态改善、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2016年12月24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将少数民族事业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规划整合为一个规划,继续对人口较少民族进行扶持。我们将按照国家的要求,继续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

二、认真贯彻落实《兴边富民行动规划》,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

边境一线是少数民族主要聚居贫困地区之一。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国家从2000年开始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国务院于2007年、2011年先后颁布《兴边富民行动规划“十一五”规划》、《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我区东兴、防城、靖西、那坡、宁明、凭祥、龙州、大新等8个县(市、区)列入兴边富民行动规划实施范围。为有效贯彻落实国家规划,我委牵头编制了落实兴边富民行动规划的实施意见。“十二五”以来,重点实施10大建设任务,同时决定实施2012—2015年广西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推进边境0—20公里地区的大建设。据初步统计,2011—2015年,各级政府共投入资金400多亿元,实施兴边富民行动规划。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类300多亿元,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类资金11.13亿元,社会事业类68.1亿元,民生保障类40.4亿元,有力地促进了边境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边境地区基本实现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边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较快发展、沿边开发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民族团结、边防巩固、睦邻友好的目标。

截至目前,国家《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6-2020年)》还没有正式印发,待正式下发后,我委将联合有关部门,认真编制落实规划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边境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三、全力支持精准扶贫工作,促进贫困户脱贫致富

(一)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自治区党委、政府交给我委2016年脱贫攻坚任务主要有两项:一是安排不少于6000万元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配合自治区扶贫办推进通屯道路建设;二是安排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0%以上投向54个贫困县(含“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据统计,2016年,我委投入通屯道路建设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3亿元;投入到全区54个贫困县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亿元,投入贫困县的资金占3.49亿元资金总量的71.6%,均超额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给的当年脱贫攻坚任务。

(二)扎实开展定点帮扶工作。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2015年10月以来,我委在宁明县定点帮扶爱店镇堪爱村、峙浪乡那兵村、寨安乡那练村(与广西军区合作),先后派出一名处级干部担任宁明县“美丽广西”建设(扶贫)工作队队长,三名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前期派出8位同志,全程参与精准识别工作,全面完成了三个贫困村的精准识别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帮扶贫困户联系贫困生、“扶贫日”捐赠、结对帮扶行动月活动,结对帮扶274户,结对帮扶覆盖率100%。在资金项目方面,2016年我委投入三个贫困村项目资金783.9万元,极大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和村容村貌,进一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四、积极向党委、政府反映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委将加强调研,了解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地区各族群众特殊需求和困难,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反映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

最后,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2017年4月2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