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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18-08-22 00:00     来源:办公室(信息处)     作者:办公室(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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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咏梅、方芳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23号《关于加快民族产业的发展,打造壮绣、侗绣、瑶绣、苗绣等为基础的桂绣品牌,促进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分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广西是多民族聚居地区,有11个世居少数民族,具有深厚的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桂绣就是其中的重要文化代表。苗绣、侗绣、织锦、壮锦等桂绣代表品牌制作技艺独具特色,集观赏性、实用性、文化性于一身,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瑰宝,其中壮锦还与云锦、蜀锦、宋锦并称中国四大名锦。我委完全赞同您的建议意见,将在职责范围内加大对桂绣宣传力度,借助各类媒体特别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提高桂绣的知名度,并积极配合区直有关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引导更多农村妇女加入到“绣娘”队伍中来,以此加快全区脱贫攻坚的步伐。

 

 

 

2018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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