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扶贫办: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办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函》(桂人办函〔2019〕12号),我委作为《关于加大对极度贫困地区政策倾斜和扶持力度的建议》(第304号)的协办单位之一,现随文报送我委的意见建议。
为聚力攻克极度贫困,自治区党委、政府已针对极度贫困多次开展调研,并出台了相应的有力措施,结合民宗委职责,我委将在资金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极度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去年11月,自治区确定将那坡、隆林、都安、大化四县列为极度贫困县后,我委为加大对深度极度贫困地区的资金支持,在分配2019年中央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时,在落实深度贫困县200万投入的基础上,对4个极度贫困县再追加投入100万元。追加后分配给那坡900万元,隆林各族自治县965万元,都安瑶族自治县1262万元,大化瑶族自治县932万元,共计4059万元,占资金总量50650万元的8%,每个极度贫困县所得资金接近一千万元。计划在今年中央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时,对极度贫困县那坡、隆林、都安、大化4个县在因素分配法基础上,每个县再单列增加500万元资金支持。通过资金倾斜,使得4个极度贫困县每个县今年得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接近甚至超过1500万元以上,这对于资金总量本来就不大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来说,倾斜力度是空前的。
自治区民宗委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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