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大建议

自治区民宗委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98号建议的答复

2019-08-20 00:00     来源:办公室(信息处)     作者:办公室(信息处)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关礼等17位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庆祝自治区成立纪念日设立为广西法定假期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庆祝自治区成立纪念日设立为广西法定假期的建议,我委认为建议很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能将庆祝自治区成立纪念日设立为广西法定假期,必将有利于广西各族人民欢度节日、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心,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携手共进,努力奋斗。

过去,在自治区成立逢10周年庆祝活动时,自治区人民政府均下发通知,给全区各族人民放假2天,得到全区各族人民的肯定和支持,效果很好。

目前,虽然宪法和法律没有对上述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也无可借鉴经验,但是,我委将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寻找有效途径。待条件成熟后,我委积极争取将庆祝自治区成立纪念日设立为广西法定假期。

感谢你们对广西民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4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