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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1-533463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统一战线工作部 宣传部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成文日期:2021年12月31日
标  题: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 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命名第四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决定
发文字号:桂民宗发【2021】299号发布日期:2021年12月31日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 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命名第四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决定

桂民宗发〔2021〕299号

2021-12-31 19: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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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宗委(局):

2010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自治区民宗委命名了三批45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这些教育基地在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弘扬中华民族伟大精神和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经过严格评审并公示,决定命名第四批共12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希望获得命名的教育基地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突出主题、丰富形式、创新机制上下功夫,不断优化提升宣传教育功能,努力讲好民族团结进步广西好故事,积极传播各民族和谐发展的正能量,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各教育基地要充分发挥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重要作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四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名单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

第四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名单

一、设区市

南宁市    毛主席接见广西各族人民纪念馆

邓颖超纪念馆

柳州市    柳州工业博物馆

桂林市    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园(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馆)

兴安县灵渠展示中心(兴安博物馆)

北海市    合浦县博物馆

百色市    乐业县新化镇百坭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凌云县浩坤村棕榈洞党建“双促”教育实践基地

河池市    东兰县列宁岩(广西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

东兰县魁星楼(中共红七军前委旧址)

崇左市    凭祥市法卡山英雄纪念碑园

二、区直单位直属单位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烈士陵园(广西革命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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