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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1-126330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成文日期:2021年04月0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民宗发〔2021〕62号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7日

关于印发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4-07 16: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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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民宗委(局),各市党委宣传部、统战部,教育局、司法局、文广旅(体)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9〕23号)精神,于2021“壮族三月三”期间,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感党恩 跟党走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各地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统战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4月1日

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治区决定于2021“壮族三月三”期间,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感党恩跟党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感党恩跟党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集中活动时间

2021年4月8日至5月8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1.举行“感党恩跟党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拟于4月上旬在防城港市举行“感党恩跟党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通过举办民族文艺汇演、民族工作掠影展、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宣传等,充分展现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体现党中央对广西的关心和厚爱,充分表达我区各族人民感党恩、跟党走的真挚感情。(主办: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司法厅、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承办:防城港市)

2.举办“桂韵民歌颂党恩”系列活动。一是举办“桂韵民歌颂党恩”广西民族歌舞晚会。广泛征集广西各民族优秀传统歌曲,组织举办演唱晚会,并在相关媒体展播,传承发展我区优秀传统文化。二是举办“桂韵民歌颂党恩”民歌民谣短视频大赛。通过线上征集播出的形式,深入挖掘、传承和弘扬广西民歌民谣文化,助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是举办“桂韵民歌颂党恩”山歌歌词征集评选活动。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充分挖掘和弘扬广西各地山歌传统文化和资源,以山歌作品形式讴歌社会主义,讴歌伟大的祖国,讴歌改革开放,献礼建党百年。(牵头单位:自治区民宗委;责任单位:广西新闻网、广西民族中专、《三月三》杂志社)

3.开展“永远跟党走”民族团结进步书画大赛。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反映民族团结进步的书画作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递正能量,展示各民族团结和睦共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美好景象,展示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果。(牵头单位:自治区民宗委;责任单位:广西民族出版社)

4.“初心不忘百年路光影筑梦新征程”——少数民族优秀电影展。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举办“初心不忘百年路光影筑梦新征程”少数民族优秀电影展,包括开幕式、少数民族优秀电影展映、少数民族摄影作品比赛、“纸花流韵”非遗剪纸艺术活动、广西“原生态民歌”鉴赏会等活动。(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自治区民宗委,广西文化产业集团)

5.推送广西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益宣传片。一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地铁站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推送主题公益宣传片,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氛围。在南宁市地铁1号线等打造主题站宣传样板,树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标杆”。二是推送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先进事迹为题材的《民族团结进步的路上,我们永不止步》《团结奋进同心筑梦》等主题公益宣传片。通过在电视台、各级各部门微信、微博、网站和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交通要道路口大型显示屏等载体播放,充分展示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丰硕成果。(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区(中)直单位;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宗委、司法局)

(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学校”活动。

6.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活动。整合校报、广播、电视、校园网、“两微一端”等校园媒体资源,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讲述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利用班会、团队活动、升旗仪式、墙报、板报等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主题活动。(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民宗委、司法厅)

7.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壮族三月三”节庆活动,介绍我区各民族传统节日和相应的民族文化,组织学生完成相关民族文化实践任务,如收集民间故事、学唱山歌、学习制作民族工艺、参与节庆活动采风、开展民族文化调研等。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鼓励学生参加校外各项节庆活动,让学生充分参与节日民俗、民间技艺、歌圩文化等活动,深化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识,提升中华优秀文化素养。(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民宗委、司法厅)

8.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征文活动。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共话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讲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故事、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作者可以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壮文书写,题目自拟,体裁不限。(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民宗委)

(三)开展“法治三月三”宣传活动。

9.举办“民族法治文艺演出”和现场法治宣传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河池市宜州区举行活动启动仪式,开展法治山歌、舞蹈的创作和演出,进行普法志愿者队伍授旗仪式,开展现场法治宣传,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牵头单位:自治区司法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民宗委、教育厅)

10.开展“民族法治大篷车送法入民心”活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民族法治大篷车送法入民心”活动,以“法治大篷车”为载体,深入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打造流动的普法阵地,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真正让法治力量“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牵头单位:自治区司法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民宗委、教育厅)

11.举办“法治山歌DOU来唱”抖音山歌赛活动。通过抖音平台,开展线上法治山歌比拼活动,突出“法治就在生活中”,以短视频画面将生产生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相关联,根据阅读量以及点赞量评出参加话题短视频内容奖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牵头单位:自治区司法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民宗委)

12.开展“法律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在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为期1个月(4月1日至30日)的法律知识有奖答题。每套题随机抽取5道自动生成进行答题,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在广西普法云平台同步学习)。(牵头单位:自治区司法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民宗委)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协调联动。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有效举措,围绕活动主题,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级各部门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结合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活动主题,体现地方(单位、系统)特色,打造各自品牌。

(三)手段多样,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抖音、“学习强国”等平台,推送讴歌中国共产党的系列作品和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益宣传片、海报、标语、民族文化作品等。在公园、广场、街道、学校、景区、游客中心等公共场所,以播放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益宣传片、张贴宣传画报、悬挂宣传标语、出版宣传板报、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为便于开展宣传活动,自治区统一设计制作系列民族团结进步公益宣传片、海报、标语等,宣传资料电子版请各地各部门登录公共邮箱下载,公共邮箱地址:gxmzwzfcgg@163.com,密码:zfc123。

(四)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各设区市和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要及时报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动态信息,认真总结提炼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出进一步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文字总结、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于5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民宗委(邮箱:gxmzwzf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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