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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1-281821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成文日期:2021年07月15日
标  题: 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开展以“安全·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建设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民宗发〔2021〕162号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6日

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开展以“安全·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建设活动的通知

2021-07-16 11: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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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民宗委(局):

宗教活动场所是宗教界从事宗教活动、联系信教群众的最主要场所,同时承担着弘扬优秀文化、丰富旅游资源、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促进对外交流等社会功能,是宗教界展示形象、服务社会的最重要平台。多年来,在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的共同努力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从总体上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服务水平普遍不高,在安全、规范化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为此,自治区民宗委决定在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以“安全·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与目标

推动宗教活动场所排查建筑、消防和大型宗教活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完善规章制度,配置相关设施,落实安全责任,防范安全事故;推动宗教活动场所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自觉在政策法规和教义教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把好宗教节日和大型活动关,促进活动规范;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员、组织、财务、会计、安全、消防、档案、文物保护、卫生防疫及大型宗教活动、外事接待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重大事故事件防范报告制度、场所负责人民主评议制度、信教群众参与监督管理场所制度等,促进管理规范;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和规范管理,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宗教学识、工作能力、文化水平等方面提升整体素质,促进行为规范。通过建设活动,切实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安全、规范化水平,树立宗教界的良好形象。

二、方法措施

(一)抓好学习宣传。要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宣讲、举办培训、发放材料、办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在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宣传建设活动的目标和意义,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增强宗教活动场所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建设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排查问题不足。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搞好自查,重点检查宗教活动场所治安、消防、建筑、卫生、文物保护、宗教活动等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和落实情况,以及活动管理不规范、制度建设不健全和人员行为不端正等问题的突出表现。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信教群众和社会意见,帮助查找问题所在。要加强与统战、公安、旅游、文物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三)加强整改落实。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认真梳理分类,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画出路线图,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对于因宗教活动场所自身条件有限、经费短缺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管理不规范问题,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四)健全规章制度。在开展建设活动中,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做好总结,及时将有效管用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内部规章制度,并针对存在的各类问题,完善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落实措施,将宗教活动场所的各种活动、管理及行为都纳入制度轨道,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全面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安全、规范化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发挥宗教工作部门督导作用。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对建设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举措,明确落实责任。要经常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检查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帮助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注意发现先进典型,通过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二)发挥宗教界主体作用。要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宗教活动场所的主体作用,使他们深刻认识到开展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引导他们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主动开展活动。各地宗教团体要以身作则,带头加强安全、规范管理。宗教活动场所要勇于正视问题,勇于揭丑亮短,敢于动真格,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准查实查全,做到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真整真改,将各项工作都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三)发挥信教群众监督作用。对于宗教活动场所存在的不安全、不规范问题,信教群众感受最深,最有发言权。要重视发挥信教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宗教活动场所采取多种方式,就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加强安全、规范管理,主动听取信教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排查出的问题、如何进行整改及整改落实情况,要通过一定方式告知信教群众,接受信教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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