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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4-229777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成文日期:2020年12月22日
标  题: 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加强圣诞节、元旦和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民宗发〔2020〕373号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7日

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加强圣诞节、元旦和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的通知

2020-12-27 19: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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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民宗委(局):

圣诞节、元旦、春节将至,节假日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将组织圣诞晚会、节日庆典、法会等活动,为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确保各类活动有序开展,让信教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继续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实行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控制内人流和人员密度,经常开窗通风,严格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做好测温、登记、亮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对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不予进入并劝导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二、要加强情况收集掌握。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掌握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将要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具体时间、规模、参加人员等情况。确定每个宗教活动场所联系人,加强联系,及时跟进了解活动开展情况,确保对活动的有效监控和管理。

三、要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检查力度。节前要对所管辖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活动开展期间,派人到重点活动场所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加大对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排查,防止发生利用宗教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行为。

四、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相互沟通信息,加强协作,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五、要落实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自治区民委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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