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229779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1年03月05日 |
标 题: 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协助设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海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民宗发〔2021〕42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8日 |
广西民族报社、广西民族出版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广泛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社会氛围,拟于2021年“壮族三月三”期间在全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增强宣传教育效果,在全社会营造更加深厚的氛围,请协助设计活动系列宣传海报。宣传海报需生动体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壮族三月三”节庆活动,围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
各单位可在2020年“壮族三月三”前夕已协助委机关设计并已提供给全区使用展示过的系列海报的基础上,参照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海报内容,均可在公共邮箱自行下载(账号:gxmzwzfcgg@163.com)进行调整完善,于3月20日前报送2套(每套7张)至委机关政策法规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