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意见》提出“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十百千示范工程”的要求,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宗委于2019年启动了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了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创建指导意见、验收办法,旨在建设一批兴边富民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示范园区,将我区兴边富民行动引向深入。2020、2021年,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宗委先后开展两批兴边富民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示范园区验收,命名挂牌了广西兴边富民示范单位68个。广西成为全国率先开展“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创建”的省区。
今后,我们将按照国家民委要求组织开展好兴边富民行动创新推进试点单位申报等工作。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